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的起因
往往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忍一时,越想越“气”
退一步,“怒火”难抑
你以为挥几拳、踹几脚
没啥大不了的?
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警方提示
打架斗殴造成的法律后果
一、打架斗殴受到的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打架斗殴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广州番禺公安提醒广大街坊
打架一时爽,事后悔断肠
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
遇到矛盾纠纷多一分冷静、多一句沟通
切勿一时冲动,触碰法律底线
否则
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编辑 | 邹皓明
审核 | 孙轶英
校对 | 胡普甜
签发 | 叶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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