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说,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之过隙;苏轼把人生比喻为寄蜉蝣于天地。人到老年,对这些话倍感亲切。这是自然规律,用不着伤感。但想到老而无所成就,不免惭愧。我的平凡的大半生,本来无甚可说,不过,作为一个学习历史的人,把自己的经历如实写出,保留一点史料,若干年后,也许在某些方面有点用处。因不揣 谫陋,为此自述。
一、寒舍苦读
1915年10月1日,我出生在山东省长山县周村(今淄博市周村区)一个回族家庭里。当时也许是一个可以过得去的中等家庭吧,但我三四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和比我大11岁的哥哥勉强维持着家庭的生计,加之时局不靖,工商业萧条,我的家庭生活也每况愈下,我的青少年时代便是在贫困和负债的光景下度过的。
我8岁时入了一个半私塾半学堂的小学,课程主要是读《三字经》《百家姓》《小学韵语》《史鉴节要》《幼学须知》《古文释义》《论语》《孟子》等,也有些使用“共和国教科书”的“国文”“算术”“修身”等课,但不注重,主要是应付“查学”的人员而预备的。到上高小时,国文课依然讲《古文观止》和《孟子》。我现在的国学基础,主要是在这段时期奠定的;甚至我的立身处世之道或者人生观,也都和这时期所受的教育有关。
由于我记忆力好,学习专心,成绩优异,很得老师的嘉许和家庭邻里的夸奖。因此,家里虽穷,也愿供我上学,而我也最爱读书:那时,谋生很难,我哥哥也时常失业,我更找不到出路,帮不了家中的忙,也只有读书一途,想从读书中找一条路。但居然上到大学,这是我当时梦想不到的。
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小学教了几天书,忽然得了疟疾,家中以为我不愿教书、心情不好所致。恰巧有几位同学要上济南考高中,家中同意我陪他们一块去试试,心想考不上好回来死心塌地教书。想不到我班十几个人投考,只我一人被录取,这样,家中只好允许我再念三年。这时,家中生活更艰窘,负债更多,好在当时县教育局对考取高中的学生有“资金”,即补助费或助学金,每年六十元,这在当时是不小的数目,家中只要再给我一二十元就够用了。
1931年至1934年我在济南高中读书,当时的老师都很有学识,如国文教师李俊民(守章),英文教师顾绶昌、张友松等,我从这些老师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后二位特别是张友松老师在我上大学时给我不少资助,更使我终生感激。
1934年夏天,我总算熬到高中毕业了。我决心找工作,也有个中学老师介绍我教书,家里更是盼我挣钱养家还债,然而命运或机会却使我走了另一条路。高中毕业时,山东省教育厅举行了全省高中(当时只有三所或四所高中)毕业会考(即统一考试)。事先同学们包括我在内是反对会考的,竟因此闹了一场反对教育厅长何思源和我校校长宋还吾先生的学潮,但没有成功,会考还是如期举行。也许是为了安抚人心吧,教育厅对会考前十名学生发给奖金。我考取了第三名,应领奖金八十元(大约是这数),同时大陆银行也颁发了奖金(大约与前数目差不多)。我从周村到济南领奖金时,我的同班好友鹿宏文要到北京考大学,邀我同行,我因领到奖金,就和他同走了。现在想来,我没和家庭商量,没有尽到赡养家庭的责任,使我的母亲多受了几年折磨,实在不应该,于心有愧。但我当时没有考虑这么多,在同学的劝说下,我抱着试试看、到北平玩一趟的心情就贸然前往了。青年人的想法太单纯、太欠考虑了,以我现在的思想感情,我绝不会置家庭于不顾,轻易远行的。
到北平,我考取了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我在北平写信告知家庭,家里虽很失望,却不阻拦我上学,他们对我太好了,宁肯忍受一时损失和贫困,也要成全我继续深造的志愿;当然,也夹杂着念大学后可以争取较好的收入的想法,这在当时也是很正常的。第一年家里还向人借了十元钱给我,第二年就无力管我,第三年我取得了学校的奖学金后还往家寄了十元钱,第四年抗日战争爆发,我随学校南迁,和家庭的经济联系完全断绝了。
我在北平三年的生活学习费用,除了县资金(六十元)、省资金(八十元)外,主要靠张友松老师他自己以及他联系的顾绶昌和缪云辉老师的帮助,此外,我的初中校长朱骏声和高中校长宋还吾先生也曾资助过我。由于这些资助,才使我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大学的学习。当然,这还是过的穷大学生的生活。
我拉杂地谈这些,意在说明,在旧社会,虽然大学主要是为地主、资本家以及中产阶级以上家庭的子弟办的,但也有个别穷户人家,由于个人挣扎和种种机缘,跨进了大学的门槛;另外,在旧社会,确有一些好心人,肯于帮助有志上进的青年学生,而这些人,多半是知识分子、教书先生。他们收入虽然不丰,却肯慷慨解囊,救困扶危。总之,谈这些的目的还是提供一点史料或素材,供生长在新社会的青年人更全面地了解旧社会。
二、学海问津
1934年作为新生入大学时,我选择了北京大学。这并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听从高中同学詹锁(现任河北大学中文系教授)的劝说。当初本要入英文系,由于北大教务处管分数的人把我英文入学分数看错了,说不能入英文系,我只好改入史学系。不久,当文学院院长胡适召集新生谈话宣布入学分数时,我的成绩在文学院是第二名(第一名是高桂华),英文分数70分以上,完全可以入英文系。当时我完全可以向胡适提出转系,但一来我怕说话(尤其和胡适这样的大人物说话),二来事先我的英文老师张友松先生曾对我说,学英文太空,不如学历史,我也就认头了。但我还是喜欢英文(在中学时我的英文成绩最好,得到顾绶昌、张友松老师的赏识),只是自己没有勇气坚持己见,遇事迁就,听从命运的摆布,没有能从事自己喜爱的专业,这是我性格中的弱点,至今引以为憾。当然,在历史科学领域中,我也不是无所作为;不过,假如我学英文,可能更容易做出成绩。在我生命的旅程中,有多少偶然性的因素在起作用啊!
