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高平警方经深挖细查
成功打掉一个
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蹊跷“车祸”
2025年9月3日14时许,家住高平市陈区镇石村的张先生向高平警方报警:称2025年8月30日11时许,该驾驶农用三轮车途经陈区镇浩王线和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十字路口时,疑似被一辆摩托车碰瓷,被诈骗6600元。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了解,2025年8月30日上午11时,张先生驾驶农用三轮车回家途中,突然被一辆摩托车拦停,从车上下来一对40岁左右的“夫妇”。
“你刚才开车把我们撞倒了,我老婆受伤了!”
“我左手疼得不行,得去医院检查!”
在对方一番“输出”之后,自称是“伤者”亲友的人闻讯赶来,与张先生协商赔偿事宜。
“你该不是没有驾驶证吧?”
“我们也和你耽误不起时间,你一次性给我们赔点钱,这事就算了!”
考虑到自己是无证驾驶三轮车,张先生出于心虚,无奈之下向受伤女子转账6600元。
“这个女子前天就来做过检查,也说是被撞了,你不是被骗了吧?”就在张先生准备离开时,医生的一句话引起了其的注意。回忆起事发时情况和一系列“蹊跷”细节,张先生回家考虑再三后,最终选择报警。
团伙现身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调查,在当天的就诊登记记录里,发现“受伤”女子登记的名字为陈某芳。据医生回忆,“受伤”女子三天内曾两次到医院进行检查拍片,且受伤骨折部位都在左手小拇指同一个地方。经过对陈某芳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陈某芳为江苏籍女子,刚到高平不久,且有同行人员。
民警兵分两路,一路以“车祸”发生地为中心展开调查,另一路围绕陈某芳及同行人员进行摸排。
很快,办案民警就在“车祸”发生地附近的监控视频内有重大发现。当日,在张先生驾驶三轮车途经陈区镇浩王线路段时,陈某芳乘坐一辆摩托车一直尾随张先生的三轮车,并且发生“车祸”时有故意摔倒的迹象。细心的民警还发现,在“车祸”发生前后,不仅陈某芳乘坐的摩托车有作案嫌疑,竟然同一路段,还有两辆车牌号是以“苏J”打头的汽车,形迹极其可疑。
民警以车找人,成功锁定除陈某芳外其他五名人员身份信息,分别为曹某春、徐某东、王某高、王某浚、葛某东。
一行六人均为同乡、无业身份,驾驶车辆突然来到高平滞留,此间又偏偏出了蹊跷的“车祸”?
“看现场监控应该是‘碰瓷’行为,抓还是不抓?”案件研讨会上,办案民警盯着监控发问。
继续侦查
“现阶段证据不足,贸然抓捕怕会打草惊蛇,现在要紧盯嫌疑人,继续侦查,搜集证据,争取能将这个毒瘤连根拔起!”
办案民警在高平全市范围内展开排查,派出所召开治保会广辟线索来源,网格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工作。同时,民警对全市各医院近期因“骨折”就诊的患者档案进行查询。
“快看!8月29日这里登记的有一个因车祸骨折就诊拍片的男子,是曹某春!”办案民警惊喜地发现。
医院工作人员对民警讲道:“骨折的男子是外地人,说是被三轮车撞了,当时拍了片子以后,来了几个老乡,后来他们在这里和开三轮车的车主商量赔偿的事情,赔了钱他们就离开了。”
结合陈某芳和曹某春医院检查记录,民警很快找到了另外两起“车祸”的当事人。据两名当事人讲,他们均是2025年8月29日当天经历的事情,独自驾驶三轮车行驶至偏僻路段时,突然被一辆摩托车拦下,对方声称被三轮车撞倒,要求赔偿,随后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手臂或者手指骨折。检查期间,几名自称是伤者的“亲友”闻讯赶来,协商赔偿事宜。为息事宁人,两名当事人最终转账赔偿对方。其中一起赔偿了1800元,另外一起赔偿了7000元。
通过三起“车祸”的三轮车驾驶人对嫌疑人的辨认及线索串联,警方确认,陈某芳、曹某春、徐某东、王某高、王某浚、葛某东等人系碰瓷诈骗团伙。
法网难逃
同时,民警查明,该团伙行动轨迹遍布全国多地,在每一个地方停留都不会超过一周时间。民警在侦查过程中,该团伙早已流窜到下个作案地点。
办案民警为了掌握更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随嫌疑人奔赴多地进行追踪侦查。该团伙成员为了躲避侦查,一般不结伴出行、从不在一家酒店登记住宿,作案时分工明确,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猎手。最终,在运城市绛县,办案民警一举将六名嫌疑人抓获归案。到案后,根据嫌疑人供述,警方迅速在江苏省盐城市将另外两名参与作案的张某林、张某也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该犯罪团伙通过“陈旧伤势+制造事故+医院检查+索赔私了”的剧本,分组实施“碰瓷”诈骗。首先开车寻找作案目标,选定目标后通过通知同伙,采取转向、调头等方式迫使后方目标转向避让,“演员”骑摩托车紧随在目标车辆附近假装被撞倒,并称手疼要求去医院检查,“亲友”负责冒充伤者家属,以医院检查结果手臂、手指骨折为由向对方索要赔偿。
据陈某芳等人供述,他们一般瞄准三轮车作为作案目标,因为这些车主往往年纪较大,对事故辨认能力弱,加上三轮车一般都没有保险,车主也没有驾驶证,通常会选择“私了”。
“只要我们配合的好,这个来钱很快,骨折是陈旧伤,但是被害人很难发现真相,医生不知道事情经过,一般也不会起疑心。”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供述道。
经审讯查明,2025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芳、曹某春、徐某东、王某高、王某浚、葛某东、张某林、张某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四川、贵州、云南等多地进行流窜,通过“碰瓷”方式实施诈骗,疯狂作案百余起,涉案金额60余万元。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晋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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