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我本身工作已忙不过来,时常需要加班完成,公司却强行让我接手离职同事工作,拒绝后竟被开除。”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职工李清劳动争议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公司支付李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万余元。(据4月3日工人日报)
同事离职、工作加码,要么被迫一人干多人的活,要么因“不服从管理”被辞退,这种“二选一”的困境,戳中无数打工人的痛点。这也折射出职场普遍难题:当企业以“用工自主权”为名无限加码工作量时,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这家企业的做法,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李清此前已经接手了一名离职同事的工作,对接销售人员已从18名增至52名,本就需要加班才能完成任务。公司仍强行要求其接手另一名离职同事业务,相当于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本质是变相强迫加班、极限压榨员工。
更令人寒心的是,李清明确说明工作饱和、无法兼顾后,未得到协商调整,反而收到警告与辞退通知。劳动者拒绝超负荷工作,竟成“不服从管理”的罪状,可见该企业完全漠视劳动法底线。
法院判决为李清讨回公道,也给肆意妄为的企业敲响警钟: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付出代价。但这份正义来得并不容易,从2023年7月申请仲裁,到一审、二审终审,历时近三年,劳动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终也只是拿到了本就该属于自己的赔偿。
不少网友感慨,维权需要极大勇气与决心,即便证据确凿、事实清晰,也要历经漫长流程,承担时间、精力乃至潜在经济成本,这足以让许多权益被侵害的劳动者望而却步、忍气吞声。
李清的经历并非个例,现实中很多打工人都有类似困惑:被安排接手离职同事工作,忙得焦头烂额,却不知能否拒绝、如何拒绝,又该如何证明工作量饱和?
其实法律已有明确答案:工作安排超出正常时间与合理负荷,需长期加班且无合理补偿,即可认定为超负荷。劳动者有权拒绝企业不合理安排,并务必留存加班记录、沟通记录、考勤表等证据,这是对抗企业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
此案曝光后,网友纷纷呼吁对涉事企业进行实名曝光。这一诉求背后,是劳动者的共同心声:希望违法企业无所遁形,为任性行为付出更大代价,也让劳动者能“避雷”不良企业,找工作少走弯路。
当前,不少企业以“降本增效”为名,强迫员工承担额外工作,本质是漠视劳动者权益,一味榨取员工价值,缺乏人文关怀。要治好这种“不把人当人”的任性用工病,关键在于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一方面,应简化劳动争议处理流程,缩短办案周期,推行多元调解机制,让维权更便捷高效;另一方面,加大对违法企业处罚力度,提高赔偿金标准,将违法用工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形成有力震慑,督促企业敬畏法律、尊重劳动者,推动构建公平健康的用工环境。
只有违法成本高到让企业切实“肉疼”,它们才会在随意开除员工前认真掂量后果。打工人才能不再受“要么忍、要么滚”的委屈,劳动者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及时、更周全的保护。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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