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3月31日,北京平谷法院召开离婚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披露近三年审判数据并发布六起典型案例。女方因在婚姻中两次遭受丈夫赵某暴力伤害,经两次报警后诉请离婚,男方却以“离婚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由拒绝。法院经审理认定,家暴行为严重违背婚姻本质,是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

张某(女)与赵某(男)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一子。2023年10月7日、2025年1月27日,双方两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赵某对张某实施暴力,致张某头部、双手、唇部等多处受伤,张某两次报警。2025年2月19日张某提起离婚诉讼。赵某以离婚将对孩子成长不利为由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家庭暴力严重违背男女平等与互相关爱原则,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赵某两次对张某实施暴力,致张某身体受伤,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判决准予张某离婚的诉求。

平谷法院表示,本案是法院依法认定家庭暴力、保护受害妇女人身权利与婚姻自主权的典型案例。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家庭成员人格尊严与身体健康,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法院结合在案证据依法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并判决解除婚姻关系,鲜明传递零容忍家暴的司法态度。同时提醒当事人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 杨海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