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育,1973年8月出生,江西瑞金人,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典评注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法学方法论及德国近现代民法史与法律哲学。
1990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先后获法学学士(1994)、民商法学硕士(1999)与博士学位(2002)。2008年赴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国际私法与外国私法研究所访学。2002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13年晋升教授,2014年转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9年入职南京大学法学院。出版《民法总论》《意思表示解释理论》等专著,主编《中德私法研究》集刊,主持教育部科研项目,曾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别奖及“最受本科生欢迎教师”称号。长期参与法典评注工作,2016年起主持《中国民法典评注》系列编纂。
很高兴又回来。
每年都要回来好几次,感觉很亲切。我系统教过的学生已经毕业,在座诸位很多都是第一次见,但好像没有任何陌生感。看到几个熟面孔,应该是去年应翟远见老师或前年应陈景辉老师之邀,回来教过几节课的班上同学。
一般来说,调离的老师即使有点影响,影响力也会终结于教过的学生毕业。此后,这个老师会成为陌生的名字,或者是「别人家的老师」。我非常感动,同学们还记挂着我,这大概跟我的授课录音还在法大流传有关。民法所的同事说:「你人是走了,可余毒未消。」说得我很不好意思。
弘毅跟我联系,说希望来跟大家交流一下。我非常乐意。协调好时间,今天就回来了。
交流什么呢?弘毅说不是以前那种学术讲座式的交流,同学们希望听听其他内容,用弘毅的话说,听听我的「心路历程」。提纲弘毅事先已经发我,上面辑录了同学们提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分两类:一是怎么学的?二是怎么教的?
那我就趁这个机会,简单梳理一下我在法大22年的学习与教学,希望对在座诸位有点参考意义。有什么特别感兴趣的问题,也欢迎随时提出。大家像聊天一样自由交流。
不要期待过高,我的「心路历程」无趣之极。
文学青年的民国风
每个人,尤其是文科生,在一定的年龄段,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文学青年的情结。我也不例外。大学里看了不少文学类的书。
不过,我看的文学书有点不一样。可能是因为正赶上兴起民国风,对民国作品特别有兴趣。印象尤其深刻的是,学校图书馆有一套《语丝》杂志,这是以鲁迅、周作人周氏兄弟为核心的文学与政论刊物。「语丝派」文笔都非常犀利,一剑封喉,过瘾得不行。
民国一堆文豪里,很奇怪,我特别迷周作人,跟着了魔一样,逮着他的书猛看。直到今天,看到周先生或者有关周先生的作品,我还会尽量买回来,包括这两年止庵编辑整理周先生文集,虽然大部分都有了,还是买了一套。
周氏兄弟并为文坛领袖,影响之大,无人能比。弟弟周作人不仅培养出享誉文坛的废名、俞平伯等「四大弟子」,也对梁实秋、林语堂这些大文豪有着深刻的影响。
周先生早期作品,论战风格明显,读来酣畅淋漓。中年以后,文风大变,变得波澜不惊冲淡平和而略带苦味,寓所也因此取名苦茶庵。
日侵时期,周先生曾出任伪职。抗战胜利,被判汉奸罪入狱。虽受新政府特赦,但从此处境窘迫。几十年来,各界人士一直对他讳莫如深,门生故旧形同陌路。最困顿落寞的五零年代,只有昔日弟子张中行不时登门看望。直到1990年,北大钱理群教授出版《周作人传》,周先生才算重新走入视野。
周先生还有个学生叫曹聚仁,新闻人,国学功底很好,49年后留在香港。周先生生活拮据,曹聚仁经常接济他,也在香港发表他的作品,还劝说他写回忆录,并帮助在香港出版。回忆录叫《知堂回想录》,咱们学校图书馆曾经有一本,我借出来读过。
很多同学对我的文风感到好奇,现在知道了,是受到民国作品的影响。当然,也受到金庸先生的影响。
学术青年的民国风
大学的专业学习刚开始不太愉快。
一年级的课无一例外都特别无聊。开了点法学课,味同嚼蜡;也开了点经济学的课,不知所云。至于其他课程,那就更不用说了。填志愿时「又是经济又是法」的憧憬遭到重创。特别不理解的是,明明不能自圆其说甚至相互矛盾,为什么还说得那么振振有词?
