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林建国和周玉兰育有三子女:长女林梅、长子林强、次子林勇。
2001年,老两口想在城里买房养老,但因存款是定期,提前支取会损失利息。为顺利贷款,他们临时将房产登记在女儿林梅名下,并由老两口全额出资购房。
此后20多年,老两口一直住在房子里,房产证也从未变更。2012年林建国去世,2023年周玉兰离世,房子仍登记在林梅名下。
林强起诉要求:房子是父母遗产,三兄妹各分1/3。
林梅坚决反对:“房本写我名字就是我的!不是借名买房,是父母赠与!而且我对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
一场围绕“名字在谁名下,房子就归谁吗?”的家庭大战拉开序幕……
关键证据:一段家庭对话录音
庭审中,林强提交了一段2023年8月的录音。录音中,母亲周玉兰和姐姐林梅亲口承认:
“当时钱不够,先写你的名字……爸爸折子到期后,把钱都补齐了。”
“名字一直没改,是因为咱不是那种人,没必要计较。”
林梅虽辩称“是赠与”,却无法提供任何书面赠与协议,也无法解释为何20多年未办理过户。
法院认定:录音+购房背景+长期居住事实,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构成“借名买房”!
法院如何判决?
房屋归属
→ 虽登记在林梅名下,但实际出资人为父母,属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由三子女均分;
→ 因登记在林梅名下,判归林梅所有,她支付林强、林勇各58.99万元折价款。
→ 林梅称“尽主要赡养义务”,但法院认为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他子女完全未尽义务,不支持多分。
本案再次证明:房产证≠绝对所有权!真实出资+借名合意才是关键!
律师心得:如何用“录音+逻辑”打赢借名买房确权战?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
抓住“不合常理”细节
——父母全款买房却登记女儿名下,且20年不更名,明显违背赠与常理。
用家庭对话录音锁定“自认”
——林梅亲口说“暂时写我名字”“钱是爸妈补的”,构成法律上的“自认”。
重要提醒:
✅ 借名买房无需书面合同,口头约定+出资+占有=可确权;
✅ 录音取证要合法,在家庭场合自然对话,不侵犯隐私即有效;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靳双权团队,专注处理借名买房、房产确权等复杂继承纠纷。欢迎咨询,用证据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律师介绍:靳双权律师,北京东卫律所房产事业部主管,曾兼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主管房地产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权属、监管、贷款、过户、交房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擅长处理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央产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在买卖、借名、继承、分割、析产、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案件。
靳律师为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师之手。
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