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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新政,新鲜出炉!
刚刚,昆明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首先,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放宽限制。
新政明确,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文件还提到,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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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图源:昆明公积金
其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有调整。
其中,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最高可贷130万。
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星级新建绿色建筑住房或绿色生态小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最高可贷120万。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也就是最高可贷150万。
此外,高层次人才(含兴滇惠才卡、春城惠才卡持卡人)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最高可贷150万。
以上新政从4月7日(下周二)起执行,4月7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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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图源:昆明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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