由于我出身回族家庭,我想研究回族史(当时叫回教史),尽量找些有关的论文和书籍来看,如陈垣的《回回教入中国史略》、金吉堂的《中国回教史研究》、英国传教士马歇尔(B.Marshall)的《清真教》以及张星烺的《中西交通史料汇篇》等。这些著作使我了解到一些回教在中国历史上的情况,增加了关于回教史的知识,但也止于此而已。至于如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对这门学科做点贡献,我当时既没有想,也不知道如何去做。这一方面是因为没人指导(当时大学教师是上课来,下课走,管教不管学,而我又很不主动向老师请教);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所看的大都是些转手材料,只能人云亦云,不能有所创新。所以,虽然看了一些书,时间花费不少,却还是个门外汉。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我随学校迁到长沙,第二年又转到云南。这年8月在云南蒙自县毕业后,文学院搬往昆明,学校改称西南联合大学(此前称临时大学,但北大、清华、南开三校编制仍旧)。由于学习成绩较好,学校推荐我到当时也在昆明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作为院外的研究生继续学习。这时我才选了元史作为研究对象,因为回回人和回教在元朝最兴盛,有关材料也多。首先我研读《元史》,摘录有关回回人的资料,以此作为基础,辅以其他材料,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写出了约五万字的《元代回回考初稿》一文。虽然很粗糙,类似史料长编,但它总算是根据原始材料独立编排而成的,有些还有自己的看法。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年的写作实践,我才逐渐摸索到一点治学的门径。
在学校时,老师开“历史研究法”课程,讲到“史源学”,强调原始的也就是第一手资料的重要性。当时因为没有实践,体会不到它的意义,因而走了弯路,没有读几本重要的史书。现在初读《元史》,才发现原始资料确实是重要的宝藏,从中可以发掘许多有用的东西,所谓“如入宝山不空归”。当然,后人以及当代人的著作也有参考价值,不可轻视。但正如人们说的,“别人嚼过的馍不甜”,单读现成的东西而不发掘原始资料,好比开百货商店,纵然货架上琳琅满目,却不是自己的产品,只能做个转手商贩。而我们做学问的,却应该开工厂,亲自开采原料,制成商品,供人使用。
1939年9月,我考进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当时的所长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先生兼任,副所长由北大史学系教授郑天挺先生担任。我继续学元史,由姚从吾和向达二先生作正副导师。研究所最初在昆明城内云南大学门外的靛花巷,不久因日机轰炸迁到城外龙头村(龙泉镇)宝台山的临时建的土房中。当时环境艰苦,书也不多,但同学们能安心学习,怡然自得。和我同时考取的,历史部有汪 篯 (北大历史系教授,已故)、阎文儒(北大历史系教授),文学部有逯钦立(东北师大中文系教授,已故)、阴法鲁(北大中文系教授),哲学部有王明(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任继愈(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所长),语言部有马学良(中央民族学院中文系教授、系主任)、周法高(后去台,“中研院”院士)、刘念和(四川大学中文系教师,已故)。另外还有傅懋勋(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所长)和陈三苏(女,赴美国,情况不详)二同学,入学后不久离去。导师除上述四先生外,还有陈寅恪、罗常培、唐兰、汤用彤、罗庸诸先生。这些前辈,都一一作古了。想起来令人悼念!
