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报道,上海一货车司机过收费站因“超重”被拦,无奈开门证明:“我拉的是一车空气”。

点评:

这位货车司机师傅的遭遇不禁让人想起了那句名言“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打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独家买卖确实是牛,正所谓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可总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伸手就要钱吧,这与明抢还有什么区别?

有点常识的人都明白一辆载重车空车自重是不可能超限的。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最短的”货车为2.6米长的货车,自重为1.3吨,最长的货车为17.5米货车,自重为18.9吨。

高速限重的依据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04)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了货车的最大质量限制为49吨。

两个数字一比对是不是一目了然了呢?可明明是空车,收费员却拒不核实,仅以“电子秤”显示数据超重为由强行收取相关费用,这种做派实在不敢恭维,好在最红在负责人处棉猴事情得到了“妥善处理”,呵呵,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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