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6〕94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邵武市晒口街道、下沙镇并置为沙溪街道行政区划变更的请示》(南政综〔2025〕109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撤销邵武市下沙镇,设立街道事宜由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编制、人员调配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中国福建、闽北日报

值班编辑:叶睿

审核:许晖 曾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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