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采用“无名者微观史”创作手法,主角陈二基于明代云南矿工群体的艺术化重构,核心历史事件、人物与数据均来自《明史》《明神宗实录》《滇志》《天工开物》等权威史料,关键节点均为基于史料的合理想象,确保历史真实性,杜绝无根据戏说。

“以荣在滇,恣行威虐,杖毙数千人。至是怒指挥使樊高明后期,榜掠绝觔,枷以示众。又以求马不获,逮指挥使贺瑞凤,且言将尽捕六卫官。于是指挥贺世勋、韩光大等率冤民万人,焚荣第,杀之,投尸烈焰中,并杀其党二百余人。”——《明史·宦官传二》卷三百五

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却是云南数十万百姓在万历年间的血泪七年。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3月11日,昆明城的火光烧红了半边天。

我站在拥挤的人群里,手里拿着一把凿子,是我挖矿的工具,也是我此刻唯一的武器。

火光中,我看见那个把我逼得家破人亡、把云南百姓逼入绝境的太监杨荣,被愤怒的人群拖进火海,和他一起化成灰的,还有他在云南七年里搜刮的无数民脂民膏,以及像我一样无数普通人的血泪与绝望。

我叫陈二,那年35岁,一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仅想养家糊口的矿工

何以,会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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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修建的昆明古城墙

一、走投无路:从军户到矿工

我,楚雄府人,不是天生的矿工,更不是天生的“乱民”!

我原本的生活很简单,只是一个想靠自己的力气,给老娘抓药、给孩子买米,好好活下去。

可在万历年间的云南,这么简单的愿望,竟是做不到的奢望!

我爹是楚雄卫的军户,明朝的军户制度,本是“军籍世袭,屯田自养”,可到了万历年间,卫所的田地早就被当官的以各种名义巧取豪夺,剩下的劣田,即使拼了命去耕作,但连交赋税都不够。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播州(今遵义市)杨应龙造反!这就是著名的万历三大征中的播州之战。

写进史书的基本全是此战朝廷如何勇猛,万历如何英明,取得了万历朝引以为豪的巨大胜利。

但这胜利的背后,却藏着民不聊生的苦楚!

此役朝廷“诏发川、滇、黔三省兵会剿。滇省近播,大军过境,所需粮草、民夫、车马,皆取之于民间,郡县追逼,民不堪命,至有鬻子典妻以应者。”《明神宗实录》这样记载。

鬻子典妻......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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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仍在的昆明明清古建

我至今清楚的记得,那年秋收,交完税后,家里已无粮。老娘咳得直不起腰,可哪有余钱抓药?

八岁的儿子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至亲如此,我心如刀割!

走投无路的时候,村里老矿头吴伯劝我:“滇南银矿,延袤千里,入山挖矿,兴许能活。”

“然合八省所生,不敌云南之半,故开矿煎银,唯滇中可永行也”。《天工开物》中有这样的记述。

云南银矿,产量占到了全国的八成,万历年间云南的银矿,一度成为朝廷的重要财源。

我听了吴伯的话,与其这样饿死,不如拼上一把,银矿兴许就能让我翻身!

“凡云南银矿,楚雄、永昌、大理为最盛,曲靖、姚安次之,镇沅又次之。”

楚雄府内就有矿,离家不远,但位于深山!

明代严禁私矿,所有银矿皆为官办。

朝廷在官矿设管事、工头、监班,管理极为严苛。

由于采矿是拿命去干的风险活计。

一般矿工自愿组成6人一组,《滇志・矿政志》记:“六人为偶,立誓共采,有矿砂则均分,遇矿难则互养其家。”

不难懂,一句话生死与共!

我和吴伯及同村的其他4人结为一组。尽管已经有充足的思想准备,但银矿的恶劣仍然让我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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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矿洞口

二、万历银矿之恶

“况矿洞愈深,中有积水,矿夫采取愈难,因而致毙者不可胜数。”

更有毒气:矿毒弥漫,久吸入则咳血殒命......

