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来一名员工,赔掉3.82亿元。

一场因“挖人”引发的商业秘密侵权“大战”,终于在2025年底落下帷幕,留给创世纪(300083.SZ,股价7.61元,市值126.70亿元)及其9万余户股东的,是3.82亿元赔偿。

6年多前,同行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雕)一纸诉状,指控其前产品经理田某某离职时带走了数以万计的图纸和技术秘密。田某某随后入职创世纪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后者则利用这些技术迅速推出竞品,抢占市场。

这场官司一审判决被告赔偿1280万元(含合理开支),双方均选择上诉。202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深圳创世纪侵害技术秘密“恶意明显,情节严重”,将赔偿金额拉升至3.82亿元——是此前的30倍。

3月31日晚间,创世纪发布2025年年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20亿元,同比增长15.53%;但归母净利润仅为1.43亿元,同比大幅下降39.63%。上述判决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产生了约3.06亿元的负面影响。

图片来源:年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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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场诉讼的代价远不止于金钱赔偿。《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深圳创世纪将所有载有涉案技术秘密的图纸及技术文档——无论纸质版还是电子版全部销毁,并以内部通知的方式,将判决及停止侵害的要求告知公司的股东、董监高及所有员工,并要求上述人员签署保守商业秘密及不侵权承诺书。

精心策划的“跳槽”:拷贝文件7万余次,窃取文档3万多个

此次诉讼风暴的中心——深圳创世纪,如今是创世纪公司数控机床业务的核心经营主体。它的故事中,资本运作、产业转型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交织。

回溯到2015年,创世纪的“前身”还叫“劲胜精密”,主营业务是精密模具和塑胶结构件,与现在的数控机床相去甚远。而深圳创世纪,当时还是它的设备供应商之一,双方存在业务往来。

为了快速切入利润可观的高端数控机床行业,劲胜精密在2015年做出重大战略转型,斥资24亿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深圳创世纪100%股权,由此闯入高端数控机床行业。这桩“蛇吞象”式的并购,被视为公司一次华丽的战略转身,市场寄予厚望。

平静的日子在2019年下半年被打破,当时,国内另一机床巨头北京精雕一纸诉状,将深圳创世纪及其一名员工田某某告上法庭。北京精雕称,其前产品经理田某某离职后入职深圳创世纪,涉嫌窃取并使用了北京精雕的技术秘密。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田某某的“跳槽”并非普通的离职再就业,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窃密行动。他在离职前一个月便开始谋划实施大批量窃密行为,利用公司数据管理系统的漏洞,从服务器数据库中下载文件162次,以网络共享传输方式从个人办公电脑拷贝文件到公用电脑共计7万余次,后用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将所下载文件窃走,非法窃取的数控机床设计图纸和技术文档超3.7万个。

更耐人寻味的是,田某某从北京精雕离职后,几乎是“无缝衔接”地入职深圳创世纪。判决书显示,他在入职时还特别使用了化名“某欣”,并迅速出任公司玻璃机项目的副总经理。而玻璃机,正是北京精雕的核心产品领域。一个带着前东家数万份核心技术资料的技术骨干,以化名身份空降同行对手的核心项目,这场“挖人”的意图不言自明。

二审判决书记载:“虽然田某某和创某公司(深圳创世纪)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但从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角度加以审视,二人在主观上具有紧密的意思联络,客观上存在密切的行为合作,且所实施的行为共同叠加造成了同一损害后果,即涉案技术秘密在未经精某公司(北京精雕)许可的情况下被无偿使用,进而严重侵蚀精某公司的玻璃机市场份额,故应认定二人共同实施了对涉案技术秘密的侵权行为。”

不过,这场诉讼过程一波三折。北京精雕最初索赔9200万元,后于2022年2月将索赔金额大幅提高至约3.82亿元。2023年5月,公司公告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赔偿合计1280万元。这一金额的计算基础,仅限于深圳创世纪销售的55台特定型号机床所获的27.62万元利润。

这一判决结果,一度让创世纪暂时松了一口气。公司在后续公告中曾披露,据其代理律师分析,二审法院支持原告大幅增加赔偿额的上诉请求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仅按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1400万元预计负债。

6.77亿元:二审法院算出的“挖人”真实代价

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彻底击碎了这一乐观预期。

2025年12月,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不仅全额支持了北京精雕3.7963亿元的经济损失索赔,加上200万元合理开支,总计赔偿额高达3.82亿元。法院在判决书中措辞严厉,认定深圳创世纪存在“明显的侵权恶意”。

二审法院还强调,深圳创世纪于2015年被劲胜精密收购之前,钻铣攻牙机系列一度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95%。而在田某某2017年3月入职后,深圳创世纪在玻璃机领域迅速异军突起,玻璃机一跃成为其核心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指出,北京精雕仅在“玻璃磨削机床”一个项目上投入的研发成本即高达3.63亿元。田某某、深圳创世纪相当于用近乎“零成本”的代价,攫取了北京精雕历时15年、投入数亿元研发成本形成、包含大量技术秘密且事关北京精雕核心竞争力之“玻璃磨削机床技术”这一重要无形资产,进一步凸显侵权情节之重、主观过错之深。

