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母语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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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母语的音乐》——这是一本了解非裔美国音乐与20世纪西方音乐的必读书;一本关于非裔美国音乐及其对西方文化影响的杰作;以一种跨边界的社会学视角论证了音乐在人类生活中的独特功能。

新西兰音乐学家克里斯托弗·斯莫尔认为非裔美国音乐是20世纪主要的西方音乐。围绕于此,他在《共同母语的音乐》这本书中详述了非裔美国音乐的起源与魅力,又对音乐行为的本质及其功能进行了细致考察,从而回应了那个“虽显而易见却很少被提出”的问题:为什么一个黑人少数群体,无论其肤色或经济地位如何,其音乐能够对整个工业化世界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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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母语的音乐》

[新西兰] 克里斯托弗·斯莫尔 著

郭威 译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978-7-5760-5841-3

89.00元

作者简介

克里斯托弗·斯莫尔(Christopher Small,1927—2011),新西兰音乐学家、教育家,曾在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执教多年,后移居西班牙。他提出了颠覆传统认知的“行乐”(Musicking)概念,主张音乐并非静态的作品,而是动态的社会行为与仪式,强调音乐活动的参与、互动和文化建构功能。其代表作有《音乐·社会·教育》《共同母语的音乐》以及《行乐:音乐表演与聆听的意涵》。

译者简介

郭威,澳大利亚莫那什大学教育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出站博士后,现为星海音乐学院国际学院副院长,国际音乐教育协会(ISME)成员,澳纽区域音乐教育研究协会(ANZARME)成员,《国际音乐教育杂志》(IJME)编委。从事高等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多年,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20余万字,出版专著《“互联网+”时代中国音乐国际教育的推衍》和译著《音乐·社会·教育:对音乐社会学和音乐教育学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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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节选)

促使我写这本书的动机有两个,一个是普遍的、公开的,另一个是具体的、个人的,而它们之间又密不可分地交织着。第一个动机就是坚信,如果还为时不晚的话,我们应该对非洲人和散居世界各地的非洲后裔为人类文化的主流发展所作出的核心贡献,也就是对他们为人类的自我意识以及人类与生存世界之间的关系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认可并予以颂扬。这一贡献的主要媒介不是文字,而是音乐和舞蹈,这一点本身就已经足够重要;但实际上,这还只是这种贡献的价值内涵的一部分。在工业社会中生活的人,无论他们是否承认或意识到,事实就是,没有谁不是非洲世界观的受益者。有学者将非洲音乐和非洲舞蹈称为“非语言形式的美与道德的哲学”,那么关于这些未经承认的哲学悄然融入欧洲人和欧裔美国人文化的历程,则是一个饱含信念和智慧的故事,这个故事也就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因为这种世界观的传播媒介就是存在于美洲和其他地方的非洲后裔的音乐和舞蹈,所以我们只能笨拙地用“非裔美国的”来对其加以形容。

