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日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迪庆州)印发的《迪庆州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立足迪庆州“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保护区”战略定位,彻底解决非法倾倒、违规堆放、处置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筑牢高原生态安全防线。

《方案》明确,成立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属地联动等协同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会议,每月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的重大问题;紧急事项即时会商,确保高效响应。建立州级排查整治信息共享平台,各成员单位、县(市)定期报送工作进展、问题台账、整治成效等信息,实现数据互通、情况互知。整合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执法力量,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队伍,针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强化县(市)、乡(镇)、村(社)三级联动,明确县(市)属地管理责任、乡(镇)排查报告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

《方案》明确,要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与单位进行排查,排查范围包括金沙江、澜沧江迪庆段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帕海等重要湿地周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矿山开采区及尾矿库周边;国省县道及旅游干线沿线,高铁、高速路沿线两侧;城乡接合部、村镇聚居点、拆迁地块、“三边地带”(山边、水边、岸边)、工业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处置场周边等监管薄弱区域。铜矿采选、铁合金冶炼等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建筑垃圾产生与运输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等。

排查重点要突出涉废企业、运输单位、处置机构,重点核查产废单位源头减量、规范贮存情况,运输单位合规运输情况,处置机构资质合规、资源化利用情况。对历年信访举报、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方案》将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排查与台账建立、集中核查与分类整改、巩固提升与总结4个阶段有序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多项硬核保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方案》明确,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严格督导考核,将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市)、各成员单位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5%;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州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导,对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深化宣传引导,构建“线上+线下”“汉语+民族语言”宣传体系,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健全长效机制,立足长远治理,总结排查整治经验,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全链条监管制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乡级每月1次、县级每季度1次、州级每半年1次),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动态监管。

据悉,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排查点位上千个,对发现问题点位进行分类处置。迪庆州将对整改不到位、推进不力、虚假整改、问题反弹的点位,坚决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