研究所学制二年。入学考试先交论文,论文审查不合格不得应考。考三门:专业课、英语和口试。入学后主要是自学,可到联大自由听课,但不参加考试。一年后导师出几道题算做学年考试。联大常举办学术报告会,研究生要听讲。这种学习方法使研究生有充分的时间读书、思考和撰写论文,平时也常和导师见面,请教、商讨问题。这种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充分信任和发挥学员的学习主动性的方法,到今天仍有可供参考之处。
我入学后,仍然从精读《元史》开始。我把自己买到的《四部备要》本《元史》标点一遍,并把钱大昕的《元史考异》和汪辉祖的《元史本证》抄到书眉上。我打算以入所前所写的论文《元代回回考初稿》为基础,加以补充修正,作为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我费了不少时间把《元史》中不列传的回回人物一一做出卡片。并把《元典章》、元人文集中的有关史料录出,但在确定论文题目时,导师姚先生不同意我的计划。他认为,“纂述”和“心得”不同,我原来的论文只能说是纂述,尚不能说是确有心得。姚先生指导我应从元代回回人的特点及其得到蒙古帝王信任的原因方面选题作文。在姚先生的启迪下,我把论文题目改为《元世祖时代汉法与回回法之冲突》。主要分析元世祖时代汉人和回回人的政治斗争及其原因,归结为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农业文化和商业文化)所致。虽然时间较紧,材料不够充实,但总算有了“心得”,有了自己的论点了。
在论文写出以前,我还搞出了一件副产品。在搜集资料时,我发现《永乐大典》残本《站赤》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材料:
(至元二十七年八月)十七日,尚书阿难答、都事别不花等奏:平章沙不丁上言:“今年三月奉旨,遣兀鲁解、阿必失呵、火者取道马八儿,往阿鲁浑大王位下。同行一百六十人,内九十人已支分例,余七十人,闻是诸王所赠遗及买得者,乞不给分例口粮。”奉旨:勿与之!
这段材料里的沙不丁、火者都是回回人名,因而引起我的注意。尤其是沙不丁这个人,在《元史》中虽无专传,但《元史·世祖本纪》中却常提到他,他当时是江淮行省平章政事。最初我以为它可以补充《元史》中沙不丁的一点事迹,很快就发现,这段材料中的三位使臣——兀鲁解、阿必失呵、火者,以及阿鲁浑大王,都在《马可·波罗游记》中提到。阿鲁浑是当时波斯伊儿(利)汗的君主,伊儿汗在名义上是元朝的宗藩属国,所以称为大王。据《马可·波罗游记》记载,此前阿鲁浑的王妃病死,死前遗言要求以和她同族的妇女接续妃位,阿鲁浑执行亡妻遗愿,派三位使臣到元朝来求婚,这三位使臣的名字原文作Oulatai,Apusca,Coja,不用费什么考证便可看出,他们的汉文译名即是《站赤》中的兀鲁解、阿必失呵、火者三人,而且他们名字排列次序竟也完全一样。我因此断定,《站赤》所记和《马可·波罗游记》所叙的完全一致,只是没有提及马可·波罗的名字而已。我把这情况告诉向达先生,他鼓励我写成文章。我于是写成题为“关于马可·波罗离华的一段汉文记载”的论文,寄给顾颉刚先生在重庆主编的《文史杂志》(当时学术刊物很少,顾先生这一份是大后方唯一盛行的文史刊物),发表在该刊1941年1卷12期中。
这篇六千来字的短文的要点是:
1.《站赤》所说,足以证明《马可·波罗游记》中所述他伴随蒙古公主从泉州返波斯的事是真实的,可以证明马可·波罗确实到过中国(这一点直到最近还有人怀疑)。这是迄今为止在汉文记载中能够找到的有关马可·波罗本人事迹的唯一信息。
2.从《站赤》此条所记年代,再结合波斯史家所述(我当时只能从《多桑蒙古史》中间接知道),可以断定马可·波罗离开中国的时间是在1291年初,而不是西方人所考订的1292年初。
这两点在当时都是新发现和新研究成果,对马可·波罗学的研究增加了新内容。因而得到了顾颉刚先生的较高评价,在他的《编辑后记》中予以推荐。汤用彤先生知道后也很高兴,还特别给顾先生写信赞扬,并建议顾先生不要因为是年轻人的文章而不给较高稿酬。文章发表后,傅斯年看后也很重视,并推荐给中央研究院学术评议会,使此文获得名誉奖。他还请何永佶(中央大学教授)先生把它译为英文,寄往美国哈佛大学《亚洲研究杂志》(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但发表时(1945年9月9卷1期)仅摘录了《站赤》这一段文字,使傅先生很不满意。这一缺陷,直到1976年该杂志36卷刊载哈佛大学教授柯立夫(F.W.Cleaves)论文《关于马可·波罗离华的汉文资料及其到达波斯的波斯文资料》,对拙著进行全面介绍和评价后,才算得到弥补。
《站赤》这本书,并不是稀世秘籍,《东洋文库》有影印本,北平文殿阁书庄有排印本,我当时看的是岑仲勉先生的文殿阁排印本。所以,在我之前,中外学者早已看过了。我之发现那段材料,事出偶然,好像花子拾金。但偶然之中有必然。若不是那几年我一直在搜集有关回回人的资料(包括《马可·波罗游记》中的回回人资料),我不会在发现那段材料后就敏感地和《马可·波罗游记》那段记事联系起来并做出判断。可能是等闲视之,交臂失之。当然,若没有向达先生的鼓励,我也许不会立即动手动脑,连干了一周,因为那时我还在赶写毕业论文。写到此处,不禁对关怀我的导师们涌起缅怀和感激之情。