我写这本书的个人动机是向那些非裔美国黑人和白人传统音乐家们致敬,甚至更多是回报他们所作的贡献。作为一名音乐家和音乐老师,我有着纯正的欧洲血统,我受的教育也来自最纯粹的欧洲音乐的学术传统,但自从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以来,我就一直相信音乐天赋这种东西是可以属于每个人的,就像语言天赋一样,是人类天赋中自然而普遍的一部分。我也一直在四处寻找让这个信念成为现实的方法。早年在新西兰的学校当音乐老师的时候,我就相信——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我认为——欧洲古典音乐是可以满足学生的音乐需求的。我也曾尝试训练他们、培养他们,向他们灌输对伟大欧洲音乐大师们的热爱,同时也让他们拥有一定的艺术基础。但其实我的教学成果微乎其微,于是,这个事实就在敦促我,得把目光放得更远。在伦敦学习期间,我接触到了欧美的前卫音乐,从业者们声称他们正在彻底地重新思考人类音乐的完整进程。我试图也让我的学生们进行类似的思考,让他们参与到我后来的研究当中,可是在帮助他们认识真相和本质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理解原来也是模糊的。但在当时看来,那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所有人都可以参与其中,不需要事先接受传统古典作曲和表演技巧的专业训练。那时候有一个系列性的教育实验,目的是带领学生们进入前卫文化当中,但不只是作为听众,同时也要作为表演者,甚至是作曲家。回顾过往,我相信任何音乐中的现实经验都是有价值的,但事实还是告诉我:尽管我那些可爱的学生很愿意附和我的热情,可他们终究没有表现出任何想要终身学习音乐并且以此为业的决心。总之,在他们毕业之后有谁还在前卫音乐的领域中继续从事表演或创作的,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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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是一个挣脱束缚的年代,流行音乐的创造力势不可挡。如今,对60年代的调侃反倒成了一种时尚,但其实流行音乐最突出的一面是它展示了音乐的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即使我们大多数人并不理解那种力量的本质。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意识到一种音乐的存在,它起初是模糊的,但后来越来越清晰。这种音乐一直围绕着我,可又一直被我忽视,不是被当作一种轻松的消遣,便是被当作自动点唱机里烦扰人的噪音。1970年8月,好奇心驱使我参加了最后一届怀特岛音乐节,因为我想要对当时摇滚乐中的新现象的本质探个究竟,所以那成为了我人生中一次至关重要的经历;还有就是我在伦敦与鼓手约翰·史蒂文斯(John Stevens)交谈,以及参加了他1970年代初在我曾任教的伊灵高等教育学院举办的即兴音乐工作坊。这两次经历,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让我开始更广泛地,或者说第一次不带任何偏见地、彻彻底底地,至少是在一个中年音乐讲师所能接触到的范围里,探索非裔美国音乐,探索它的过往与当下。当我再走进去一些时,我开始心怀忐忑地尝试弹奏爵士乐(从事了30多年的钢琴演奏后,我发现自己又成了一个笨手笨脚的初学者,这段经历是一种磨炼,但我也享受着快乐),这种体验与那孕育我成长的传统文化有着极其深刻的不同,无论是在音乐性的层面,还是我勉强称之为“音乐的社会假设”的层面。我对此,以及对那种文化中的凝聚力和一致性而感到震惊。我以前觉得,现在依然这么觉得(也是本书的一个主要观点),一些各不相同的音乐品类,比如乡村与西部音乐、雷鬼音乐、爵士乐、朋克摇滚、百老汇流行歌曲和卡里普索(一种加勒比黑人风格的音乐)事实上都是某个优秀传统的组成部分;它们都属于在黑奴时代及以后,欧洲和非洲这两个伟大的音乐文化(或许有人认为是两种文化群体)在美洲发生碰撞后造就的优秀音乐传统,此传统既兼备欧、非两种文化的属性,又独立于两者。我越来越发现,这个音乐传统不仅满足了我在情感上的需要,而且还满足了我在智慧和社会方面的需要,但是欧洲古典音乐,说实话,无论让我多么热爱和敬畏,都不曾让我彻底地满足过。我决定试着去探寻,究竟是这种音乐当中的什么令我如此满足和喜悦,而与此同时,即便它还没有破坏,但至少也扰乱了我已经习惯了的聆听、表演和思考音乐的方式。那时,我开始结识一些加勒比的非裔朋友,他们的热情、老练和幽默使我更加渴望继续探寻下去,而且他们似乎从一个与我不同的有趣角度看待世界。因此,本书是对创造了这种音乐的无数音乐家们的致敬,也是对我自己关于这种音乐的感受的一次探索。如果说,我现在对自己的经验有了一些理解的话,那都是从音乐中的“正确”的感觉开始的,这种感觉是后来通过思考才得以证实的,那么这或许就暗示了精神与自然之间的某种统合,于是也就成为了对我的一种规训。

我的古典音乐学习背景让我在写本书的时候尝试了一项大多数书写非裔美国音乐的人通常不会触碰的任务:反思音乐在现代西方社会中的地位,尤其是同具有社会主导性的欧洲古典音乐和欧美古典音乐相比。在我看来,尝试去填补这一空白的突破口在于直面欧洲古典音乐的本质,它存在于传统本身,这在亨利·普利森茨(Henry Pleasants)的三本书里是有所触及的。但与非裔美国音乐相比,古典音乐传统更让普利森茨着迷,况且他的书毕竟是在近30年前出版的,早于发生那场从根本上改变了流行音乐的革命的20世纪60年代,也就是“摇滚革命”的时代。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感谢那些勇敢的著作,即使我并没有想要效仿它们。

其实我想要做的事情很简单,但它与我从小养成的音乐价值观反差巨大,这让我感到困惑;这也同时说明了一个问题:无论怎样用心地考量音乐对人类生活的作用,非裔美国音乐在20世纪西方音乐中占主导地位这一事实都是毋庸置疑的,它对人类的意义远远大于那些伟大的欧洲古典传统的残余,而后者,却在现今的东方和西方工业世界的音乐厅和歌剧院里,依然随处可见。

为此,我需要同时对两个问题展开讨论:首先,审视非裔美国传统的当代和历史形态的不同面相,意在将它们全部作为一种伟大而通透的文化的表现形式加以呈现;其次,凭借我对一般音乐的研究中所关注的重要因素,去理解是什么赋予了非裔美国音乐一种力量,使它成为20世纪里这么多人的使命……

编辑:卢荻

制作:陈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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