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

国航、中联航、厦门航空发布通知

2026年4月5日(含)起

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征收标准

中联航

4月5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4月1日,中联航发布关于调整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的通知,表示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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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航空

4月5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4月1日,厦门航空发布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通告,宣布自2026年4月5日0时起(出票时间),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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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固定在每月5日调整一次,下个调价窗口正是4月5日。

目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以2026年1月5日的调整为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10元人民币,800公里以上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20元人民币。

国际航线方面,没有固定涨价窗口期,由航司随行就市自行决定。

此前吉祥航空、厦门航空、厦门航空、春秋航空、南方航空等多家航司均密集上调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涨幅普遍在50%以上,部分航线甚至翻倍。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来源:宜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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