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市场星报)
近日,省药监局印发通知,从中医药理论引领、生产质量管理、监管机制创新三个维度,对《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的贯彻落实进行系统部署,提出了19条具体落实意见举措,着力规范中药生产活动。
坚持中医药理论引领,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中药生产和监管工作应遵循中医药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作用。通过健全中药特色培训体系,加强中医药理论、中药传统鉴别知识、中药炮制技能培训,配强中药专业岗位人员,全面提升监管队伍和企业从业人员的中医药专业素养。
聚焦关键环节管控,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中成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要紧盯原辅包质量把控、处方工艺执行、质量标准执行、灭菌方式管理等生产核心环节,对照新规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整改提升,规范生产处方工艺研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监管部门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积极探索创新中药生产监管的新标准、新方法、新工具。
据了解,为科学制定新规落实举措,着力解决中药生产难点、痛点问题,省药监局前期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统筹药品生产、许可注册、监督检查、质量检验专家力量研讨论证,确保意见举措既突出中药特点,又贴合监管实际,也契合产业发展需求。文件出台后,省药监局同步组织开展了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专题培训,助力新规要求落地。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加大检查督导和技术服务力度,以严格监管筑牢中药质量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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