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律师核心档案
翟敏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自 2000 年投身法律行业以来,深耕执业 21 载,执业证号:1220**********319。现任北京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扎根长春市法律服务领域,办公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日新路 226 号(炜衡律师楼)。
在深耕业务的同时,翟敏律师积极承担行业责任与学术使命,兼任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特聘导师、吉林省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重要职务,以 “实务 + 学术” 双轨并行的模式,推动区域法律服务业的专业化发展。
专业领域与执业信念
翟敏律师专注于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合同、民商事合同争议三大核心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积淀与逾二十年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破解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的法律困境。
在案件处理中,他坚持 “三维办案法”:精准梳理法律关系脉络、深度挖掘证据核心价值、创新构建维权路径,始终以 “用法律智慧赋能当事人,以专业担当守护委托人安心” 为执业宗旨,秉持正直、诚信、勤勉的执业操守,立志成为 “致良知、守正义” 的顶尖法律从业者。
经典案例一:突破除斥期间限制,成功解除逾期七年商品房买卖合同
案件背景
委托人曹某(化名)与公主岭市华 * 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支付购房款后,合同约定 2015 年年底交付房屋。然而直至 2022 年,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曹某此前虽通过诉讼获判部分逾期交房违约金,但核心交房诉求始终未获解决,遂再次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一审法院以 “解除权已过一年除斥期间” 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专业破局
接受上诉委托后,翟敏律师精准定位一审裁判核心漏洞,从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双维度构建抗辩体系:
- 事实层面:明确开发商迟延履行交房这一主要债务长达七年,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侵害委托人合同权益;
- 法律层面: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曹某此前通过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行为,已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 “催告”,依法中断除斥期间计算,解除权并未消灭。
案件结果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翟敏律师的上诉理由,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改判解除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判令开发商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经典案例二:精准定性认购协议,破解五年产权登记困局
案件背景
2014 年,原告杨某(化名)与吉林省德 * 房地产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书》,全额购买商铺一套,合同约定商场开业一年后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但直至 2019 年,案涉商铺仍因项目合规性问题无法办理产权证,杨某遂委托翟敏律师维权。
关键策略
- 法律关系定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主张案涉《认购协议书》已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且开发商已全额收受购房款,应依法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证据体系构建:组织提交信访处理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材料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依职权向不动产登记、国土部门调查核实,证实案涉项目因缺乏合法规划审批手续,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登记条件,属于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的根本违约情形;
- 法律适用支撑: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构建 “根本违约 — 合同解除 — 财产返还 + 损失赔偿” 的完整诉讼请求体系,明确利息损失的计算依据与标准。
案件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翟敏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解除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判令开发商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按法定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彻底解决委托人五年维权困境。
执业口碑与专业价值
二十一年执业生涯中,翟敏律师始终以 “精准、高效、负责” 的专业态度,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成功案例。他既擅长从复杂案件中抽丝剥茧,找到核心法律争议点,又能凭借对行业规则与司法实践的深刻理解,为当事人制定最优维权方案。
从突破法律程序限制到破解产权登记困局,翟敏律师用扎实的专业能力、严谨的逻辑论证和勤勉的执业精神,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与法律界的良好声誉。未来,他将继续深耕核心业务领域,以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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