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近日,广西陆川、广东廉江、广东湛江经开区三家法院在陆川县九洲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跨省流域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

当天上午,在位于陆川县乌石镇吹塘湿地公园的九洲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法院、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共同举行九洲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在与会人员见证下,三家法院共同签署《九洲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明确将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原则,通过建立常态化司法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在环境资源审判、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领域深化合作,构建一体化司法保障体系。

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司法保护基地,并在“法官林”开展植树活动。该林由“司法守护林”和“生态修复林”两部分组成,既彰显法院守护生态环境的决心,也为案件被告人履行修复责任提供实践场所,实现从“生效判决”到“生态修复”的有效衔接。随后,还召开了座谈会,围绕审判实务与协作机制运行深入交流,推动协作机制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此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粤桂两地九洲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迈入制度化、常态化新阶段。下一步,三家法院将持续深化协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九洲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李燕 刘沙鑫 江秀秀 李金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