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闺蜜!浙江杭州,前几天的“从丽江打车回杭州不给钱”事件,迎来了极其狗血的后续。当时车上的另一位女乘客主动现身,大呼自己比窦娥还冤。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平时在群里开开心心地吃瓜,结果这瓜竟然砸到了自己头上。网友:这年头,防火防盗防闺蜜,遇上这种老赖队友,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这事儿的起因,是一趟长达两千多公里的跨省旅行。
朱女士和张女士两人,原本开开心心地带着各自的狗狗,一路玩到了云南丽江。
到了3月21号,两人玩够了准备返程。
因为带着狗不方便坐飞机高铁,张女士就在货拉拉上下了一单,包车回杭州。
这趟漫长的车程,算上高速费和服务费,总价大概是4450多元。
3月23号下午,司机师傅辛辛苦苦开了两天两夜,终于把两位姑奶奶安全送到了家。
朱女士先下了车,她以为这趟旅程就这么圆满结束了。
按照两人事先商量好的“AA制”规矩,朱女士这一路上包揽了所有的住宿费。
她一拉账单,自己足足垫付了5600多元。
她想着,张女士付那4000多元的回程车费,两人刚好能抵消,剩下的零头就算了。
可谁能想到,这位张女士竟然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她不仅对朱女士只字未提车费没付的事,还跟司机和平台玩起了失踪。
直到几天后,这事被媒体曝光,闹得全网皆知。
刚从深圳出差回来的朱女士,习惯性地打开遛狗群想吃吃瓜。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惊掉下巴。
视频里那个隔着门和记者周旋的“老赖”,不就是前几天刚和自己同行的张女士吗!
朱女士气得浑身发抖,第一反应就是赶紧联系对方问个明白。
可面对质问,张女士不仅面不改色心不跳,还一口咬定自己早就付过钱了。
更奇葩的还在后面,当记者和朱女士一起找到张女士对质时,她的态度极其嚣张。
她不仅拿不出任何清晰的已付款凭证,反而还跟记者谈起了条件。
她大言不惭地要求记者必须先联系领导,把之前曝光她的视频全部下架。
她甚至还甩出了几张打满马赛克的所谓“支付截图”来忽悠人。
可这拙劣的造假技术,转头就被平台官方狠狠打脸。
平台经过后台严密核查,直接戳穿了她的谎言。
她拿来充数的所谓四千多付款截图,实际上是一笔3月18日、仅仅只有32元的订单记录!
这波“移花接木”的操作,真是让人看尽了人性的无底线。
为了区区几千块钱,连最起码的诚信和脸面都不要了。
好在平台最终没有让老实人寒心,主动垫付了这4450多元的辛苦钱给司机师傅。
这场令人窒息的拼车罗生门,彻底撕开了某些人光鲜亮丽背后的虚伪面具。
出门在外,金钱往往是检验人品最直接的试金石。
大家好心拼车结伴出游,本是一场美好的回忆,却因为一个人的自私与贪婪,闹成了全网的笑话。
这种拿几十块钱订单P图造假、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不仅是在侮辱公众的智商,更是对法律底线的疯狂试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在本案中,张女士通过货拉拉平台下单,与司机之间已经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
司机日夜兼程将张女士及其宠物安全送达杭州,已经完美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运输义务。而张女士作为接受服务的一方,支付四千多元的运费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张女士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甚至企图赖账,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哪怕目前平台已经先行垫付了车费,平台依然有权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向张女士全额追讨这笔欠款,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张女士在面对媒体和平台的质询时,不仅拒不付款,甚至涉嫌使用一张32元的历史订单截图,通过伪造、变造等手段,企图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四千多块钱的巨额车费。
这种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恶劣手段,其主观上明显存在非法占有他人劳动成果(即免除自己支付服务费义务)的目的。
如果经过警方后续立案查实,其P图造假拒不付款的行为涉嫌诈骗,必将面临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及罚款处罚;若情节更为恶劣,甚至可能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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