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日发布专项意见,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兴明、黄永维、马海天、曹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进行了核查。评估结果显示,四位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董事会据此认定,刘兴明、黄永维、马海天、曹越的任职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此次评估是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策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常规举措,有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东北制药董事会评估确认四位在任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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