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40,8岁女孩冻得发抖站在校门口,老人转身就走,法律红线早被踩过

3月30号凌晨一点四十,在洛阳一所小学门口,一个八岁的小女孩独自站着,她爷爷把她送到校门口后直接离开,没确认学校是否开门,也没留下联系方式,更没等到孩子走进校门,那天夜里气温接近零度,孩子穿得单薄,在黑暗的路边站了将近两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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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凌晨三点左右,一个经常遛狗的常先生路过,看到孩子还在那里站着,就打电话报了警,警察联系上孩子的家人,孩子这才被接走,学校要到早上七点半才开门,教育厅规定学生不能早于七点五十到校,也就是说,就算没人发现这个孩子,她也得再站四个小时,没人管她,没有灯照着,也没有保安过来,只能靠运气这样过下去。

根据河南2024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不满八岁的孩子不能单独留在公共场所,这个孩子正好八岁,处在规定的边缘,但实际行为已经违反规定,如果发生意外,爷爷可能受到警告,严重的话会被拘留五天,罚款两百到五百元,钱虽然不多,责任却无法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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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学校让家长签一份早到免责协议,意思是家长提前把孩子送到校门外,如果出了意外,学校最多承担一成责任,剩下的都由家长自己负责,这种做法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用书面形式明确划分界限,老人可能觉得只要把孩子送到学校就行,但法律上不认可这种想法。

现在很多祖辈还相信早点送孩子上学能省心,担心孩子迟到会被老师批评,宁愿半夜就出门,但80后和90后的父母大多更看重安全,两代人的想法差距很大,问题就在这里,老人带孩子,却没有学过现在的监护规定。

洛阳去年搞了个校门口晨间安全驿站,让社区志愿者轮流照看早到的学生,给他们一个临时落脚的地方,可惜因为资金和人手不够,这事没铺开,事情过后教育局那边一直没动静,也没说要重新启动这个项目。

老人为什么选择凌晨送孩子上学,可能记错时间,也可能以前吃过亏,担心孩子迟到受罚,没人清楚原因,但孩子在寒冷夜晚站两个小时,表明有些事情,光靠好心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