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全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年以来,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收费项目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电话征集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三、征集方式

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信件方式,向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相关事项

1.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包含行政执法单位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便于核实处理。

2.受理范围主要为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已受理,或者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予受理。

3.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忻州市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41

附件:忻州市征集“两违四乱”等问题线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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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