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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西樵山福荫园,每一块墓碑都摆上了白菊花。 南方日报记者 戴嘉信 摄

记者3月31日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政部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为各类经营者明码标价提供分类指引。

《规定》将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主体以及其他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全部纳入殡葬领域经营者范围,覆盖“逝、殡、葬、祭”各环节,不留监管盲区。本规定自2026年5月31日起试行。

殡葬领域经营者:

  清晰标示殡葬用品和服务价格  

《规定》明确,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开透明、真实准确、公平诚信、易于理解的原则,全面、完整、清晰、规范标示殡葬用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严禁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价格违法行为,侵犯丧属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遵循便于查看的原则,在经营场所(含网络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标价签、标价牌、公示栏、价目表、展示板、电子屏幕、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进行明码标价。

殡葬领域经营者销售殡葬用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名称、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

殡葬领域经营者提供殡葬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规则等信息。

殡葬领域经营者提供殡葬用品和服务套餐的,应当标示套餐名称、内容、价格、计价规则等信息;对套餐内包含的各项服务项目,应当逐项标明具体服务内容。

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根据殡葬用品、服务、套餐特点,标示价格和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如规格、等级、位置、材质、产地、流程等,便于丧属清晰知晓殡葬用品和服务价格、内容,减少信息不对称。

殡葬领域经营者按照丧属要求提供个性化殡葬用品、服务或套餐,双方应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等方式约定单价、总价和个性化元素等关键信息。

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主动公示服务监督电话、属地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殡葬用品和服务的标价应当清晰明确,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面议”“100元起”等表述方式模糊标价。 因商品和服务特点等原因确需使用的,例如特殊遗体整理(整容)服务等,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在明码标价中标明计价规则,并应当在与丧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确认单、合同等形式确定具体收取费用。

殡葬用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确保价格信息的时效性。

 殡仪馆:

  需标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规定》要求,殡仪馆提供殡葬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性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价规则、收费管理/定价形式、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等信息。

殡仪馆提供告别厅、吊唁厅、守灵厅等祭奠场地设施及设备租用服务,应当标示场地名称、场地面积、设备类型、用品种类、等级规格、内饰状况、辅助服务、使用时长等信息。

殡仪馆场地使用超时需要额外收取费用的,应当一并标明超时费的计价规则。鼓励殡仪馆使用图片等方式如实展示场地装饰后的基本样式,方便丧属选择。

殡仪馆销售骨灰容器、火化棺(含纸棺),应当标示品名、材质、规格、产地(进货地)、价格及计价单位等信息。殡仪馆销售寿衣,应当标示品名、所含件数及具体名称(罩衣、衬衣等)、材质、产地(进货地)、价格及计价单位等信息。

公墓骨灰堂:

  需明码标价使用费、维护管理费  

《规定》要求,公墓经营者应当标示下列信息:墓穴位置、面积(尺寸)、墓穴类型(单穴、双穴等)、墓体主要材质、墓台构件(石狮、石象等配件)、石材产地等基本信息;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等信息。

《规定》要求,骨灰堂经营者应当标示下列信息:格位位置、面积(尺寸)、格位类型(单格、双格等)、格位主要材质等基本信息;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等信息。

公墓、骨灰堂提供生态安葬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及奖补政策等信息。

殡葬中介:

  不得在代办服务中擅自加价  

《规定》要求,殡葬中介代办由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当单独标示,明码标价内容应当与殡葬服务机构一致,同时显著标示殡葬服务机构的优惠减免政策。

殡葬中介代缴殡葬服务机构费用时,应当向丧属提供殡葬服务机构原始收费凭证,不得在殡葬服务机构收取的费用之外向丧属加价收取费用。

殡葬中介不得将其自身提供的服务项目与代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混淆或打包标示。

殡葬中介提供的服务项目因服务时间、地点等因素实行差异化收费的,应当标明计价规则。

 《规定》明确:

  先消费后结算的由丧属先确认价格 

《规定》明确,殡葬用品或者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在销售用品或者提供服务前,由丧属在价目表内自由选择并确认所购买用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信息,在结算时应当出具列有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的单据。

殡葬领域经营者销售殡葬用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应当明确标示或者通过其他方便丧属认知的方式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并确保被比较价格信息真实准确。未标明被比较价格详细信息的,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当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

涉外殡葬服务应当单独标示跨境运输、文书认证等附加费用标准。

鼓励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内部价格监督制度,规范自身明码标价行为,确保收费项目公开透明、真实准确。

 整治

  不得利用标价手段实施价格欺诈

  不得诱骗丧属购殡葬用品或服务

《规定》指出,殡葬领域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殡葬用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无正当理由,对规定应当标示的内容,不得不标、少标或模糊标示。

《规定》指出,殡葬领域经营者不得通过标价手段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丧属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丧属与其进行交易;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以低价诱骗丧属,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以增加服务项目等为名加收费用、高价结算,或减少约定服务内容、降低服务等级;其他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诱骗丧属购买殡葬用品或服务的行为。

数字

  群众平均治丧费下降33%

  经营性公墓均价下降20%

此外,记者了解到,2025年7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民政部等有关部门,部署各地加快推进殡葬服务机构价格收费网络集中公示。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面完成集中公示。

为解决殡葬服务项目内涵不清晰、收费标准不透明等问题,各地制定适用本地区的集中公示样式,在地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全面公示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销售的殡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等10要素。全国2543家殡仪馆(含殡仪服务站)、17676家公墓(含骨灰堂)价格收费信息已经上线,群众办事查询更方便。

据有关部门统计,平均治丧费用下降33%,经营性公墓墓位均价下降20%。

采写:南都记者 黄莉玲

综合央视新闻、市场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