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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康人)
日前,永康市人民法院开展执护营商专项执行行动。
行动当晚,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参与监督本次执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为多个执行实施组,根据前期排查线索,实地走访传唤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我们是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通过查控系统摸排,执行干警在我市某瓷砖店内找到了被执行人陆某某。
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陆某某无奈道:“我真的不是恶意拖欠!现在实在是生意难做,我连手机话费都交不起了,哪还有钱还啊!”
几年前,陆某某经营的瓷砖店要做店面翻新,和施某签下了承揽合同。施某按期完成了装修,可受市场下行冲击,瓷砖店生意一落千丈,陆某某无力支付装修款。无奈之下,施某一纸诉状将陆某某告上法院。判决生效后,陆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通过查控系统摸排,发现陆某某名下已经没有房产、车辆、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生意难做大家都理解,但履行义务不能含糊。既然现在拿不出全部,就拿出诚意来,跟申请人好好商量一个可行的方案。”在调解室里,执行干警一边向陆某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一边耐心倾听他的难处。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好好把店经营起来。”申请人施某在了解陆某某如今的处境后主动开口。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施某同意给予陆某某一定的宽限期,陆某某红着眼眶诚恳致歉,并当场借了钱履行了部分款项,并承诺剩余款项按期支付。
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申请人的体谅宽容、被执行人的诚恳态度,让这起原本陷入僵局的案件有了实质进展,双方签下了和解协议。执行工作从来不是简单的“一拘了之”。永康市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兼顾民生冷暖,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求平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统计,本次专项执行共传唤被执行人27人,司法拘留3人,搜查房产12处,促成执行和解部分履行18件,执行完毕13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92.4万元。
融媒记者:池欣桦
融媒编辑:董碧冰
校对:华偎兑
一审:应栩漪 二审:应芳蒙 终审:徐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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