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吉林省某县。某女士,1970年12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10月参保,2026年3月退休时为中小学高级教师(事业专技六级)、38级薪级。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她能领取多少养老金。
截止目前,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工作均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退休次月开始领取按老办法核定的“临时待遇”,此阶段不发职业年金;
第二步,在领取少则十数月、多则数十月“临时待遇”后领取按新老办法对比方式(过渡期内保低限高,过渡期后至2029年12月老办法托低)核定的“中人待遇”。此阶段开始发放职业年金,并一次性补发“中人待遇”与“临时待遇”之间的差额。
一、预核定老办法临时待遇
根据吉林省相关政策,该女士将于2026年4月起暂时领取按老办法核定的临时待遇。
临时待遇=[(退休时岗位对应2014年9月的岗位工资+加发10%+退休时薪级对应2014年9月的薪级工资)×老办法计算比例+退休时职务对应2014年9月的生活性补贴+特殊行业津贴+保留地方补贴+退休时职务对应吉政办[2015]37号文增加的退休费]×工资增长率
=[(1040+202.4+984)×0.85+2350+10+130+460]×1.314
=6362.97(元/月)
该女士领取临时待遇期间的《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预核定表》样式如下:
老楚制作 仅供参考
二、新办法待遇(预估)
前置假设条件:
2026年全省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468元/月(约比2025年计发基数增加2%);
2026年事业专技六级、38级薪级退休人员视同缴费指数为1.16。
(一)预估月养老待遇
1.基础养老金
=退休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7468×(1+1.2323)÷2×31.75×1%
=2646.52(元)
2.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7468×1.16×20.25×1.4%
=2977.75(元)
3.个人账户养老金
=106457÷168.5
=631.79(元)
(1)根据2025年1月开始实施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该女士1970年12月出生,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3个月。
2.改革后,该女士退休年龄55岁3个月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计发月数为168.5。
4.职业年金(税后)
=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156032÷168.5×(1−3%)
=898.23(元)
新办法待遇合计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税后)
=2646.52+2977.75+631.79+898.23
=7154.29(元/月)
经验算,7154.29元未超过本人退休时缴费工资基数的95%,新办法月养老待遇(含职业年金)核定为7154.29元。
(二)预估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预估月养老待遇-月职业年金待遇
=7154.29-898.23
=6256.0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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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记
需要指出,该女士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不含职业年金)6256.06元/月虽然比老办法标准6362.79元/月少,但不意味着她的理顺后的养老金比老办法临时待遇还低。换句话说,该女士领取的是新办法待遇,用不着老办法来“托低”。
如前所述,该女士的新办法待遇系采用本人假设的2026年计发基数和视同缴费指数预估得到,误差在所难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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