转折点出现在二年级上学期。
大二上学期开民法课,正赶上张俊浩老师——就是香香老师的博士生导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出版。有些同学可能知道这本书,最后一次修订出版是在2000年,现在早已脱销。我们是第一届使用这本教科书的,很幸运。
读这本教科书才知道,原来法学教科书可以写得如此文采斐然,原来民法是如此逻辑如此思辨。
从此,我喜欢上了民法。
后来我了解到,当初编写教科书时,主编张俊浩老师,副主编姚新华老师、刘心稳老师和其他作者,集体住到昌平校区招待所,夙夜不懈,立志写出十年内不会被超越的教科书。
据我判断,这部教科书在出版后的二十年里,一直代表着大陆民法教科书的最高水准。
《民法学原理》受民国影响比较大。我按图索骥,四处踅摸民国的台湾的书。图书馆有少量民国台湾的官方盗印书出借,写着「内部交流」「供批判使用」字样。图书馆书店也偶尔会卖民国台湾盗印书,比一般的书贵得多。只要见到,哪怕借钱,我都要想办法买下来,以便「批判使用」。
通过各种「批判使用」,我结识了民法学家史尚宽、王泽鉴,结识了刑法学家陈朴生、蔡墩铭。
影印书都是繁体竖排,刚开始读起来很费劲,慢慢也就习惯了。我现在读繁体读竖排没什么问题,就是那时候读民国文学作品和法学著作打下的基础。
专业阅读对颓废病有神奇疗效。从此,我逐渐平静下来,不再光顾着后悔。以后的这几年,也基本就在读书中度过。
我的读书习惯比较独特。如果读教科书,喜欢以一本书为主,同时挑选有代表性的另外几本,摆在一起同步看。读到任何一部分,都对照其他几本。比如关于法人,读完为主那本的法人部分后,再看另外几本的相应部分。这样,读完一本书,也就同时读完几本书。
好处之一是,不用老师告诉我,说一个问题可能有多种不同的看法,因为我看书很容易发现这一点。这样,自然而然也就不会觉得法律问题只有一个标准答案。这点体会,可能跟一般人不太一样。我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寻求唯一标准答案的困扰。
所阅读的书,作者对我来说当然都是高不可攀的大家,所以不会轻易认定,说这本书跟那本书不一样,那肯定是这本书的作者不行。
作为一名还吭哧吭哧处于初学阶段的本科生,既没有动因也没有能力去怀疑任何一位心目中的学术大家,这反倒让我意识到,存在不同的提问方式,不同的提问方式指示不同的回答路径,即使提问方式相同,回答方式也未必一致。进而,促使自己去思考评判,哪种提问方式更切中要害,哪种回答方式更直击关键。
当时没有意识到,独立思考能力以及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其实就在这时候开始生根发芽。
这样的读书经历也让我在以后的教学中一直强调,最好对照着读若干相同主题的书,即使不能做到,至少体系化看完某一套或者某一本书。法学知识体系环环相扣,如果不把某个知识点放在体系中,很难谈得上真正的理解。我对自己的学术观点一般都没什么自信,但是对这个读书体会,非常自信。
一定要多接触各家学说,一定要体系化读书,这两点我深信不疑。
我大学读书时间好像比较多,除了基本不参与文娱活动社团活动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经常逃课。这也是为什么我对逃课非常宽容,从不点名。
不过,单纯的放任也有问题。有些同学可能会把可以逃课理解为可以不学习,甚至有同学理解为,允许逃课即意味着许诺考试通过。所以近年来,我逐渐会强调:逃课的条件是,同样的时间里,自学效率比课堂效率高。
条件提得有点奇怪,因为这显然是不可验证的,只能逃课者自己把握。而且我相信,即使反复强调,绝大多数逃课,仍不是基于更高效学习的考虑,因为目前为止的经验告诉我,不及格的学生,考卷上通常既看不到上课的印记,更看不到其他渠道学习的痕迹。
这个看起来没有任何可操作性的条件,其实是我自己的逃课经验。
早期逃课,我的基本原则是:逃课时间必须用来学习,并且保证自学所得高于课堂。后期原则有所调整,变成:一旦判断课堂所得低于自学,就选择逃课。调整后,我逃课量大增,同时释放出大量时间用来读书。
读书稍微多一点,开始会有写作的欲望,也就会动手写点东西。
大四那年,我在《江西法学》发表了一篇所谓的学术论文。本科生,没有任何人指导,没有任何人推荐,写完直接投过去,居然就发表了,所以当时还是有点小得意的,觉得对学术还算有感觉。
当然,这种学习方法也不是没有代价。最直接的代价是,考试成绩一直不太好,因为考题基本都从课上或者指定教材中来,而且设定唯一标准答案。
本来也有补救办法,考前狂背重点一般比较有效,但这种事情好像跟我的身份不太符——虽然我也没什么身份。不仅如此,少年心性的毛病还老犯。看到大家都在废寝忘食背重点,我偏偏要去录像厅看录像,每考一门去看一场。
