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通告

(2026年第二期)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城镇公益性岗位托底促就业作用,结合嵩明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现将近期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8个。岗位要求等详见《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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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名条件

我县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本地城镇户口(含农转城人员)办理了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 其

招聘具体事宜请咨询用人单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个人也可以到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人社23-24号窗口申请公益性岗位求职登记,详询罗老师:0871-67917444。岗位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来源:嵩明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李艳娜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