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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住户:

为实施城市规划,经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收〔2026〕11号文件批准,决定收回位于迎泽区五一广场以东,天一宫以西,迎泽大街以北,五一东街以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

山西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土地证号200220118;面积为5377.46平方米(证载面积5374.58平方米为太原06独立坐标系);

山西省太原五金机械批发公司土地证号为199920163;面积为1784.39平方米(证载面积1783.438平方米为太原06独立坐标系);

确权为太原市储备项目用地,面积3821.97平方米(5.7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

望上述单位及住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予以注销。

涉及的单位及住户如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351)3586630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