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4月3日电(记者李学山)自2026年4月1日起,海南正式实施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子女买房怎么提取父母公积金?需要带哪些材料?去哪里办?4月2日,在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取管理处处长韩锋给出了详细解答。

针对群众关注的提取顺序、额度计算以及特殊家庭提取规则,本次政策都有明确且细致的规定,兼顾公平性与实操便利性。

首先是提取顺序与额度,政策明确要求提取时优先使用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子女家庭账户余额不足时,才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父母家庭与子女家庭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时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

例如,职工张某购房支付首付款30万元,张某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10万元,其父母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40万元,按照政策规定,张某父母可提取的最高金额为30万元减去10万元的差额,即20万元,同时张某及其父母可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自主选择具体提取顺序,灵活办理业务。

其次,购房人配偶作为共同购房人的,配偶的父母可参照该项政策申请提取公积金。针对购房人父母离异后再婚的特殊情况,为避免重复提取、保障资金规范使用,政策规定仅能由子女的任一对父母(包括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生父母,三者任选其一)申请提取,严禁多方、重复提取,确保公积金资金合规使用。

提取时限根据购房类型有所不同:购买新建商品房,自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提取业务。需要提醒的是,超过规定时限将无法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务必留意时间节点。

为方便群众,海南公积金管理局实行线上线下双渠道并行:线上办理,登录“海易办”APP或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足不出户在线提交申请;线下办理,携带材料前往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现场办理业务。

所需材料以基础必备为主,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及发票、不动产权证书、亲子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特别便利的是:凡是能通过政务数据联网共享获取的材料(如关系证明、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等),一律实行“零材料”办理,无需职工手动提交纸质材料。这一举措最大程度简化了办事流程,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韩锋表示,此次新政严格落实“四减两免”政务服务原则,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尝试线上办理,更加快捷高效。如有疑问,可拨打海南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前往当地公积金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