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泄这句民间谚语广为流传,核心就是强调婚姻的神圣性与不可侵犯性。然而现实中,有些婚姻关系真不是你想拆就拆的散的,不是说不想散,是现实的婚姻法可能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容易。
以前两口子感情不和,一句“不过了”就能把证办了各奔东西。如今呢,新婚姻法推进以后,离婚变得越来越严格。新规确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离婚不被轻易获得批准。
比如以下三种情况,离婚就不被允许:
1.女方特殊时期,男方不能提离婚。
按新规,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的一年之内,或者是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丈夫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这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2.男方特殊时期,女方不能提离婚。
按规定,男方是现役军人,妻子想离婚就必须先征得丈夫的同意。如果丈夫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等重大过错,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进行惩处。
3.诉讼离婚
如果法院一审判决双方不准离婚或者是双方已经调解和好,并对离婚申请进行了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提出离婚的一方又在六个月之内再次起诉的,将不受理离婚。
但是,如果六个月之后起诉的一方经过考虑之后,依旧要求离婚;或者在六个月内,被起诉的一方主动起诉要离婚,那么法院是要受理的。
此外,婚姻法新规还有几项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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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冷静期”机制,30天随时取消离婚
为了避免大家冲动离婚,新婚姻法引入了“冷静期”机制,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申请离婚,不能马上办理离婚证,必须先有30天的冷静期。
在30天冷静期内,以下几种情况下协议离婚会"离不成":
①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第1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30天冷静期内,夫妻任何一方(不论男方还是女方)只要反悔了,随时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申请,撤回后协议离婚程序就终止了,自然也就离不成了。
②冷静期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去领证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即使30天冷静期顺利过去了,如果夫妻双方在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有一方反悔了,拒绝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证,那么协议离婚就无法完成。原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如果一方反悔,双方需要重新商定离婚协议内容。
这里还有两个特别重要的点:
第一,家暴离婚的情况。目前法律规定中,协议离婚程序下的家暴情形并未被明确排除,这就意味着,如果家暴受害者和施暴者达成协议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仍然需要等待30天冷静期,这段期间施暴者可能反悔撤回申请,导致受害者的离婚意愿落空,受害者只能转而选择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存在立案、举证、审理等多个环节,耗时相对较长。
第二,针对分局离婚。《民法典》新增加了分居期的规定,比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之前的婚姻法对于分居的期限是满两年。
第三,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满后一方拒绝去领证,另一方(想离婚的一方)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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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财产分割保障
只要是离婚,财产分割就是争议最大的,随着新规的出台,夫妻双方的财产将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以减少纠纷和矛盾的产生。
这既能确保婚姻解除后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还可以避免因财产纠纷而使离婚过程变得复杂和恶劣。
比如民法典部分规定:
①: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请分割;
②: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单位福利房,亦属共同财产
③:婚前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买的房产,视为共同财产
④: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为婚后生活居住,按出资比例共有房产
此外,民法典对家务劳动补偿还作了相应规定,离婚案中在家庭生活中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家务劳动补偿。
但想过的额外补偿一方,需要留存一定的证据才能进行主张,比如女方婚后做家庭主妇,为家庭付出较多,主张补偿就必须证明自己是为了照顾家庭有所牺牲,比如放弃很好的工作机会来照顾老人孩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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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对于有娃的家庭,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新规明确法庭将优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并通过调解和协商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离婚时必须制定子女抚养责任和抚养费支付等具体安排,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并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减少他们在父母离婚过程中所承受的心理压力。
总之,这些新规的出台,旨在提高离婚的门槛和程序,鼓励夫妻双方更加理性地处理婚姻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
同时,也力求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避免离婚对子女等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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