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最近放了个大招,拟对数字虚拟人下手了。

征求意见稿里有一条特别扎眼: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这类"虚拟亲密关系"服务。翻译一下就是,那些让初中生氪金养"电子老公""AI女儿"的玩法,以后可能行不通了。

这事的荒诞之处在于,技术公司花了三年教会AI说情话,现在得再花三年教它怎么拒绝未成年人。就像酒吧门口突然要装人脸识别,不是酒有问题,是怕小孩混进来。

更值得玩味的是"撤回同意"条款。用户哪天反悔了,平台得删数据、注销虚拟人——相当于让数字生命执行安乐死。那些把已故亲人做成数字分身"续命"的家庭,这下有了法律撑腰:近亲属可以喊停,除非逝者生前立过遗嘱说"请继续用我的数据"。

至于禁止用"高度相似的肖像或声音",基本等于给明星脸AI克隆上了锁。以后做数字人,要么拿授权,要么长得别太像——这个"像"的边界,估计够法务部吵上几十场。

意见稿还在征求意见,但方向很明确:数字人可以存在,但不能成为法外之地的替身。有从业者私下吐槽,这套规则下来,虚拟偶像的运营成本怕是要翻倍。不过换个角度,当年直播行业也是这么过来的,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

文件末尾留了反馈渠道,截止4月30日。做这行的,建议去留个言——毕竟等定稿了,再想改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