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的保护神,永续发展的压舱石(二)
适度法典:实事求是的“三分法”展现中国智慧。面对生态环境领域如此庞杂的调整对象和制度规范,立法者选择了“完全融入、择要体现、原则引领”的“三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类法律,将整体“完全融入”法典,成为统一法典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经提取最大公约数“择要体现”在法典中。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快速演变中的新生事物,法典只是作出“原则引领”性规定,为未来的制度改革预留充足的空间。“三分法”的“适度”智慧,既实现“周而密”的体系化,又避免“僵而死”的封闭性,让法典既有钢铁般的筋骨,又有能够生长的空间。这种“适度化”立法模式(不同于某些国家的“完美法典”),正是中国法治智慧对世界环境立法的贡献。
系统保护:让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生生不息。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曾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模式,难以从根本上守护生态安全。草案旗帜鲜明坚持系统观念,把山水林田湖草沙作为一个整体来保护、来修复。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的原则,科学开展生态修复,杜绝违背自然规律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意味着,过去“各扫门前雪”式的生态修复将成为历史,代之而起的是对生态系统“大庇天下寒”的整体把脉、系统治疗。从青藏高原到东海之滨,从长江黄河到塞北草原,从热带雨林到荒漠戈壁,法典为每一片森林、每一条河流、每一寸土地、每一种生灵都划定了法治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生态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一系列刚性制度,织密了生态安全的防护网,让中华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精准治污:让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无处遁形。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雾霾锁城、污水横流、垃圾围城、噪声扰民,曾经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痛点。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关切,打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组合拳:在大气污染防治上,统一排污许可、强化源头管控、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守护“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在水污染防治上,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流域与区域、岸上与岸下,保障“清水绿岸、鱼翔浅底”;在土壤污染防治上,严控污染增量、化解存量风险,守护“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噪声与油烟污染:专章规定社会生活噪声,直面餐饮油烟、恶臭扰民等“家门口的烦恼”,把安宁还给社区;在污染物治理上,前瞻布局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控,应对新型环境风险,守护人民健康。法典还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独立执法权,破解长期存在的“看得见管不着”难题;强化环境监测、环评机构监管,严防数据造假、虚假环评,让执法更有力、监管更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生态环境执法“重心过高”“最后一公里不畅”的难题。
生物安全:让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的基础,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前提。法典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置于突出位置,完善物种保护、栖息地保护、生物安全管理等制度,化解人兽冲突、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保护珍稀濒危物种,让大熊猫、朱鹮、亚洲象、藏羚羊等生灵自由繁衍,让神州大地万物共生、生机盎然。从长江十年禁渔到黄河生态保护,从东北虎豹回家到三江源碧水长流,法典以法治之力,守护自然的生机与灵性,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气质更佳、底蕴更厚。绿水青山,是自然的馈赠,是发展的本钱,是民族的家底。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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