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边停了300次车,被追讨上万块,车主懵了,法院判他全付

王先生在成都路边停车位停了三百多次车,每次停的时间从几小时到几天不等,最长一次停了九十个小时,他从来没有扫过码,也没有打开小程序查看账单,更没想过要交费,直到某一天收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自己已经欠了一万多元,这些费用是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的,每次最低两元,最高七十元,加起来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法院指出,当你把车开进收费车位的时候,就已经等于签了合同,不需要有人专门提醒你该交钱了,系统自动开始计费,你离开的时候债务就成立,管理公司是政府授权的,泊位也是正规批准的,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扫码和小程序这些缴费方式早就公开摆在那里,你说不知道,法院不会认可,这不是技术上的问题,而是态度上的问题。

很多人以为,没人催就不用交钱,就像家里的水电费,物业没打电话,你可能拖上一两个月,但最后还得补上,可停车属于即时消费,你停完就走,相当于在商场买了东西转身就跑,店家没拦你,不代表你不用付钱,法院这次明确说了,管理方没有义务主动提醒,你得自己去看。

成都推行智慧停车已经好几年了,所有停车记录都在系统里保存着,清清楚楚有三百次,可不少司机还是按老习惯办事,觉得在路边停一下没人管就没事,其实公示牌、手机软件和公众号上都写明了规则,只是大家懒得去看,杭州和深圳也有类似的案例,一般调解一下就结束了,但成都这次直接判决了,算是第一次把“默示同意”这件事给落实了。

这案子可能影响个人信用,以后如果信息上了“信用中国”网站,贷款和买高铁票都会遇到麻烦,停车公司不光收钱,还开始用数据做分析,比如了解哪条街道拥堵、哪个商场人多,但老人和不会用手机的人怎么办,系统里没有设置人工服务通道,也没有说明谁来帮他们核对账单和支付费用,这方面目前还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