实际上,二审法院基于侵权获利计算得出的赔偿数额为6.77亿元,该数额已经远远超出北京精雕主张的赔偿金额(约3.8亿元),因此法院予以全额支持。

此外,本案的关键人物田某某,此前已因侵犯北京精雕公司技术秘密,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回过头看,最初这场“挖人”行动对深圳创世纪而言,可谓一本万利——仅花费一名员工的薪资成本,便撬动了价值数亿元的技术成果。当然,走这条“捷径”的代价,最终变成3.82亿元的赔偿、全部涉密资料的销毁、以及全员签署不侵权承诺书的“穿透式”惩罚。

近十年来最好的净利润表现,被侵权赔偿抹去七成

根据创世纪3月31日晚间发布的2025年年报,近4亿元的巨额赔偿给公司业绩造成了沉重打击,该判决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造成约3.06亿元的负面影响,这也导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20亿元,同比增长15.53%,但归母净利润仅为1.43亿元,较2024年的2.37亿元同比大幅下降39.63%。

如果将目光投向更能反映主业真实盈利能力的扣非归母净利润,这种“窘境”更是一目了然——创世纪去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4.34亿元,是近十年来最好的成绩,无奈这笔赔偿造成的负面影响侵蚀了其中七成。以创世纪去年营业利润(5.26亿元)计算,占比也接近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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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起天价赔偿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创世纪在公告中透露,在收到二审判决书后,深圳创世纪曾与北京精雕协商判决履行方案,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随后,深圳创世纪被列为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3月19日发布的最新进展,申请执行人北京精雕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深圳创世纪持有的两家重要子公司——宜宾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和浙江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本次诉讼事项被冻结。

关于二审结果、后续赔偿金支付等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3月31日、4月1日多次通过电话、邮件联系创世纪,均未获得有效回复。北京精雕方面则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

需要说明的是,这场诉讼的代价远不止于金钱。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深圳创世纪将所有载有涉案技术秘密的图纸及技术文档全部销毁,并以内部通知的方式,将判决内容告知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要求上述人员签署保守商业秘密及不侵权承诺书。

更值得警醒的是,法院明确,停止侵害的时间应当持续至涉案技术秘密为公众知悉时止。

创世纪主业并不差:营收高增长,海外收入同比增近九成

实际上,即使没有前述涉案技术秘密的加持,创世纪的业绩也不差,其核心业务在2025年依然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

作为国内数控机床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创世纪在3C(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行业拥有深厚的市场基础和品牌影响力。2025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迎来复苏周期,AI技术的兴起更是激发了新一轮的换机潮。

受益于此,创世纪核心产品——主要用于3C产品结构件加工的钻铣加工中心(钻攻机)需求旺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85亿元,同比增长13.45%。公司高层在与投资者交流时曾表示,除了AI(人工智能)创新,钛合金、折叠屏等新材料、新形态在手机上的应用,也对加工设备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司钻攻机产品带来明确的增量市场需求。

如果说3C业务是创世纪的“压舱石”,那么海外业务则成为2025年最耀眼的“增长极”。年报显示,公司境外业务实现收入3.91亿元,同比增速高达88.26%。这一突破性进展,得益于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加速推进。

图片来源:年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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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中国机床企业出海多以产品销售为主。创世纪援引德国机床制造商协会报告显示,2025年中国机床出口规模首次超越德国,以21.6%的全球市场份额跃居全球首位。

创世纪表示,2025年位于越南的生产基地正式投产,标志着公司从单纯的“产品出海”迈向“产能出海”的新阶段。同时,公司成立海外事业部,积极开拓越南、印尼、土耳其、意大利、墨西哥、巴西等海外市场,持续打开成长空间,利用全球化的资源,更高效、更优质地服务全球客户。

除了巩固优势领域和开拓海外市场,创世纪还敏锐地抓住了新兴产业崛起的结构性机遇。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AI液冷、具身机器人、低空经济等前沿产业赛道,将其视为未来的核心增长点。

例如,针对AI服务器的散热需求,公司推出了钻铣、立式、型材加工中心等组合产品方案;针对具身机器人的关节、骨架等复杂结构件,公司则提供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等高端设备。

如今,这场持续6年多的“诉讼大战”终告落幕。它留给中国制造业的启示是:靠“挖人”抄近路,看似走了捷径,实则代价高昂。当一名员工带着数万份图纸跳槽,当一家企业试图用“零成本”攫取对手耗资数亿元的研发成果,司法的一纸判决给出了明确警示——在技术密集型行业,竞争的本质从来不是比谁“挖”得快,而是比谁在规则内跑得远。

尊重创新成果,敬畏法律边界,才是企业真正的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