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为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的“细胞”,社区既是共同富裕的微观载体,也是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阵地。社区工作千头万绪,但都绕不开一个关键问题:钱从哪里来?创办社区社会企业,或许是一条可行路径。半月谈记者在重庆中心城区多个社区调研发现,当地着力破解社区经济发展难点,探索社区经济新模式效果显著,但也存在企业办好了社区干部心里不踏实的情况。

破解社区经济发展三大问题

重庆中心城区经济活动频繁,流动人口众多,基层治理面临诸多挑战。“辖区老旧小区多,缺乏物业服务,居民的一些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一根破裂的管道都可能成为矛盾焦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华新街街道桥北社区书记黄磊说,一直想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但没有企业愿意接手。

如今,桥北社区变化很大:居民以较低价格享受物业服务,老年食堂人气旺,生活服务馆等功能场所越来越多……这得益于当地探索的“党建引领搭台、居民需求牵引、引入合伙人共创”社区经济新模式。

居民在社区健身中心运动 王全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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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在社区健身中心运动 王全超 摄

针对“社区以何种身份参与市场经营”的问题,重庆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特别法人成立社区社会企业。

“近年来,城市更新新增了一批公共服务空间,但建好后持续运营是个问题。”重庆市渝中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朱传富说,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能否参与市场化运营,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渝中区协调区级部门、驻区单位、经营主体等多方资源,探索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企业。在社区党组织引领下,聚焦满足居民需求,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成立社区社会企业,从事相关社区服务,既可独立经营,也可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上清寺街道学田湾社区成立重庆学田乐享社区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居民提供优质家政物业、助残就业等服务,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年增收超10万元。

针对“参与社区经济发展的人和资源从何处来”的问题,重庆探索以居民需求为牵引的“社区合伙人”模式。

当地鼓励社区社会企业牵手社会力量,通过项目合作、成立项目公司等方式,引进更多专业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普惠性服务项目和产品,在此基础上形成“社区合伙人”模式。

观音桥街道渝北社区结合居民需求,以“场地换服务”模式,吸引“社区合伙人”入驻邻里服务中心。在与医疗健康企业共建的“健康小屋”内,处方药售价更具优势,还有专业医师提供慢性病管理服务。观音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杜小爱表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基层共治,政府、市场与社会三方资源整合,社区服务更加完善,基层治理愈发高效。

针对“如何调动经营主体服务社区积极性”的问题,重庆建立一系列合作机制,构建利益联结机制。

半月谈记者在五里店街道渝能阳光社区看到,不少“社区合伙人”主动参与公益服务。他们认为,社区具备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庞大的消费群体,企业下沉至社区,更有助于企业开拓市场。

渝能阳光社区书记肖和说,社区通过空间共享、资源整合、价值共创,探索出“公益免费引流、微利普惠维持运转、商业价值实现”的公共空间社会化运营模式,并与“社区合伙人”达成约定,按一定比例从运营收益中提取利润或筹集公益捐赠金,持续反哺社区。

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

当前,社区经济仍处于起步阶段,社区集体经济的主体地位难以界定、对社区经济收益的使用与监管缺乏规范等难题,困扰着社区经济进一步发展。

调研中,不少受访干部反映,尽管民法典允许居委会以“特别法人”身份盘活资源,但尚未有专门政策法规出台。地方在探索发展社区经济过程中,也多依赖发改、民政、住建等部门出台的倡导性文件,但这些文件权责交叉、标准不一、效力不足,基层干部心里难免犯嘀咕。

“社区社会企业好像既不是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也不是集体企业。”不少社区干部认为,社区社会企业普遍面临“身份尴尬”的问题,企业性质难以归类。而且,社区公共空间大多由开发商无偿移交社区,产权办在街道名下,属于“国有资产”。若用于经营,可能被认定为“违规使用国有资产”。社会组织想承接使用,又担心投资不合法,害怕本钱“打水漂”。

如何使用社区社会企业收益,仍缺乏制度规范。“有的地方政策文件明确社区社会企业10%的利润可用于奖励社区干部,但没有社区干部敢领。”学田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徐红利说。

市民在社区的文创店内选购文创产品 王全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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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社区的文创店内选购文创产品 王全超 摄

谈起社区办企业,渝中区委党校教师苏二威坦言,发展社区经济,特别是社区办企业,面临着激励与监管的两难、权力寻租等潜在风险,考验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能力,需从强化监管、制度建设、法治保障等角度,予以规范引导和必要支持。

受访专家建议,国家层面出台关于发展社区经济的意见和规划,确保社区经济既充满活力又坚守公益底线。可在法律层面明确社区社会企业的性质,市场监管部门增设专门登记类别,制定社区经济运营团队激励办法,并明确权责清单,从制度上解决社区“两委”成员兼职取酬的问题,以此调动社区“两委”成员发展社区经济的积极性。

此外,还需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使用与监管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好项目前置审批、经营人员资格审查、经营利润分配等关键环节;审计、财政等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对社区经济项目、社区社会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必要时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监督,建立社区经济项目和社区社会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弥补监管漏洞。

来源:半月谈

作者: 李晓婷 杨仕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