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首歌听着有点像,就喊着抄袭?连音乐圈最基础的通用和弦,都能拿来告侵权,以后华语乐坛还能有歌听吗?
2026 年 4 月,李荣浩新歌《恋人》被指前奏抄袭,全网吵翻了天。美籍华裔音乐人 Dennis Kuo 发对比视频,说歌曲前奏的钢琴编排和自己的作品几乎一模一样;而李荣浩工作室只回了一句话:被指相似的 251 和弦进行,是乐坛通用的经典乐理,就像音乐圈的「普通话」,谁都能用,根本不构成抄袭。
很多人问:听着明明很像,怎么法律就不认抄袭?今天就给大家掰开揉碎了讲,全是大白话,不懂乐理也能听懂。
先搞懂最核心的问题:大家吵的「和弦进行」,到底是个啥?咱们打个最通俗的比方:写歌就像写文章,和弦进行就是文章里的常用汉字、基础句式,比如你好、谢谢、我爱你,251、1645、4536 这些烂大街的和弦套路,就是音乐里最基础的「常用字」。
你写文章用了「你好吗」,不能禁止别人也用这三个字;同理,音乐人用了通用和弦进行,当然也不算抄袭。有网友说的特别对:要是 251 和弦都能算抄袭,那半个 JPOP 都得没,YOASOBI、米津玄师的大热歌全用了这个套路,难道全是抄的?国外最经典的案例就是齐柏林飞艇的《Stairway to Heaven》,曾被指控前奏抄袭,最终法院判不侵权,就是因为那段下行半音阶分解和弦属于音乐创作的“公有素材”,谁都能用。
那法律到底保护什么?什么才算真正的抄袭?《著作权法》的核心原则,从来都是只保护独创性表达,不保护基础创作素材。还是拿写文章打比方:法律保护的是你用汉字写出来的独一无二的故事、句子,而不是汉字本身;放到音乐里,法律保护的是你用和弦搭出来的、独一份的旋律、完整编曲、节奏组合,而不是和弦进行这个基础积木。
更关键的是,著作权从来不保护「听感」「氛围」「情绪」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你觉得两首歌听起来像、感觉像,但法律只认谱面上的具体独创性内容。就算两首歌用了一样的音色、一样的混响参数,那也不构成侵权 —— 总不能第一个用钢琴弹 C 调的人,就能禁止全世界所有人弹吧?
很多人忽略了,这次争议最有意思的点:这首歌火了快一年,没人说抄袭,偏偏在李荣浩和单依纯的版权争议之后,突然被翻出来全网发酵。也难怪有网友直言,这事已经慢慢偏离了音乐本身,掺杂了太多非音乐的因素。这也是李荣浩工作室说「不再反复回应,专注创作」的核心原因。
最后必须说句公道话:我们反对抄袭、保护原创,从来不是让大家拿着最基础的乐理素材去垄断创作,更不是听着「有点像」就网暴创作者。如果连通用和弦都能被拿来告抄袭,那以后没人敢写歌了 —— 毕竟全世界流行歌,翻来覆去用的也就那几套基础和弦套路。
法律划定著作权的边界,从来不是为了堵死创作的路,而是为了让所有创作者,都能在公平的规则里自由创作。理性吃瓜,尊重法律,别让反抄袭,变成了阻碍创作的武器。音乐需要模仿才能传承,文明需要共享才能繁荣。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