1941年,大概在10月间,研究所为我举行了毕业答辩会。参加答辩的据我的记忆有姚从吾、向达、毛子水(准)、罗常培、郑天挺、邵循正(清华大学教授)诸先生。邵先生是元史专家,又不是北大的,所以由他首先提问。我记得他拿着一本《元文类》,指着其中王恽的《义侠行》要我解释其中的意旨。其他先生的提问我记不清了。傅斯年先生当时已随同历史语言研究所迁往四川,没有参加。
我毕业后,由姚从吾先生介绍给南开大学文学院院长冯文潜先生,到南开大学的历史系当教员。南开历史系当时只有皮名举和蔡维藩两位先生,是西南联大中最小的系,也是比较年轻的系。也许因为她是新系和小系吸引了我吧,我没经过什么深思熟虑就去了。
当时我可以去的地方很多:可以留在北大当研究助教,也可以到四川李庄历史语言研究所当助理研究员,而事前在成都齐鲁大学的顾颉刚和钱穆先生也来信邀我到齐鲁大学当讲师,我也答应过,竟未成行。我偏要到南开,这未必是明智之举,不管怎样,我是到南开了,而且一直留在这里,大概不会挪窝了。
三、教学生涯
我当上教员(助教以上、讲师以下的一级,据说是清华制度,为联大采用),算是走上社会。实际上,还没有脱离学生生活。还住在学校,和老同学在一起;联大教师多,也用不着开课,可以学自己的东西,到1943年下学期,我才在联大师范学院教元史和中国通史宋辽金元部分。这期间,我只写了《葡萄语源试探》《定宗征拔都》和《元代回汉通婚举例》三篇短文。第一篇受到罗常培先生的赞许,但几年以后,当它发表在青岛的一个小刊物《中兴周刊》上后,却受到一位波兰汉学家的批评。第二篇写出,辗转送到历史语言研究所岑仲勉先生处,遭到岑老的驳斥(因为他曾写过同样题目的文章,我受到他的启发,却与他看法不同)。我不服,又写了答辩,却不敢给他看。直到1979年,这一争论才在《中华文史论丛》该年第2辑上公开。岑先生是史学前辈,著作等身,我也很受他的教益。但智者千虑,未必不有一失。我本着“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的态度,同他商榷,从有利于学术事业的角度看,大概不算过错。从此也看出我治学的一个特点——好与人辩。“君子无所争,必也治学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其争也君子”。这算我学着孔夫子腔调的自我解嘲吧!
1944年3月,我应傅斯年先生的邀请,到四川南溪县李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任兼职的助理研究员,帮他编写中国边疆史清代部分。我是以借调名义去的,因为怕南开不答应离职,影响双方关系。傅是以借调为名,想把我留在研究所,因而当我在1946年9月间南开复校回天津时,向他提出回南开,他很不高兴。但我因冯文潜先生函告,并且有言在先,不能失信,还是坚持返校了。1946年10月,我回到天津。
在李庄这两年半,由于工作和我原来学的衔接不上,觉得不顺手,无兴趣,虽然把清代边疆变迁情况写出交卷,但算不了研究工作。只是在写到中国和朝鲜边界问题时,从《李朝实录》上发现康熙时穆克登勘界时在图们江上立的界碑地址不是图们江正源,因而引起以后的界务纠纷,以此为根据,写出《穆克登碑与中韩界务纠纷》一文,算是有所发现。但草稿写出,未及全部誊清,我就离开李庄,原稿也找不到了。
到天津后,我先教几班的“中国通史”和本系的“宋辽金元史”,以后又开“蒙古史专题”等课。新中国成立前的天津,物价飞涨,我爱人生出第一个孩子后,又添了家累,影响了学习和研究时间。我挤时间写出了《阿保机即位考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7本,1948年4月)、《新元史阿剌浅传证误》(《文史杂志》6卷2期,1948年5月)、《寻寻法考》(南开大学《边疆人文》4卷,1947年12月)、《元代中国之阿儿浑人》(《天津民国日报》1947年8月11日《史与地》)几篇。除了第二篇我比较满意外,其他三篇都有观点或史实上的错误,但当时并未发觉。
1949年1月,天津解放,我在生活上和思想上都得到了新生。物价稳定,不必再为柴米油盐发愁了。学习了马列主义,开阔了视野,对过去模糊的认识清楚了,有些真有“觉今是而昨非”的感觉。参加了土地改革和思想改造等运动,思想觉悟与过去大不相同了。
随着教学的需要,我开的课程也越来越多。“隋唐史”“中国土地制度史”“中国历史文选”“中西交通史”“中国回族史”“元史专题”“隋唐史专题”“史学名著选读”等课程先后开设,“隋唐史”是“中国通史”的一段,是必修课,因此先写出讲义,后印出书,由上海的新知识出版社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先后出版(《隋唐五代史纲要》,1955年新知版,1957年人民版)。内容简略,还有些错误,但适合课堂讲授,又是新中国成立后较早出的隋唐史,所以当时还站得住,印了三次。现在看来,需要修改补充的地方还很多,要大大改动,才对得起读者。我虽有此念头,但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可能是抱憾终身了。