不过,成绩虽然不是很好,也不至于特别差,至少没补考过,还莫名其妙得过一次三等奖学金。
读书诸法
同学们读书方面疑惑比较多,咱们接着说说读书的事吧。
虽然是法学专业,可大学时候,我读的非法学类书比法学类多,部分原因是,可读的法学书实在不多。除了文史类,高年级快毕业的时候,我开始找一些政治、哲学类的经典著作来看。
记得读过的第一本政治哲学经典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硬着头皮啃完,只有一个感觉:大家不愧是大家,写的东西我基本没看懂。也曾经试图读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但刚开始就放弃了,实在是没办法读下去。
等到研究生阶段再拿起《社会契约论》,才感觉这本书其实如此浅白。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也在硕士期间读完了。
经常有同学问我,书读不懂怎么办?
我的体会是,只要认定是经典著作,读不懂就硬读。读不懂,通常说明不具备理解文本所需知识,但这些知识也只能靠阅读获得。
如果读不懂就轻易放弃,也许永远都不会有读懂的机会。反之,一本一本的啃过去,知识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理解能力会越来越强,所积累的知识也会越来越丰富。这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称之为「解释学循环」。
读书过程中,往往只见循环而不见上升,所以很容易自我怀疑:读了这么多,怎么好像没什么长进?
知识的积累比较缓慢,很难明显觉察出来,所以要有耐心;而且,知识增长,有时候不是让人产生充溢感,沾沾自喜于无所不知,反倒可能让人感觉虚空,惶恐于一无所知。
检验有没有长进,有一个简单方法:一两年后,回过头去读之前读过的书,如果感觉和当初一样难,那大概说明确实没什么长进;如果感觉容易了,说明知识有增长。
经常还有同学问我:读书记不住怎么办?
没有人可以记住全部读过的书。如果总是纠结于能不能记住,也许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以记忆为读书目标,这可能是多年应试形成的下意识;二是读书太少。
记忆力有好有坏,好的可以做到过目不忘。但无论好坏,记忆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读书越少,会越珍惜所读的书,也就越想记住。有点悖论的是,读书越少,知识越少,记忆维持的时间会越短。
办法有两个。
第一个办法,先忘掉记忆的事情,找类似主题的文献,一本接一本去读。读到足够多后,能不能记住某一文献的内容就不再重要,因为你已经掌握这个主题或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
从学生时代开始,我花了很多年,粗线条系统阅读过功利主义、实证主义、自由主义、诠释学及新制度经济学这几个主题的经典文献。我的治学路数,正是在梳理这些主题的过程中慢慢成型。
这个办法告诉我们:比记住文献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掌握知识体系。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多读,同时,勤做读书笔记。
如果觉得这本书太经典,一定要记住,那就试试第二个办法。这个办法其实还是多读,只不过是就某一本书一遍又一遍地读。
听过我的课或者授课录音的同学应该知道,我特别喜欢约翰·密尔,课堂上经常提及这个人。我有一个偶像排行榜,他长期高居榜首。约翰·密尔的书尤其是《论自由》和《自传》这两本,我已经记不清读过多少遍了,到现在也还要反复阅读。
反复阅读可以维续记忆,更重要的是,经典之作,必定是常读常新的,不同时期阅读,会有不同收获,顺便也可以检验自己有没有长进。
经典常读常新,对此我深有体会,包括金庸,从初中读到现在,百读不厌。所以,对于学术经典,不要指望读一遍就完全理解,最好隔一段时间阅读一遍。
黄侃黄季刚先生小学天下第一,名列章门「五大天王」之首,天资之高,世所罕有。但他的自我认知是:「汝见有辛勤治学如我者否?人言我天资高,徒恃天资无益也。」
怎么「辛勤治学」?还是用黄先生自己的话说:「余观书之捷,不让老师刘君。平生手加点识书,如《文选》盖已十过,《汉书》亦三过,注疏圈识,丹黄灿然。《新唐书》先读,后以朱点,复以墨点,亦是三过。《说文》《尔雅》《广韵》三书,殆不能记遍数。」
天才尚且如此,何况常人?