才下洞几天,吴伯就在矿洞里被掉落的碎石砸中了腿,矿头不仅不给医治,还因为他不能干活,扣光了他所有的口粮,最后,吴伯饿死在矿洞门口。

本来我也想接济他,但实在做不到啊,我自己的口粮也根本不够!

《续云南通志稿》记有银矿矿工的伙食:“昼夜不息,饥则便食,不以顿数,每丁日以一仓升计”

一仓升(合现在的800克左右)看似也不太少,但这是糙米啊!一半都掺着谷壳,再加上官僚的层层盘剥,加沙加石、短斤少两,每天到口的饭食不过一口而已!重体力成年汉子如何能够?

饿疯的我们,将矿洞周围的野菜、野根、坚果基本全部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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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银矿通道,狭窄处仅容一人通过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

而是人心与苛政!

我入了官矿才知道,矿里面有个万恶的“赔纳”制度!

就不管矿洞里有没有矿砂,不管我们能不能挖到银子,都要按固定的数额缴纳矿税,交不够,就用口粮抵扣,更险恶的是我上矿时稀里糊涂的签了文书,这文书规定在我无法“赔纳”的情况下,家人的家产负连带责任。

我所在的银矿已开采多年,产出极少,拼死拼活一个月,根本不够交税,多次遭到了毒打。

同村的陈波居然被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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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采矿场景

多年后,我才知道,这样的事每天都会在云南数百个大大小小的银矿中上演!

万历二十八年姚思仁曾上了个《请罢矿税疏》其中写道:“矿头以赔累死,平民以逼买死,矿夫以倾压死,以争斗死。”

至于万历年间,到底有多少云南矿工枉死?谁也说不清!

史书里仅有冰冷的四个字:“不可胜数”!

杨荣,我本不知道他是谁。

但在矿上,他的名字是和狗官、狗太监、杀千刀搭在一起的。

听说,杨荣这个原本的尚膳监监官,由于懂得献媚万历,被外放到云南矿监兼税使这个万历朝最肥的差事上!

他之所为,比过往矿监恶不止百倍!

赔纳虽不起于他,但他将其极端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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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苛政“赔纳” 以矿工为血食

“口粮折办”和“夫丁乾认”(矿工家庭联担)的赔纳制度在他手上已经匪夷所思!矿夫实际缴纳竟远超产量9倍!

《何文简疏议》这样写道:将矿夫口粮折办,又将各夫余丁乾认银两共补课额。大段一岁银场所出不过三千有余,矿夫夫丁折办乾认乃至二万八千余两!

这已经不是银矿!而是人矿!以矿工之躯及矿工之家产为血食的地狱之矿!

万历三十年,我已经入矿2年多,没挣到一分钱,还欠了官矿近30两巨款,原来的六人组除我之外,已全部离世。

我也想走,可是走不掉!

毕竟是银矿,管控极严,即使侥幸逃脱,也将被终身追逃,一旦被抓,轻则永远充军边塞,重则以矿盗处死!

怎么办?

左右都是一个死!我决定再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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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死?不行,有官差验尸,且尸体俱火焚处理。

替身?也不行,需买通工头,准备替身尸体,我无钱且也太残忍。

想了半天我突然想起矿井中有一暗洞,洞中有暗河,水宽且向外涌动,应该在远处有出口。

(注,此三种逃矿之法,在明史上皆有记载,为矿工常用之法,但即使能成功逃出,都下场极惨)

要不......

在目睹了与我相好的一位矿头撞石自尽后,矿头尚且被盘剥至此,我更没有活路了。我下了决心!

万历三十一年七月,酷暑!

我像往常一样走进矿洞,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以便溺为由,步入通往暗洞的支线,在确认左右无人时,用锤砸弯一撑柱,系上早已准备好的绳,行至远处使出全力拉,撑柱断裂,矿洞坍塌,如我所愿,刚好堵住了这条已废弃的支线。

工头、监矿根本不会费力费劲的挖掘确认我的死亡,而是依照众人所见,直接进行书面确认。

我立刻投身暗流,其中凶险就不一一道来。

确实脱身了!

四、既然跪着活不下去,那就站着拼了

我不敢回家,在外漂泊。

耳听目睹了杨荣在云南督办矿税的残忍之举!