在教“隋唐史”课程时,我先后写出了《黄巢大起义》(《历史教学》1954年2期)、《一行发起测量子午线长度的问题》(《科学通报》1956年4期)、《关于北魏均田制的几个问题》(《南开大学学报》1957年4期)、《论均田制度的实施及其相关问题》(《历史教学》1962年4期)等文。最后两文认为均田制并不是平均分配土地,而是按民间土地占有实际情况,用均田令条文将其划分为永业田(桑田)和口分田(露田),并不触动土地私有制度。这在当时算是较新的说法。
结合“土地制度史”教学,我写出《专地盗土是怎么回事?》(《光明日报》1961年3月1日《史学》,署名“佩之”,这是我的高小教师给我取的字)、《如何体会经典作家关于东方土地制度的理论?》(《光明日报》1961年5月10日)、《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的理论和史学的一般考察》(收入《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讨论集》,三联书店,1962年1月)、《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土地买卖的实质》(《光明日报》1965年10月6日《史学》,署名“南文田”,是我1964年主持“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室”时取的集体名)。其中第三篇是在南开1959年10月校庆科学讨论会上我的发言稿基础上扩充而成的。那次讨论会上,以郑天挺先生和几位同志为一方,我和几位同志为一方,展开了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究竟是国有制为主还是私有制为主的辩论,还请北京师大教授白寿彝和何兹全二先生以及漆侠、王树民等先生参加。郑、白二先生都主国有,我则主私有,讨论得很热烈。《历史研究》曾以“关于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问题的讨论”为题记其事(1960年1~2期)。
元史方面,我只写了五篇,即《成吉思汗的历史地位》(《历史教学》1954年2期)、《关于成吉思汗的历史地位》(《历史教学》1962年12期)、《关于元朝统治下“经济的破坏”问题》(《史学月刊》1957年2期)、《海瑞是否回族》(《光明日报》1959年11月26日《史学》,署名“佩之”)、《元代的探马赤军》(《中华文史论丛》第6辑,1965年8月)。最后这两篇的写作背景是这样的:
1959年9月间,吴晗同志来南开大学做学术报告,其中谈到对海瑞的评价。会下我问他海瑞是否回族。他说,有此传说,尚未找到根据。这就引起我追究海瑞族属的兴趣。最初查了些书,没找到头绪,最后还是在我自己有的丛书集成本《海刚峰文集》上找到了。《文集》附录有梁云龙写的《海公行状》,其中有几句说:
洪武十六年,答儿从军海南,著姓于琼,遂为琼山人。
最初对这几句并未特别注意,在找不到其他线索再回头念它时,才恍然大悟,原来答儿就是海答儿,海瑞之得姓就是因为他的祖先有个叫海答儿的,而海答儿是元代回回人的一个名字。以祖先名的首字或末字为姓是元代色目人的著姓或定姓的习惯,其例甚多,陈垣先生在《元西域人华化考》中论之甚详。这一来,问题就解决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但不费功夫是表面现象,要不是我过去在元代回族史上下过功夫,我不会认出答儿就是海答儿,不会知道海答儿是回回人名。我所以把这篇算作元史论文,就因为写这篇短文的功夫在明史外,在元史中。
1963年,《辞海》中国史分册征求意见,其中《历代兵制》中有“探马赤军”一条说:“元代在各重镇、州、县设置。强征十五岁到七十岁的契丹、女真、汉等非蒙古族的男子为兵,称为探马赤军。”这是根据日本蒙古史学者箭内亘的说法。箭内亘在引用《元史·兵志》“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后解释说:“所谓诸部族者,无非指蒙古人以外之北族,即契丹人、女真人等故也。”我对照了《元史·兵志》及有关列传,觉得箭内亘的解释可疑,因为最初的探马赤军是由蒙古的五个部族,即弘吉剌、札剌亦儿、兀鲁、忙兀、亦乞烈思所谓“五投下”者组成,所以有时称他们为“蒙古探马赤”,甚至径称之为“蒙古军”,而契丹、女真、汉人组成的军队则称为“契丹军”“女真军”“汉军”。我除了为《辞海》另撰一“探马赤军”新条外(即今天《辞海》所见之条,虽大致不差,但较粗糙简单),更进一步探讨,写成《元代的探马赤军》这一论文。虽然还有待深入,但总算较箭内亘文章略胜一筹。这也是我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第一篇探索性文章。
这期间我还写过一篇短文《方腊起义提出过平等口号吗?》(《光明日报》1960年9月29日《史学》,署名“佩之”)。史学界曾流行方腊起义曾提出过平等口号,根据是南宋庄季裕所著《鸡肋编》中说摩尼教徒们也念《金刚经》,但把经中的“是法平等,无有高下”读作“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又因方腊是摩尼教徒,因而认为他起义时曾提出平等口号。我觉得这一解释太牵强,不符合《鸡肋编》原意,因写此文加以辨正。