可问题是,那么多书,既要反复阅读,又要不断拓宽阅读面,怎么办呢?
我的建议是:第一,尽量选择高质量的书。读书时间非常有限,要读的书无限多。要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读书中,就尽量不要让垃圾书占用过多时间。如果垃圾书提供的知识或观念是错误的,那就不仅仅是浪费时间这么简单。第二,选择一些特别能打动自己、特别能影响自己思想路向的书,反复阅读。
一言以蔽之,读最好的书,在最好的书里,选择最具共鸣的书反复阅读。
越是初学者,越有必要阅读高质量的书,因为踏入新领域,第一次接触的知识印象最深,而初学者又不具备鉴别能力,往往受误导而不自知。等到泥足深陷,那就回天无力了。
可是,不具备鉴别能力,也就意味着没有能力判断书的好坏。这又怎么办呢?
办法有三个。
第一,看作者名望。在成熟的学科领域,最具名望的,往往也是最杰出的学者,他的作品也最值得信赖。不过,这只是成熟学科领域的特点。中国法学,这个标准还不太靠谱。
所以需要结合第二个办法,借助老师尤其是授课老师的推荐。老师对于授课专业的文献通常比较熟悉,所作推荐一般也都经过筛选,比初学者全凭名气的莽撞靠谱一些,但也取决于老师的鉴别力与用心程度。
我自己主要用第三个办法,即是利用靠谱的书评类文献,其中,对我帮助最大的就是《读书》,包括对我治学理念形成重大影响的哈耶克、以赛亚·伯林这些人,都是先在《读书》上接触到,然后按图索骥找他们的著作来读。
不过,书评类文献对选择法学著作意义不大,因为此类文献很少涉及法学、尤其是纯法学著作。
对法学初学者来说,第二个办法比较常规,所以遇到什么样的老师非常重要。当然,多数法科学生没有机会选择老师,进入大学后,会碰见什么样的老师,多少有点宿命的意味。法大还好,每门课都有很多老师可以选择。
我之所以主要用第三个办法,是因为读书经历里,自学成分比较大。不仅仅大学阶段,硕士阶段也是如此。
硕士入学,分配给我的导师人非常好,也原本打算根据我的特点做有针对性的指导,但见过两次面后,很不幸,她乳腺癌复发,不能再带学生。我请求导师组重新分配导师。导师组答复说:我们是导师组负责制,你有学习上的问题想找哪位老师都可以,为什么非得要个名义上的导师呢?所以硕士三年,我没有名义上的导师。
我可能是法大历史上唯一没有导师的硕士生。硕士毕业论文要填写指导老师,我很费了一番踌躇,最后决定填将来的博士生导师。答辩时,一位老师还专门提出疑问:杨老师不是你的指导老师,为什么填他?我只好说:因为我不知道该填谁。
平常还好,反正我本来就习惯于自学,没人管,自由自在看书,倒也惬意。一年中有一天会觉得比较落寞,就是教师节那天。等到这天,大家都有人认领,只有我像孤魂野鬼,没人要。但一年也就这么一天,问题也不是太大。
读博后,杨老师也不管我,继续放任我随心所欲读书。每次跟杨老师见面,他只是问:最近又读了什么书?有什么心得?从来不会说:你应该读什么什么书。
这个经历对我培养学生有点影响。我经常跟学生说,不要太依赖老师,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至关重要。
我知道学生都比较怕我,其中一个原因是,问问题的时候,我态度通常都不太好。
必须承认,我的确不是循循善诱春风拂面式的老师。
每年民总第一课,我都会引用约翰·密尔的两句话,以表达自己认同的教学思路。一句话是:「如果不要求学生做不会做的事情,他就永远不会去做能做的事情。」另外一句是:「凡是能运用自己思考得出的东西父亲从不教我,只有尽我努力还不能解决的问题才给指点。」
两千年前,孔子说过类似狠话:「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从这几句话里,可以理解我为什么总喜欢「折磨」学生。
课堂上,我会强调:欢迎问问题,可是最好对问题先有自己的思考,自己查阅过资料。所以学生问我问题,我经常会反问一句:你觉得呢?多数情况下,学生会觉得尴尬,心里可能在想:我要知道还问你?其实我的意思是,你自己的思考是什么?
