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从“沉睡”到“苏醒”:法治进步彰显法不向不法让步
一、曾被束之高阁的正当防卫,为何长期“沉睡”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早已明确规定正当防卫与无限防卫权,立法本意就是保障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挺身而出、自卫维权。可在很长一段司法实践中,这一条款却近乎“沉睡”。
受传统办案思维影响,“谁死伤谁有理”“还手即互殴”的简单化判断一度普遍存在。
司法认定过度苛求防卫限度,习惯以事后上帝视角审视紧急情境下的防卫行为,忽视防卫人在恐惧、紧张中的正常反应。
不少本属正当防卫的行为人,反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见义勇为者面临法律风险,普通民众更是陷入“反抗怕担责、退让受侵害”的两难。
正当防卫的适用收紧,不仅背离立法初衷,更让社会正气难以舒展,让守法者在不法侵害面前束手束脚,本质上是法治理念重秩序、轻权利的错位体现。
二、昆山反杀案破冰,正当防卫条款正式“苏醒”
2018年昆山反杀案,成为唤醒正当防卫制度的标志性事件。
面对持刀追砍的严重暴力侵害,于海明夺刀反击致侵害人死亡,最终被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结论打破了长期僵化的司法惯性,向全社会释放出强烈信号:
面对正在进行的严重不法侵害,公民无须一味退让,合法自卫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后,赵宇案、涞源反杀案、唐雪案等一系列案件相继得到纠偏,司法机关主动纠正过往偏差,让正义回归本位。
个案的突破,推动了制度层面的革新。
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正当防卫制度指导意见,系统厘清认定标准,明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摒弃唯结果论的错误逻辑,正式确立“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核心法治原则。
三、理念之变:正当防卫苏醒背后的法治进阶
从条款沉睡到全面激活,不止是法律适用的调整,更是我国法治理念的深刻进步。
其一,实现从维稳思维到权利本位的价值转向。司法不再片面追求表面平和,而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把公民人身权利、自卫权利放在更重要位置,真正做到为守法者撑腰。
其二,完成从结果归责到行为归责的逻辑重构。不再单纯以伤亡结果定责,而是立足防卫人所处紧急场景,综合判断行为必要性与合理性,不让正义为不法侵害的后果买单。
其三,推动司法从被动裁判到主动引领社会风尚。通过典型案例与司法解释,明确行为边界,鼓励公民同不法侵害作斗争,为见义勇为消除法律顾虑,弘扬社会正气。
四、法治护航正义,让善良者敢于防卫
如今,正当防卫已不再是难以适用的“僵尸条款”。
检察机关对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的案例逐年增多,“合法防卫免责”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的温度在于护民。
正当防卫的激活,不仅筑牢了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更守护了公众的安全感,让面对不法侵害时不再犹豫退缩,让惩恶扬善、见义勇为成为社会常态。
从沉睡到苏醒,正当防卫的变迁,正是中国法治文明不断前行的缩影。
法律始终站在正义一边,站在守法公民一边,只有让法绝不向不法让步,善良才有底气,社会才有安宁,法治中国才能行稳致远。
声明: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高一部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及权威司法案例撰写,旨在传播正确法治理念,弘扬公平正义价值,不涉及任何个案主观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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