从此也可以看出我的治学方法。我觉得研究历史要求真,要按历史的本来面目理解历史真相,不容主观猜测。这就是实事求是。要做到这点就要对历史资料认真钻研,了解其真义,有些还需要对史料进行鉴别审查,去伪存真。我在大学时代受当时史学界考据学家的影响,他们又继承了清代乾嘉学派朴学的学风,再加上西方近代史学方法。我认为,除了立场、观点以外,他们的某些方法还是可以吸取的。恩格斯曾说,“即使只在一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要“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可见,经典作家也是很重视对史料的鉴别审查的。考据即对史料的审查,也就是调查研究。在澄清历史事实方面,它是必要的手段。当然,在对历史的宏观考察即理论阐述和概括方面则无能为力。
从上面所说,又看出我治学态度的一个特点,即为追求真实,好与人辩,无所顾忌。1957年春天,我系雷海宗教授在《人民日报》社召集的座谈会上提出马克思主义在1895年停止发展说,《人民日报》编者按予以驳斥。我认为《人民日报》误解了雷先生的原意。我觉得雷先生原意是说,在1895年恩格斯逝世后,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停止了发展;他说,1895年后,新的历史资料不断发现,但治史者仍墨守成说,不提出新看法,使马克思主义史学不能继续发展。我写信给《人民日报》为雷先生辩护。《人民日报》发表了我的信,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反响。不久我又在《天津日报》社的座谈会上发表了为雷先生辩护的同样见解,《天津日报》也登出了。“反右”运动后雷先生为此被打成“右派”,我在单位党总支的保护下幸而“漏网”,但做了不少的检讨。“文化大革命”中,这又成了我的主要“罪状”。当初我以为这是一个可以争鸣的学术问题,哪想到竟上纲为政治问题。我真是书生气十足啊!
四、欣逢盛世
在“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中,我受的打击和迫害算是轻的。除了抄家和劳改外,我没有被公开批斗和隔离审查,也没挨过打。除了历史清楚和坦白交代“罪行”外,和那时流行的唯成分论也有关系。要不是因“雷案”牵连和我在“神仙会”上彻底交心,我也许还会“逍遥法外”哩。
1976年10月的一声春雷,不仅使我彻底解放,也揭开我学术生命史上的新页。我中断了十年(连1965年下半年下乡“四清”算起是十一年)的学术研究逐渐恢复,而且超过了过去的成果。
第一篇试笔之作是《再论方腊起义没有提出平等口号》(《南开大学学报》1978年4、5期合刊)。1960年我写出《方腊起义提出过平等口号吗?》一文后,除个别同志提出不同意见外(见《天津日报》1961年3月9日《方腊起义和“平等”口号》),这个问题没有展开讨论。“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撰述农民起义的文章中,方腊提出平等口号已成定论,在那时要提反对意见当然不可能。但我更坚信我的看法。现在顾虑消除,我可以申述我的看法了。在《再论》中,除了对反对派的意见阐发我的见解作为答辩外,还就“平等”这一概念的应用范围和时限做了探讨,认为“平等”是佛教术语,是指精神世界而言,它大量出现于与佛教有关的名物和文件中,而在政治和经济问题上则不见应用。王小波、钟相、邓茂七、李自成等起义都不应用这个词,连太平天国的正式文献中也不见这两个字,虽然这些起义有类似平等的思想和行动。我归纳说,一个名词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里有其独有的含义和应用范围,不能做任意的解释,也不能用今天的理解强加于古代。对这篇文章的反响,据我所知,已有人表示“很有见解”,并且“从主要方面而言”,同意我的观点(《文史》1980年第8辑,杨渭生《关于方腊起义若干问题的再探索》)。
1977年7月我在北京编写《中国古代史》唐元部分时,遇见考古研究所所长夏鼐先生。他告诉我,《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976年刊载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蒙古史学家柯立夫的《关于马可·波罗离华的汉文资料及其到达波斯的波斯文资料》一文,其中提到我1941年写的那篇文章。我借来看后(该志南开大学本来有,“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订了)知道该文主要介绍了我、法国的伯希和、英国的鲍埃勒三人关于研究马可·波罗的成果,同时阐述了他个人的见解。他很重视我的发现,同意我考证的马可·波罗于1291年初离开中国之说。他指出,伯希和虽然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的隔绝状态没能得知我的发现,但他却从另一角度,以聪慧的方法,在马可·波罗离华的年代方面,得出了和我同样的结论;至于鲍埃勒,则从波斯史方面找到了有关马可·波罗到达波斯的记载,虽然记载中没提马可·波罗的名字。我看后很兴奋,因为不仅我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国际学术界的正式承认,而且我得出的结论也和他们的不谋而合,真可以说“德不孤,必有邻”了。我写了《关于马可·波罗的研究》(《南开大学学报》1979年3期)一文,介绍了柯立夫文章的要点,并附上我个人的看法。我中断了近四十年的对马可·波罗研究的兴趣和劲头从此激发起来了。
