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新华区吴官屯村,运河区白庄子村、官庄子村、永平里村、何辛庄村、义和庄村、西花园村土地,共计0.8708公顷(约13.062亩),依照规划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建设。一起来看↓↓↓
公告全文如下: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吴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新华区段)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38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和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复函(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新华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吴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新华区段)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0.011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和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复函(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新华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吴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新华区段)3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沧县东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02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和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复函(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新华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吴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新华区段)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沧县东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02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和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复函(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新华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王庄镇白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2宗土地,面积约0.0472公顷。其中1号地四至为:东至小流津支渠、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西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小流津支渠,面积约0.0157公顷;2号地四至为:东至官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0.031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由小王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6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王庄镇官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4宗土地,面积约0.6312公顷。其中3号地四至为:东至官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官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官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0.1070公顷;4号地四至为:东至官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官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官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0.0403公顷;5号地四至为:东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西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北至官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3939公顷;6号地四至为:东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西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北至官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9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由小王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6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王庄镇永平里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2宗土地,面积约0.0316公顷。其中7号地四至为:东至永平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西至永平里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永平里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259公顷;8号地四至为:东至永平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永平里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永平里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0.005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由小王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6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王庄镇何辛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2宗土地,面积约0.0179公顷。其中9号地位四至为:东至义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西至何辛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义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141公顷;10号地四至为:东至义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何辛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何辛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0.003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由小王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6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王庄镇义和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2宗土地,面积约0.0516公顷。其中9号地四至为:东至义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西至何辛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义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480公顷;10号地四至为:东至义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义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何辛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0.003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由小王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6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王庄镇西花园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2宗土地,面积约0.0361公顷。其中11号地四至为:东至西花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西至西花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西花园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153公顷;12号地四至为:东至西花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至西花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0.020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冀发改函〔2020〕93号),用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改路、改沟、改渠项目(运河区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由小王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6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来源: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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