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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执行案件中,最让债权人头疼的不是被执行人没钱,而是“有钱不还”——明明有收入、有财产,却故意把资金转到父母、配偶、朋友甚至陌生人的账户里,制造“名下无财产可执行”的假象,妄图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很多债权人遇到这种情况,会陷入“投诉无门”“查不到线索”的困境,甚至误以为“被执行人把钱转走,就没办法了”。其实不然,结合2024年“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这种利用他人账户逃避执行的行为,不仅能被依法追回财产,被执行人及协助者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作为常年处理执行纠纷的律师,今天就给大家讲清楚:被执行人利用他人账户逃执的常见情形、法律后果,以及债权人最该做的4步维权操作,助你守住胜诉权益,追回被转移逃避执行的财产。

一、常见“借壳”逃避执行的手段

被执行人利用他人账户逃避执行的方式五花八门,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 日常收支“借壳”:被执行人将经营收入、劳务报酬、租金等,全部转入父母、配偶、子女的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账户,自己名下账户长期零流水,却正常消费、生活。比如福建南靖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陈某祥经营鸭面店有稳定收入,却长期用母亲、表弟的支付宝结算,累计流水87万余元,拒不履行74.1万元的还款义务,最终被追究刑责。

2. 大额财产“暗转”:被执行人在诉讼开始后、判决生效前,就提前将存款、理财、工程款等大额资金,以“赠与”“借款”“代收代付”为名,转入他人账户,甚至绑定他人银行卡操作资金,刻意规避法院查控。内蒙古一起案例中,被执行人孟某2在执行期间,用他人银行卡绑定自己微信,两年内进出账9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经司法拘留后仍不履行,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3. 亲友“协助藏钱”:被执行人与亲友通谋,让亲友代为持有财产、接收款项,甚至虚构借贷、租赁关系,掩盖资金真实归属。比如有的被执行人与亲友达成虚假和解,放弃到期债权,意图规避执行;有的虚构长期租赁关系,让被执行房产“带租拍卖”,低价转移财产,这些行为均已构成违法。

这里要提醒大家:无论被执行人用谁的账户,无论以什么名义转钱,只要资金实际由被执行人控制、用于其个人或家庭支出,就属于可执行财产,债权人有权依法追回。

二、这些逃避执行的行为,后果远比想象中严重

很多被执行人误以为“用他人账户藏钱,顶多被罚款、拘留”,甚至觉得“亲友帮忙藏钱,不会被追责”,这种想法完全是误区。根据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司法解释,利用他人账户逃避执行,轻则被采取强制措施,重则构成刑事犯罪,亲友协助藏钱也会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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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被执行人:轻则被法院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买房、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重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尤其要注意:哪怕是在判决、裁定生效前转移财产,只要在生效后经查证属实,且拒不执行,也能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有的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就提前转移资金到他人账户,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同样会被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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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协助者(提供账户的亲友等):如果明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仍与其通谋,协助转移财产、提供账户,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同样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现实中,不少被执行人的配偶、父母因为帮忙提供账户,最终也被追究刑责,得不偿失。

3. 财产后果:被执行人转移到他人账户的资金、财产,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责令协助者返还;对故意毁损、虚假转让的财产,会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交由执行法院处置,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实现。

三、律师实操:4步维权助力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遇到被执行人利用他人账户逃执,核心是“找线索、提申请、追刑责”,这4步维权操作,或许可以推进执行,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第一步:收集线索,锁定“藏钱”证据

线索是维权的关键,没有线索,法院也难以开展工作。作为债权人,可重点收集这3类证据(越详细越好):

① 被执行人的资金流向线索:比如被执行人的经营记录、收款凭证、聊天记录,证明其有稳定收入(如工程款、房租、工资),但未进入自己账户;

② 他人账户与被执行人的关联线索:比如被执行人与账户所有人的亲属关系、朋友关系,账户的流水记录(如被执行人经常操作该账户、资金用于被执行人的日常消费、房贷、车贷等);

③ 协助逃执的证据:比如被执行人与账户所有人的聊天记录、录音,证明双方通谋转移财产;虚构的借贷协议、租赁协议等(可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提示:个人难以调取他人银行、微信、支付宝流水的,可申请律师协助,或直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根据相关规定,律师可协助债权人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法院调查,必要时还可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线索,不过现阶段,在广州,执行阶段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微信、支付宝流水的律师调查令很难开得出来,但佛山的比较容易开。

第二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查封、追回财产

收集到初步线索后,立即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明确要求:

1. 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转移到他人账户的涉案资金;

2. 认定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责令账户所有人返还财产,但法院一般会建议申请执行人提起撤销/确认无效之诉,并申请诉讼保全,待确认之后才会强制执行。

3. 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若线索充分,可直接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拘留)。

这里要注意:提交申请时,一定要附上收集到的线索和证据,让法院有明确的调查方向。法院会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相关账户进行穿透式审查,还原资金流向,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第三步: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扩大执行范围

如果账户所有人是被执行人的配偶、子女,或与被执行人有利益关联,且存在以下情形,可向法院申请追加、变更该账户所有人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① 账户所有人是被执行人的配偶,资金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可要求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② 账户所有人无偿接收被执行人转移的财产,导致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要求其在接收财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③ 账户所有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协助转移财产,构成共同侵权(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四步:追究刑事责任,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如果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金额较大、持续时间长,经法院罚款、拘留后仍拒不履行,或协助者明知被执行人逃执仍提供账户,债权人可向法院、公安机关提交《控告书》,要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及协助者的刑事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均属于“情节严重”,可追究刑责:

• 转移财产数额较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的;

• 与他人通谋,协助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一旦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被执行人往往会主动联系债权人协商还款、履行义务,争取从轻处罚——这也是倒逼“老赖”还款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四、给申请执行人的实务建议

·及时保全,抢占先机: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苗头的,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可疑账户。

·全面收集证据:注意收集被执行人使用他人账户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

·考虑刑事追责路径:对于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且金额较大的,优先考虑刑事报案,以刑事手段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结语

被执行人利用他人账户逃避执行,看似“聪明”,实则是在玩火。随着“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不断升级,以及法院与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共享的深化,这种“借壳”逃避执行的手段正变得越来越难以遁形。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面对这种情况不必灰心,只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追加、刑事追责等手段,就能够撕开被执行人的“画皮”,让“借壳”逃避执行的图谋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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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制定针对性的执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