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度融入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3月30日,由市中院主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的市场主体重组增效工作专题活动成功举办,活动分为同堂培训和业务讨论会两个阶段进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宝堂主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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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训阶段,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教授作专题辅导。徐阳光教授立足《企业破产法》立法精神与司法政策,围绕破产法适用、府院联动机制、管理人事项、预重整实践等重点问题,就破解资产变现、协同处置、操作规范等难点问题作了细致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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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会上,市中院民三庭、执行局和神木法院执行局介绍了执转破和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代表围绕执破衔接、破产办理实务、破产程序终结三方面分享实务经验做法。讨论会现场气氛热烈,交流深入,大家在思想碰撞中凝聚工作共识,在交流互鉴中拓宽工作思路。
会议倡议,一是要凝聚“司法与行政联动”共识,在机制协同上再加力,把“联动”从应急协调转化为制度常态。二是要坚持“市场主导”理念,在专业协作上再提效,确保每一个破产重组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市场的检验。三是要立足“法治营商”全局,在责任担当上再压实,为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律师代表,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庭室和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干警分别参加相关活动。
供稿丨民三庭 办公室
编辑 | 李华菊
视频制作丨马欣
审核 | 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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