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下达

2026年第4号禁火令

当前正值清明祭扫、踏青出游高峰,在林区墓地焚香烧纸、燃放爆竹,在林区周边野炊烧烤,以及农事用火疏忽大意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安全稳定,福清市下达2026年第4号禁火令:从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5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镇(街)立即通过广播、微信、张贴等方式广泛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加强巡山巡查,坚决制止野外违章用火;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要严格查处,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扑火队伍集结待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火情。

严防山火,人人有责!

福清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禁火令。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报警。

清明将至

一定做到“7个严禁”

来源 福清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福建应急管理

编辑 薛雅平 何晓丽

审核 张晨

监制 吴凌 峰 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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