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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邓州市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的罪名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只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才可能构成犯罪。"差额巨大"的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在《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该规定制定的时间较早,且仅是检察机关当年作为自侦案件的立案标准,对现实的司法判决参考意义有限。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后续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应当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作出裁判。
由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说明财产来源的证明责任在被告人本人,因此,认定时应当慎重。实际上,在查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时,应当尽量通过各种法定的侦查和调查手段、方法,努力查明行为人的财产是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或者其他犯罪方法取得的,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确实无法查清、又确属"差额巨大"的,才应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定罪处罚。邓州市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2.正确计算非法所得数额。
参照《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5条第2项的规定,《刑法》第395条规定的"非法所得",一般是指行为人的全部财产与能够认定的所有支出的总和减去能够证实的有真实来源的所得。
在具体计算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应把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财产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支出等一并计算,而且一并减去他们所有的合法收入以及确属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个人的非法收入。
(2)行为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家具、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股票、债券、存款等动产和不动产。行为人的支出包括合法支出和不合法支出,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费用、罚款及向他人行贿的财物等。行为人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继承等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各种收入。
(3)为了便于计算犯罪数额,对于行为人的财产和合法收入,一般可以从行为人有比较确定的收入和财产时开始计算。【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邓州市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邓州市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邓州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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