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在WSBK赛场上的两连冠,点燃了不少人对中国制造的信心。

也有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近日,给自己贴“中国首善”标签的陈光标先生又跳了出来,以送1300万的劳斯莱斯为名,在舆论场上,上演了一出“豪掷千金为英雄”的好戏。

他高调宣布:要赠予张雪一台价值1300万元的劳斯莱斯幻影,以表彰张雪其“为国争光”。

不过,老板的大气,并没有换来张雪的感谢。

张雪转发了这个新闻,直接说收了,然后 8 折卖掉,把钱捐给嫣然基金,自己还开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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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张雪如此回应,标哥立马就不淡定了,赶紧摆摆手:

“张雪你好,我是陈光标。正愁联系不上你,我刚收到朋友截图看到了你的回应,非常感谢!我赠予你这车是奖励张雪精神、奖励你为国争光,这是我的真实感受,我这车刚买还没上牌,我很喜欢,当时非常激动非常感动就想把它送给你,我视频里表述很清楚是赠予你个人使用。如果你想当二手车卖掉去转捐赠,这是误会了我的初心。知道你很忙,全年只休息 5 天,确实是我辈楷模,具体你可以派人来对接我本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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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搞企业的,玩什么聊斋呢?

陈光标的心思,张雪很清楚,“1300万”、“劳斯莱斯幻影”、“中国首款”这些极具冲击力的标签,让标哥在聚光灯下,狠狠刷了一波存在感。

对普通群众,这套路好使。

但张雪也是纵横川渝20多年的老江湖,直接看出了弦外猫腻:这车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这里面区别就大了。

赠“所有权”,是实打实的割肉;赠“使用权”,反而是让张雪给陈光标去做“贴牌广告”:

民族英雄张雪,天天开着“陈光标赠”的劳斯莱斯,穿梭于各大场合,曝光度,美誉度拉满。

所以这1300万,其实就是标哥的一笔品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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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张雪选择不接这烫手戏服,直接一句:“找个车商八折卖了,钱捐嫣然天使。”

听到这话,标哥的剧本瞬间卡壳,只能紧急切画面,表示“尊重支持”。

不过,这个“尊重”里有多少是无奈,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这里我再解释一下,送车和送汽车使用权的区别,以及标哥送车的好处:

首先,是避税。

直接送车,法律上叫“赠与”,张雪要交20%的偶然所得税,260万。这笔巨款谁出?标哥视频里可没提“税我包了”。

而且这剧情太毒,播不了。

所以送“使用权”,税务上就成了一笔糊涂账,可以规避。同时,标哥用公司名义去买车,本身就可以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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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可以绕开“有奖销售”的红线:

如果是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用“赠1300万豪车”搞宣传,妥妥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不得超过5万元。

所以换个名头,以捐赠的手法来做宣传,“长期使用权”值多少钱?

难以估量,监管的刀也不好落下来。

这是也是很多网红直播“送车”只敢送“十年使用权”的原因。

而且车不过户,法律上就还是标哥的资产。

张雪怎么用、用多久、能不能外借,都可以用一纸合同拿捏。万一哪天风向变了,或者张雪“不配合宣传”了,这车,说收就能收回来。

主动权,还在标哥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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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赚吆喝。

只是“使用权”的话,只要没签正式合同、没交车,按照《民法典》,赠与人(标哥)在大部分情况下享有“任意撤销权”。

也就是说,热闹完了,“首善”还可以一句“沟通不畅”或“张雪太忙”体面退场,深藏慈善功与名,只留热搜在人间。

低成本,高收益,零风险。

而张雪的回应,也是让标哥下不来台:有本事咱就真捐出去。

“卖了,捐了”,让慈善更有力量,更干净。

面对遇到了一个不按剧本出牌的“车手”,标哥尴尴尬尬,面带羞涩。

当年搞慈善,标哥把自己越搞越富,以至于后来被《中国经营报》等官媒质疑。

此后,还有《财新》接力,起底了标哥涉丁书苗案,并得到落马老虎令计划和李东生的大力扶持,以慈善之名,接到了很多普通人难以接手的好项目。

当然了,时过境迁。

也许标哥是真的想做慈善,而不是靠公益挣钱,但商业往往就是最好的慈善:

标哥,要不现在就把爱车卖了,捐给李亚鹏的嫣然基金吧。

咱不是起哄,只是怕慈善会被中间商赚差价......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