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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调整资助范围啦!

为帮助更多困境儿童解除疾病、恢复健康,造福患儿家庭及社会,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在原资助困境先心病儿童病种的基础上,新增资助病种范围,为更多病患儿童及家庭送去温暖,不断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具体事宜如下:

一、原资助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项目

(一)资助对象: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年龄在0-18周岁,患有资助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就医难的儿童。

(二)资助病种范围:主要包括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

(三)项目资金资助方式:资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手术治疗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减免费用后的自付部分,由“添翼计划”项目资助,最高资助3万元。

(四)项目申请和所需资料:困境先心病儿童家庭自愿向旗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资助申请表》,并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彩超报告单及相关身份证、证明材料等。

二、2024年新增病种救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年龄为0-18周岁,患有资助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家庭儿童。

(二)资助病种范围:肾病、血液病、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系统疾病。

(三)报销范围及资助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实行“先看病,后报销”方式。报销依据为提交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明细单据、发票等。资助对象在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费用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达到1万元以上的以及住院服务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资助标准为:

1.住院医疗费。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的个人自付部分全额资助;超过1万元至20万元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20%的比例资助。个人自付部分超过20万元的,封顶资助5万元。同一资助对象不得因同一病种重复享受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2.住院服务费。对住院治疗的困境儿童,住院病历登记的入院治疗日起至出院之日止,按照40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只资助一个住院周期。住院服务费作为住院医疗费的附属资助部分,不得单独申请享受资助。

(四)项目申请和所需资料:患儿本人、患儿监护人均可为项目申请人。申请人向旗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2.患儿及家长的个人身份材料;

3.医疗收费明细单据、医保报销单据及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发票等;住院病历中显示入院和出院时间复印页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2026年新增病种救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年龄在0-18周岁,患有苯丙酮尿症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二)新增资助病种:苯丙酮尿症。

(三)资助标准:个人年度报销费用自付部分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全额资助;1万元以上的,封顶资助1万元。同一资助对象不得因同一病种,就同一年度发生费用重复享受“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四)项目申请和所需资料:申请人在资助对象年满18周岁以前,按自然年度逐年申请享受资助。申请人向旗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患儿及家长的个人身份材料;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门诊收费票据、医疗收费明细;

3.内蒙古自治区苯丙酮尿症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

联系方式:

集宁区民政局 0474-8815123

丰镇市民政局0474-3204549

察右前旗民政局0474-3901483

察右中旗民政局0474-5905024

察右后旗民政局0474-6585007

四子王旗民政局0474-5210656

卓资县民政局0474-4708668

凉城县民政局0474-4202035

兴和县民政局0474-7212065

商都县民政局0474-6911252

化德县民政局0474-7918602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pdf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苯丙酮尿症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承诺书.pdf

来源/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