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居民朋友:
您好!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利民惠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基本养老保障,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子女负担。为确保您能按时享受政府养老惠民政策,现将有关2026年招远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事项告知如下:
1、参保条件
具有招远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含灵活就业人员)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人社所,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缴费时间
2026年4月1日开始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征缴期结束后(2026年6月30日后),系统关闭缴费端口,本年度保费将无法缴纳,请及时缴纳!!
3、缴费标准
目前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13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年度首次缴费档次较低的,可在本年度内选择较高档次进行二次差额缴费,政府按最终个人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1-2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以下统称特殊群体),符合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标准的,每人每年由市政府代缴1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其中最高缴费档次13000元,不作为补缴标准。
4、缴费补贴
选择350元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选择500元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60元的缴费补贴;对选择800元(含)以上缴费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80元的缴费补贴。三、四级残疾人缴费的,补贴标准在正常标准上再增加50元。鼓励参保居民选择高档缴费,多缴多得。
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不计入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所以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及时缴费,不要事后补缴,错过享受政府补贴。
5、缴费渠道
①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小程序缴费。缴费3日后,请再次进入缴费平台,查看缴费情况。
②支付宝:搜索“山东省税务局”,选择“社保缴费-居民养老”,进行缴费。
③税务窗口:可携带缴费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金融大厦344房间自助设备或税务社保费征收窗口办理缴费。
6、补缴事项
新农保和城居制度实施时(2009年),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允许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年一次性补缴,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不计入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需要办理补缴的,在达到待遇享受年龄(60周岁)前6个月,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人社所办理补缴申请,开具补缴单据。
6、待遇计算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一是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8元。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其中:65周岁-74周岁的每月加发5元,75周岁以上的每月加发10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因此,在基础养老金定额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养老金越高。
附:各镇街人社所、税务联系电话
参加社保,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关爱。在招远,好生活有社保护航!
来源: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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