关于发布“关于征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的公告”的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有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此次征集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广大业主可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通过拨打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的电话进行投诉或将问题线索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字样(详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反映问题,对所提供问题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需明确问题发生的具体小区、时间、地点及详细事实,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确保问题线索详实可查。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如反映的问题线索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居民委员会的,将按程序进行移交。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
特此公告。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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