由矿税激起的腾越民变死伤无数。

杨荣亲自下令处死的官员、矿工就高达数千人!(恣行毒虐,杖毙数千人)!

侮辱、虐待云南读书人:荣虐待诸生,结怨士林。

而且恣意妄为,连官员他也要盘剥收拾。诬告寻甸知府蔡如川、赵州知州甘学书、云南知府周铎等侵匿财物,将其下狱。财产被其全数豪夺。

连明太祖朱元璋“令木氏世守丽江,控制石门以绝西域”的丽江木氏也被其强令开矿,索取矿税!

到了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云南无论官民人人自危!历史极为罕见的官和民均无法聊生!

我实在忍不住,悄悄回去想看看家人。

远远一瞥,竟是悲愤欲绝。

一堵烂墙,门已不见,院中茅草丛生!何以破败如斯!

入夜,冒险敲开邻家门才知。

由于在矿上无法交足矿税,杨荣的狗腿子们上家索要,儿子被抓壮丁,老母亲惊吓之余,已撒手人寰!

原来是我!是我害了他们!

不!是这世道!害了我们!

我心里第一次生出了一个念头:既然跪着活不下去,那就站着,跟他们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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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来了。

杨荣因为索要四十匹马没凑够数,就擅自抓了指挥使贺瑞凤,还让手下扬言,要把云南六卫的军官,全部抓起来治罪。这一下,连卫所的军官都忍无可忍了。

指挥贺世勋、韩光大,带着被杨荣逼得家破人亡的冤民,足足一万多人,围住了杨荣在昆明的府第。

我拿着凿子,也站在了这万人的队伍里......

“冤民万人,共焚荣第,杀之投火中,并杀其党二百余人。”《明史》中对此的记载就这么一句话......

五、尾声:周而复始

杨荣在云南七年期间,究竟贪了多少,没有明确史料记载,不过他在云南累计进贡约银17万两、金180两、宝石300块。按野史说法,杨荣上一留九,所贪乃天文数字!

杨荣被杀的消息,传到紫禁城的时候,万历说的第一句话,不是问云南的百姓受了多少苦,不是问死了多少人,而是“荣不足惜,何纲纪顿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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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出警入跸图》中的万历

在他眼里,我们上万冤民的性命,抵不上他一个奴才的死;我们被抢走的家产,被毁掉的人生,远不如他所谓的“纲纪”(朝廷法度)重要。

后来,朝廷下了旨,居然不追杨荣之责,反杀了“闹事”之首的贺世勋,韩光大也被发配充军,其余像我一样的人,没有再追究,但也没有任何慰藉之举。

我呢?即使出了气、报了仇,我仍属于是死户,只能一辈子流浪!

还有一样没有改变的是:云南的矿税依旧如故!只过不换了个矿监,还是太监!

万历三十四年八月,也就是距杨荣被杀仅五个月,云南巡抚陈用宾曾上书:顷者税使杨荣以掊夺取祸,今荣死而税犹在也,滇省无商,从民取盈,急之则变乱又作。

可见,杨荣虽死,但矿税之祸,并未结束。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正月,我靠在大山深处的溪流边,弥留之际看到了白发的母亲,康健的儿子,满屋的玉米......

我叫陈二,殁年42岁。

我不是天生的矿工,更不是天生的乱民!

我,原本只想安稳的活下去!

#明史#

后记:写此文的心情极为复杂,怒且悲,这段历史是真实存在,但没有任何一位史学家或官僚去真正关注下这些不是矿工的矿工,不是乱民的乱民,挖矿居然要倒贴9成!还殃及家人,简直匪夷所思! 我设身处地的想为陈二谋一个幸福的结局,可翻遍史书,竟然没有一丝办法!根据史实像陈二这样的人一踏进官矿,其结局已经注定! 这才是真正的悲哀!主人公陈二在我笔下该做的都做了,不敢做的也做了! 但是也只能一辈子颠沛流离,死于荒野...... 历史上的普通人何其不易! 想想今天,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朋友们,如果你是陈二,在那个年代你会怎样?会不会有一个我绞尽脑汁、翻遍史料也找不到的一个好结局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