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自2019年执业于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纠纷及经济类犯罪刑事案件。曾代理中国银行追索贷款,为泗县强英饲料挽回损失。在刘X劳动争议案中,为刘X免除用工主体责任;在蔡XX诉宿州XX公司案中,助蔡XX追回62687元工资。
民商业务深耕
刘欢自2019年起在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逾700件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超500件,尤其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其服务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包括诉讼也涉及非诉。曾代理中国银行追索拖欠房贷、信用卡及经营贷款,还作为债权人参与泗县泗州宏奥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成功为银行诉讼和执行70余起案件。同时,为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办理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成功挽回经济损失30余起案件。
劳动争议代理
在刘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张XX要求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刘欢作为被告刘X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各被告角色并听取意见,随后书写答辩状递交法院。庭审中,刘欢抗辩刘X与原告无劳务关系,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支持其答辩意见,判定刘X无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成功为刘X免除了潜在的赔偿责任。
工资追索代理
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蔡XX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62687元。刘欢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动报酬62687元,帮助蔡XX成功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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