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笔名“天涯笔客”)
一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消费者维权事件,历经数年时间,历经三省法院N次诉讼后,苦主至今依然悬在半空。
2023年3月6日,在北京经商的赵先生到北京腾达庆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奔驰4s店,以192.8万余元的价格,购置了一辆奔驰"迈莎锐MV600"定制商务车。
让赵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辆"迈莎锐MV600"定制商务车,居然是由奔驰"V260"更换标识后改装的。
奔驰"V260",市场价也就四五十万,与190余万的"迈莎锐MV600",价格至少悬殊了140万元。
2024年12月,赵先生需将车辆过户到西北边城使用时,被车管所拒绝办理。
原因是:车证严重不符,涉嫌非法改装骗取机动车登记。
赵先生通过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登记照片、发动机参数、车架号等查证后证明,他花192.8万购买的辆奔驰"迈莎锐MV600"定制商务车,就是一辆由奔驰"V260"改装的“山寨车”。
赵先生以为,购买到“山寨车”且证据确凿,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他理应获得“假一赔三”的赔偿。
但后续的发展,完全超出了赵先生的预料。
造假行为败露后,腾达庆红汽车销售公司有关负责人很光棍的承认了汽车改装造假并骗取机动车登记的行为,但拒绝按“假一赔三”的约定赔偿赵先生的损失,甚至连本金都不愿意退。
理由是:4S店只是销售商,生产假冒伪劣车辆的商家是南京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4S店的逻辑是:冤有头债有主,车主应该去找源头上的南京汽车改装公司。
赵先生打315消费维权电话,同样被“不予立案”处理。
理由是:商家表示,车辆是赵先生自己购买了奔驰260到商家处改装的、车辆信息与商家无关。
赵先生会花192万,买一辆价值四五十万的奔驰260到汽车改装公司改装成"迈莎锐MV600"吗?
赵先生是脑子有病吗?
根据赵先生的说法,他向4S店购车时,指明购买"迈莎锐MV600"定制商务车,如果不是过户时被车管所告知“车证严重不符涉嫌非法改装”,他至今都不一定会发现花192.8元购买的这辆"迈莎锐MV600"定制商务车,是由奔驰260改装而成。
市监局维权无果后,赵先生向汽车厂家所在地的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简称“德清法院”)提起诉讼,将迈莎锐汽车(浙江)有限公司、北京庆红汽车销售公司诉上了法庭,诉请两被告退还购车款 1926657.3 元,并向其赔偿三倍购车款 5779971.9 元及保险费等费用。
2025 年 3 月 20 日,德清法院做出一审裁定:该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处理。
理由是:无管辖权。
赵先生在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期,亦在江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南京汽车改装有限公司和北京腾达庆红汽车销售公司诉上了法庭,诉请两被告退还购车款 1926657.3 元,并向其赔偿三倍购车款 5779971.9 元及保险费等费用。
高淳区人民法院作出与德清县人民法院一模一样的裁决:将该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处理。
理由也高度一致:无管辖权。
也就是说,无论是浙江的法院,还是江苏的法院,他们均一致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该案必须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然而,就在赵先生以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会给他一个公道时,连庭都没有开,望京人民法庭法官就告知他:不开庭了,请重新到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立案诉讼。
理由同样让赵先生崩溃:没有管辖权。
赵先生这起消费纠纷案件,购车地在北京,生产厂家在浙江,汽车改装厂家在江苏。
从理论上讲,受理这起案件的法院,必然是这三省法院之一,没有任何意外。
然而,操蛋的现实却是,三省法院均以“没有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
究竟是哪一家法院,亵渎了法律的神圣与庄严?
究竟是哪一家人民法院,损害了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赵先生,在北京、江苏、浙江三省腿都跑断后,终于在2026年3月26日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本案由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审理。
这个被踢了一年多的“球”,最终又回到了原点。
下一步会不会被继续踢,尚是一个未知数。
赵先生仰呼:这就是所谓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无数饱含血泪的事实证明:走法律程序,成了某些人的保护伞。
在很多民事纠纷中,往往是违法者叫嚣着“走法律程序吧”。
因为他们知道,诉讼程序是非常麻烦的,时间、金钱、精力普通人耗不起。
法律本是彰显公平的,为什么成了某些部门避责的“挡箭牌”?
当然,“球”踢得再高再远,总有落地的时候。
如今,这个“球”正式落地于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
拭目德清县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吧!
群众的心,真的伤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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