我的基本态度是:大量的问题,可以通过自己查阅资料获得解答,如果还无法解惑,欢迎带着困惑跟我讨论;如果对于一个疑问,自己没有思考过,没有动手去查阅资料,说明只是想要一个轻松确定的答案,但如果只得到一个答案,知识不会增长。
更重要的是,吝啬自己的思考,说明不用心。
张中行先生一生随顺,少有执念,但他「一直坚信」:「文学事业,有成就,要生死以之,至少也要多半个心贯注,半心半意必不成。」「文学」二字,换成「法学」,同样成立。
法科学生还会面临一个问题:怎么处理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尤其近年来,法律教义学的呼声迅速高涨,相应的,质疑法律教义学的声音也不绝于缕。
什么是法律教义学?简单说,就是依据实证法规范解决法律纠纷。这显然是法律人的基本技能,是法律人区别于其他专业的标志。但如果因此认为,其他学科知识对于法律适用没有或者不宜产生影响,又未免走得太远。
没有任何学科知识是自足的,法学也不例外。所谓学科,不过是基于研究所需的人为划分而已,完全没必要固守藩篱自缚手脚。
当然,如果以为社会科学或者哲学的研究可以替代法律教义学,则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同样不足取,甚至更不足取,因为这意味着,法学不必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
以前法大课堂上,我用过《笑傲江湖》里华山派剑宗气宗之争说明这个问题。二宗相争,表面上争的是剑气主从,但其实谁都清楚,真正的高手,必然是二者兼通的。所以,这种争论,不过是假动作而已,隐藏其后的,是领地、权力和利益。
剑气之争意义不大,有意义的是,如果想要二者兼通,如何修习?
这个问题说简单也简单,还是「解释学循环」。
常规方式是,以法学也即法律教义学为出发点,先尽量掌握法学本门功夫,当感觉法律教义学带来的挑战已经无法让你满足时,或者感觉法学修习进入瓶颈时,或者感觉视野正在变得狭窄时,就可能意味着,需要暂时离开一下,转而阅读诸如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乃至于文学艺术等相邻学科文献。进入其他学科后,当感觉思维越来越飘时,或者感觉思维方式越来越不那么法律人时,提醒自己转回法学。这就完成一圈小循环。如此周而复始,法学与相邻学科的素养交替增长。
直到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之前所接触的各学科知识开始融汇,这是完成一大循环的标志。
循环是螺旋式的,没有终点没有闭合点,但不会让人因此感到绝望,相反,每完成一圈,无论圈大圈小,都会发现,每往前跨进一步,总能看到新的知识风景。
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步会看到什么样的知识风景,这种感觉非常奇妙,也正是知识魅力之所在。
当然,起点也可以是比如哲学这样的抽象知识,然后具体化至法律教义学。理论上,没有天然正确的起点。练剑练气,乃至于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没有固定的顺序,孰先孰后,修习者根据自身特点确定。
我之所以会说以法学为起点是常规方式,是因为这是对「法科学生」描述的景象。
被贴上「法科」标签,有时候会让志存高远者感到委屈——说好的君子不器呢?
没错,学科是人为划分的结果,不必自陷牢笼。但知识毕竟越来越丰富多样,因而越来越趋于专门化与精密化。最聪明最勤奋的人穷其一生,也无法获得全部的知识。即便头戴「百科全书」桂冠的学者,在知识汪洋里,也不过是几片浪花而已。
这告诉我们,知识必然存在分工。知识分工带来的后果是,每个人的知识都是片面的,追求全面无标签的知识,往往一无所获。
如果不想丢掉「法律人」这个标签,在知识增长的螺旋循环中,就最好守住法学这根中轴,让其他学科知识为法学服务。
*2018年5月26日,朱庆育教授和法大吴香香副教授应邀与法大法律评论社同学座谈,主题为「学术的进路」。本文根据朱庆育教授发言部分的录音实录删改增补而成,改以「法大二十二年」为题发表于“中政法律评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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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ng national strategies, focusing on university research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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