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载明,“雷武泽儿子被拐”案中的人贩子王浩文因十余年间偷盗十余名幼儿出卖,已被执行死刑。
4月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寻亲家长雷武泽处了解到,王浩文虽然被执行死刑,但他起诉王浩文的民事案件仍会继续进行。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雷武泽在寻子圈被称为“雷公”,他的儿子川川于2001年被拐,2023年川川被找到,人贩子王浩文也进入公众视野。2024年5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1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决定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
刑事案件宣判后,雷武泽夫妇对人贩子王浩文、胡某雄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向他们夫妇每人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费各1元,共计6元,并公开忏悔、赔礼道歉。
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判决王浩文赔偿雷武泽及其妻子交通费、误工费共计4元。后雷武泽不服,并提起上诉。
4月2日,雷武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在上诉过程中,获知王浩文已被执行死刑,长沙芙蓉区法院便通过公告的形式向王浩文的权利义务继受人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和他提交的上诉状,目前公告期已满,该案后续将按法定程序进行,“我希望有个最终结果,给受到伤害的孩子和家长一个交代。”
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2026年1月22日,长沙芙蓉区法院刊登了一则公告,“王某怡、王某:本院受理原告童某娥、雷武泽与被告胡某雄、王浩文人格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权利义务继受人)公告送达(2025)湘0102民初1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人(一审原告)童某娥、雷武泽于2025年7月18日提交民事上诉状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表示,被告人因刑事判决被执行死刑,其刑事责任终结,民事责任则根据案件的类别,以及其是否有遗产而定。本案中,王浩文被执行死刑,如其有遗产,则民事案件可以继续审理。如王浩文的直系亲属继承王浩文的遗产,则王浩文的直系亲属将被变更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但继承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仅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遗产不足赔偿部分无需继受人额外承担。如王浩文的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王浩文的遗产,则法院会指定王浩文的遗产管理人参加诉讼。如王浩文没有任何遗产,则案件将会终止审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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