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刚熬完八年战乱的中国人还没来得及好好庆祝,谁也没想到,沦陷区留下的巨额日伪资产,成了国民党各路势力眼里的肥肉。谁都想扑上来啃一口,说好的统一接收,最后变成了什么样,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国民政府一开始也定了规矩,专门成立接收委员会和处理局管这事,还明明白白发了通知,要求各个接收机关不准随便转移、出售、租赁这些资产。哪怕是粮食汽油这种存不住的,还有军械医药这种急用的,要用也得登记清楚所有流程,不能私自动用。
这些接收来的资产分成两类,一类是房地产、码头、学校这类不动产,一类是金银、钱币、船舶这类动产。不算东北和台湾,根据公布的初步统计,总价值就有1.2万亿法币,光是存进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黄金,价值就高达1496亿法币。
1947年三月的最新统计里,接收的日伪资产总价值达到95897亿法币,按当时12000法币兑换1美元的比例算,足足值7.9亿美元,说是超级横财一点都不夸张。这么大一笔钱能不能收归国库用在正道上,全看国民政府怎么操作。
抗战结束前就有人提醒蒋介石,提前做好沦陷区的军事和经济接收准备,可惜没引起他的重视。国民政府本来就算到抗战早晚胜利,可没料到日本投降会这么突然,直到日本明确表示要投降,才匆匆忙忙赶出来接收预案。后来不少国民党人自己都把接收准备不足,当成国民党最后败亡的重要原因。
当时国民党主力全都驻扎在西南,缺汽车少轮船,只能靠美国的运输机运送接收人员,进度慢得离谱。这就给了沦陷区的特务机关、伪军汉奸还有地痞流氓机会,他们抢在正规接收队伍到来之前,专挑油水多的资产下手抢,完成了第一轮劫收。
不少日本人跟汉奸逃跑的时候,带走能拿的资产,剩下的还打砸破坏,平白无故造了好多损失。等到国民党海空军和前线部队靠着交通工具优势进驻沦陷区,直接动手贴封条,不管是日伪的住宅、仓库、工厂还是银行,全都先占了再说。
国民政府本来明文规定,日伪经营的资产全部收归中央,盟国或者中国人原本的资产被日伪强占的,只要拿得出凭证就物归原主。实际操作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包括老百姓的私宅在内,绝大多数资产都落到了国民政府的军政部门手里。原业主找上门要回自己的产业,要么被说拿不出凭证,要么直接被扣上和汉奸有关的帽子吓退。
这是第二轮劫收,等专门的接收机关和处理局到位,又开展了第三轮劫收。当时来接收的部门五花八门,军政部、粮食部、教育部一堆单位,谁都不想落于人后,一个资产贴好几层封条都是常有的事。汤恩伯的第三方面军在上海接收的时候,为了抢一个日本俱乐部,居然和上海警备司令部交火,还造成了多人伤亡。
但凡抢到资产的大小官员,基本上都玩起了化公为私,靠着职权明里暗里把资产揣进自己腰包。国民政府为了挖出被隐匿的日伪资产,还定了举报奖励的规矩,按资产金额给举报者提成,一百万以下提百分之二十,最高超过一亿的部分提五个点。
本来这个规矩看着是利国利民,结果到了已经烂透的国民政府这里,直接变了味。奖励比例实在太诱人,等没那么多隐匿资产可举报了,不少人干脆直接栽赃,把普通人的住宅、货物、车子说成是日伪资产,公然抢劫。本来沦陷区老百姓已经被日本人摧残了八年,这下日子更是难上加难。
投降的日本人也摸透了国民党高官的心思,移交资产账目的时候故意少报漏报,转头私下给高官送厚贿买好待遇。日军将领冈部直三郎,直接给第六战区副司令郭忏塞了上百亿法币的好处。这些操作还不算坑老百姓最狠的,最狠的是法币兑换伪币的政策。
当时沦陷区老百姓手里只有日本人发的伪币,其他钱根本不能用。国民政府收兑伪币,把法币和伪币的兑换比例定成1比200,后来又改成1比5,相当于两百块伪币只能换一块法币。老百姓手里那点积蓄直接贬成了废纸,物价跟着疯涨,原本的穷人直接变成赤贫,有点家底的也变成了穷人。
来接收的国民党大员个个占了房子票子车子女子馆子,被老百姓骂成五子登科,一点都不冤枉。当时重庆的大公报都忍不住疾呼,千万不要收复了失地,反倒丢了人心。
蒋介石一开始对这些贪腐乱象没当回事,直到事情闹得越来越大,影响到国民政府的名声,才勃然大怒,下令让汤恩伯彻查。汤恩伯本身就是出了名的大贪官,后来当过上海市长的吴国桢都说到,自己只佩服孙立人,其他国民党将军多多少少都跟汤恩伯一样。
让贪腐头子查贪腐,结果可想而知。后来国民政府又组建了多个清查团,到各个接收省份核对账目,写《大劫收见闻》的何汉文就当过清查团成员,结果绝大多数清查都不了了之。地方部门要么造了假到最后算账,大部分资产都落到了以宋子文为首掌管财政的国民党豪门手里,中等资产被各地接收将领、接收委员和省市主官分走,小头被基层小吏、汉奸地痞偷拿,只有极少数资产还给了原业主。真正收归国库用到正经公用的,还不到总资产的六分之一。
账应付,要么找各种借口推脱,东北说战事紧急,上海说要顾国际形象,广西干脆直接把清查团挡住不让进。参考资料:大公报 收复失地莫失人心;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抗日战争时期 日伪资产接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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