1982年,我写出《关于马可·波罗在中国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2年2期),主要讨论了两个问题:
(一)马可·波罗懂不懂汉语?欧洲学者有争论,多数认为他不懂汉语,他们的论据是从马可·波罗的书中得出的。我则从元代的社会情势,即(1)汉语在当时官场上并不是必要的交际工具,元朝的皇帝也多不懂汉文;(2)当时在中国的外国人多以波斯语为通用语。从这两点解释了马可·波罗不懂汉语的历史背景。
(二)马可·波罗是否做过扬州总管?一般《马可·波罗游记》的汉文注释家都认为他曾做过扬州总管。我根据马可·波罗书的法译本和英译本,发现“总管”的译文Gouverneur或Gouverneurgénéral(法文)、Governor,Governor-general(英文)意在马可·波罗书中本指行省长官,在元代称“平章政事”,译为总管,字面上虽可通融,但却和元代路一级的长官总管一职相混淆,而与原书意指不合。在元代,路一级长官有“达鲁花赤”“总管”和“同知”三等,根据蒙古制度,属于色目人的马可·波罗假如做扬州路的官的话,应是达鲁花赤或副达鲁花赤或同知,不应做总管。我认为,马可·波罗曾做扬州总管一说,是文字翻译的误会,历史记载的偶合,不是马可·波罗书的原意。
这篇文章,曾被当年的《新华文摘》转载,又获得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一等奖(1984年)。如果它有可取之处,那就是从中国史的角度,以中国人的身份,为这一世界名著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注释,解决了点问题。
近几年来,国际学术界吹起了一股否定马可·波罗到过中国或只承认他到过中国而未到过中国南部的风。他们抓住马可·波罗书中未提到的事物(中国的茶、印刷术、长城、汉字等),或说得不清楚(如地名和行程等),或与事实不符合(如攻襄阳献炮法和扬州任职)等问题而大做文章,甚至说马可·波罗是无中生有的“克里空式”的人物。我为此写过两篇文章:《马可·波罗足迹遍中国》(《南开学报》1982年6期)、《马可·波罗与中国》(《环球》1982年10期),用确凿的事实和合理的分析反驳了上述论点。我认为,这不仅是学术问题,也是影响到中国和意大利人民的友好关系的问题。
1982年这一年,我一共写了三篇有关马可·波罗的文章。虽不能说是丰收,也多少可以填补我三十八年以来未写这方面的文章的空白了。
1980年和1981年,我又重新对探马赤军问题进行了探讨。
1979年至1980年,我看到日本学者荻原淳平教授写的《木华黎国王手下探马赤军考》(《东洋史研究》36卷,2号,1977年9月)。荻原先生认为探马赤军是由地位低下即处于社会最底层的隶属民组成的,并从蒙古语Tama义为收集,Tamaga义为印章推断说,探马赤军即被收集起来的、烙有领主的烙印的隶属民组成的军队。这是一个与以前说法大不相同的新学说。我仔细研读后,觉得作者论点周密,不失为一家之言。但把文中的论点和历史事实对照起来,却大有商榷的余地。我写了《探马赤军问题再探》(《民族研究》1981年1期),对荻原先生持论诸点一一做了辨正。这就把我中断了十五年的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接续下来了。
拙文发表以后,贾敬颜(民族学院)、黄时鉴(杭州大学)也撰写了同样的论著,黄先生文中还对我把弘吉剌、兀鲁等五部军全部当成探马赤军的说法加以纠正。我又涉猎了一些国外学者的有关著作,写成《探马赤军问题三探》(《南开学报》1982年2期)一文,对探马赤军的组成、五投下与五投下探马赤、探马赤军在蒙古军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对旧作两篇做些补充修正。经过三探以后,我对探马赤军这一蒙古史上的难题的理解较深了,但还有些问题没搞清楚,有些还越搞越糊涂,有些则若明若暗。今后我还要继续探寻,以期把它搞得比较清楚。
我写“三探”是参加中国蒙古史学会1981年年会的论文。该会1979年在呼和浩特市成立,次年7月在海拉尔召开第一次年会。这是第二次,8月中旬在乌鲁木齐召开。这次会议的特点是邀请国外学者参加,可说是国际学术会议。到会外宾:日本有荻原淳平、村上正二、若松宽、中见立夫,美国有Fletcher(傅礼初)、陈学霖(美籍华人)、Schwartze(施瓦茨),联邦德国有Heissig(海西希)等人。我和荻原先生从此相识,但会上未及交流看法,他带来一篇答复我的文章稿(以后全文在日本刊物《蒙古研究》1982年13号上发表,题为《再论木华黎国王下的探马赤军——答杨志玖氏的批判》),散会前我们合影留念。1983年9月我到日本京都访问时又见到他,他热情接待我游览市容,顺便谈到关于印章、烙印的看法,并答应送给我他参加主编的《元史语汇集成》(以后寄来了),热情友好,令人感动。可见学术争鸣或争论不仅不会影响反而会增进双方的友情,这大概就是孔夫子说的“君子之争”吧。
