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宋艳丽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现任职于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担任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等多职。她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代理遗产拆迁利益纷争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同类纠纷解决提供参考。

宋艳丽律师:专业守护婚姻家事与遗产权益
宋艳丽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现执业于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101202111343276。她身兼多职,不仅是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权益合伙人,还是陕西省妇联“普法”讲师团成员、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专委会主任等。她在婚姻家事及遗产继承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
遗产纷争:维权之路的开启
某花园居民王甲(化名)、王戊(化名)因遗产拆迁利益分配问题,与亲戚尚某某(化名)产生了纠纷。被继承人王某某与张某某系夫妻,育有四子一女,其中王丙走失,王乙去世后王戊代位继承,王丁去世后尚某某成为其遗产继承人。王某某与张某某去世后遗留三套自建房屋,一套拆迁后已协商分割完毕,剩余两套拆迁时,尚某某伪造王甲、王戊签字的《放弃书》,独占拆迁利益。王甲、王戊多次协商无果后,委托宋艳丽律师将尚某某诉至法院。
庭审交锋:专业应对挑战
庭审中,尚某某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包括房屋属个人财产、诉求超诉讼时效、应待全体继承人到庭再审理等。宋艳丽律师迅速开展工作,为胜诉奠定基础。她梳理核心证据,收集修建许可证、缴费凭证等,明确房屋属遗产范围;驳斥时效抗辩,指出本案是共有物分割纠纷,不适用继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提交微信群聊天记录,证实分割约定;推动司法鉴定,确定安置房市场价值,为遗产分割提供量化标准。
公正判决:合法权益的保障
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两套房屋属于遗产,本案为共有物分割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由王甲、王乙、王丙、王丁四人各继承四分之一,王乙、王丁的份额分别由王戊、尚某某代位继承,王丙的份额由尚某某代为保管。最终,法院判决尚某某支付王甲、王戊拆迁安置款各295761.21元,某雅苑小区的安置房归尚某某所有,尚某某需支付王甲、王戊房屋折价款各170125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费用由各方按比例分担。
宋艳丽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王甲、王戊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继承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在面对婚姻家事及遗产继承等复杂法律问题时,当事人可以寻求像宋艳丽律师这样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