如前所说,我当初学元史的主要目的是想研究元代回族史。新中国成立前十年,我发表了这方面的论文七篇,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只发表一篇,篇幅都不大。粉碎“四人帮”后,从1982年到1984年三年间已发表了六篇,其中《萨都剌的族别及其相关问题》(《南开学报》1983年6期)、《元代的阿儿浑人》(《南开史学》1983年1期)、《元代回回人的政治地位》(《历史研究》1984年3期)篇幅都较长,我比较满意。今年头三个月,我又写出《元代西域人的华化与儒学》和《关于元代回族史的几个问题》两篇与回族史有关的问题。
除最后两篇外,已将我的有关元史的论文二十五篇收为一集,以《元史三论》的书名,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所谓三论,即探马赤军、马可·波罗和元代回族史,因为书中除三篇外,其他都是与这三个课题有关的论文,这也是我今后要继续研究的方向。
从1978年开始,我又带硕士研究生,连招两期隋唐史研究生,毕业四人(何灿浩、丁柏传、张国刚、马俊民)。又招两期元史研究生,毕业二人(王晓欣、李治安)。又招一名隋唐史博士生(张国刚)。
这几年,我先后开出“隋唐史”和“元史”专题课。发表了唐史论文五篇、宋史论文两篇、其他方面杂文十四篇。其中《试论唐代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历史教学》1980年6期)一篇较有新意。过去一般认为,藩镇割据是庄园经济的产物,藩镇代表着庄园主的利益,或者说藩镇政权是代表地方豪强大地主的政权。我考察了藩镇(节度使)和军士的关系,看出,藩镇依靠地方军士的支持而割据,而这些军士是破产农民和无业游民,他们以当兵为职业,依靠丰厚的待遇和赏赐来养活家口,节度使只有代表他们的利益,执行他们的意志,才能站得住脚。因此,我认为,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是均田制度破坏后破产失业的农民而不是什么地方庄园主。由于这一说法和传统说法差别太大,有些人不能接受,著文批评,我的研究生张国刚又帮我写了一篇《藩镇割据与唐代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再论唐代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学术月刊》1982年6期),进一步阐述我的论点。
此外,我还担任了《中国历史大辞典》编委会的主编之一(另一主编是吴泽先生),《中国历史大辞典·隋唐史分册》的主编之一(另一主编是吴枫先生),写了一百八十多条唐代法律释文。其他社会职务是《历史教学》编委会副总编、中国人民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常委、中国唐史学会理事、中国蒙古史学会理事、中国海外交通史研究会顾问、中国民族史学会顾问等。
总起来看,粉碎“四人帮”以后这几年,是我学术生命力最活跃的时期。从论文数量上看,自1978年到写此文时为止,已发表了三十九篇,而自1939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我才发表了三十六篇;七年的成果超过了过去的二十七年。以元史而论,从1939年至1966年,我一共发表了十六篇论文,而从1979年至今已发表了十八篇,还有两篇(《元代西域人的华化与儒学》和《关于元代回族史的几个问题》)已写出待发。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观上由于我过去努力不够,浪费了不少时间,没有多少成果,因而相形之下,今胜于昔;更重要的是,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拨乱反正,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调动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为了祖国的四化大业,重视文化教育和精神文明的建设,鼓励科学研究。各种历史学会纷纷成立,对外文化交流逐步展开,为学术的兴盛创造了条件,是过去从来没有的大好局面。在这个大好局面下,自己再不努力,那就不能拉客观、怨旁人了。
正像“电影是遗憾的艺术”一样,回顾自己的大半生,遗憾的地方确实不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知识分子、学术工作者的壮心就在对学术事业的研究和追求上。我愿在有生之年,为祖国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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