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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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高诱、韦昭、杜预等为代表的史家,在早期史书地理注释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注释内容主要涵盖四大类型:名词属性、国别归属、古今地名和空间方位。名词属性注释对地理实体的性质进行界定,如关隘、山川、城邑等;国别归属注释明确了地理区域的政治隶属关系;古今地名注释通过对比古今地名的变迁,反映了地理名称的历史变化;空间方位注释则通过东、西、南、北等方位词,以及相对位置、距离等描述,构建了地理空间的基本框架。这些注释不仅保存了大量沿革地理的珍贵史料,为后世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提供了依据,也构成了早期历史地理学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同时还反映了古代史家对地理空间叙事的重视。总之,早期史书地理注释在保存史料、推动学科发展以及反映史学观念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为理解中国古代历史与地理的互动关系提供了重要视角。
关键词:历史地理 地理注释 史注 汉晋
两汉时起,史书成为注释的对象,史注兴盛。随着《战国策》高诱注、《国语》韦昭注及杜预《春秋左传集解》等经典注疏的出现,地理注在史注中大量出现。这类注文或考订山川城邑方位,或辨析地名异称流变,既为解读先秦史事提供了地理坐标,亦折射出注家“以地证史”的学术自觉。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史念海认为,《春秋左传集解》中的历史地理内容值得称道。但目前还未有学者对该时期的地理注进行系统的整理和研究。本文将以代表性注本为核心,通过对早期史书地理注的类型学分析,探讨地理注的功能类别及学术史意义,以期重新评估地理注释在历史地理学、传统史学中的多维价值。
本文选取的三部早期史注具有历史时段和注释风格上的代表意义。东汉高诱师承卢植,是经学家马融的再传弟子,高诱注《战国策》既有古文学家的严谨,也有注史上的尝试。《国语》是最早的国别体史书,三国时韦昭所注则是现存最早的注本,“今诸家并行,是非相贸,······切不自料,复为之解,因贾君之精实,采唐、虞之信善,亦所以觉,自增补之。”韦昭《国语解》为汇众家之说,又自增补。魏晋时杜预所撰《春秋左传集解》属“集解体”史注,亦非一家之言,对服虔、王肃等前人旧说多有承袭。“杜预、韦昭而下,集解之风大倡,莫不检取众家之长,而定一是之说。”杜、韦二人实为一代学风之滥觞,具有代表性。
一、早期史书地理注的主要类型
1.名词属性
在早期史书地理注中,界定地理名词属性是最基本的注释类型。如塞名、山名,《战国策·秦》载:“于是乃摩燕乌集阙,见说赵王于华屋之下,抵掌而谈,赵王大悦,封为武安君。”高诱注:“阙,塞名。······华屋,山名也,言赵王屋清高似山也。”《国语·齐语》载:“县车束马,逾太行与辟耳之溪拘夏。”韦昭注:“太行、辟耳,山名。拘夏,辟耳之溪也。三者皆山险溪谷,故县钩其车、逼束其马以度也。”津名,《战国策·秦》载:“挟荆以东弱齐燕,决白马之口以流魏氏。”高诱注:“白马,津名。”水名,《国语·鲁语》载:“诸侯伐秦,及泾莫度。”韦昭注:“泾,水名也。”《春秋左传集解·襄公》载:“齐侯欲勿许,而难为不协,乃盟于耏外。”杜预注:“耏,水名。”地名,《国语·晋语》载:“冬,襄王避昭叔之难,居郑地汜。”韦昭注:“汜,地名。”《春秋左传集解·桓公》载:“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杜预注:“越,近垂,地名。”里名,《春秋左传集解·昭公》载:“臧氏使五人以戈楯伏诸桐汝之闾。”杜预注:“桐汝,里名。”
以上诸例,含释塞名、山名、津名、水名、地名、里名等属性界定。古代地理专名内涵丰富,其命名方式受方言异语、山川河流、地形地貌、空间方位、历史故实、风俗物产等诸多因素影响,史书记载又缺乏指示词,导致词义不明。如《尔雅·释地》载:“东方之美者,有医无闾之珣玗琪焉。”“医无闾”实为山名,然而字面来看其属性难以分辨。宋代郑樵在《尔雅郑注》中加以分辨:“医无闾,山名。”《尔雅·释地》:“东北之美者,有斥山之文皮焉。”“斥山”因其包含属性词“山”,可知为山名。“医无闾”一词并未增加属性词来限定,此般命名习惯,若与其他专名相较,作为山名的辨识度不高,有碍文意解读。又如《国语·齐语》所言“县车束马,逾太行与辟耳之溪拘夏”,齐桓公南伐西征,至于石抗(晋地名),若不明太行、辟耳、拘夏为两山一水之名,则不解“县车束马”所为何故。当然,凭借“逾”“溪”二字也可判断,然此处作注,更使其晓然。又如《国语·晋语》载:“冬,襄王避昭叔之难,居郑地汜。”韦昭注:“汜,地名。”句中之“汜”字,《水经·河水注》载:“河水又东合汜水,水南出浮戏山。”《诗经·召南·江有汜》载:“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毛传:“决复入为汜。”有水曰“汜水”,然而“襄王避昭叔之难,居郑地汜”一句,此处所指实为地名,并非水名,故以注释辨之。总之,对地理名词的属性进行界定很有必要。
此三部地理注在名词属性界定方面逐渐丰富。早期高诱注《战国策》关于属性界定的注释较少,韦昭的《国语解》中出现较多,杜预在注释形式上更为明朗,如《春秋左传集解·桓公》载:“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杜预注:“越,近垂,地名。”不单解释该地理名词的属性,又对地区的大致方位做了说明。杜注中单纯界定地理名词属性的注释一般不独立出现,如此作注,在信息量上较前者多,可以帮助理解文意。
2.国别归属
国别归属界定即注明地名所属的国别,确切来讲,即是注明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国名。该类注释训释简明,其注释形式可概括为“某地,某地(国别)”。如《战国策·西周》载:“雍氏之役,韩征甲与粟于周。”高诱注:“雍,韩别邑也。”《战国策·秦》载:“赵且与秦伐齐,齐惧,令田章与阳武合于赵。”高诱注:“阳武,齐邑也,和合也。”《国语·齐语》载:“翟人攻邢,桓公筑夷仪以封之,男女不淫,牛马选具。翟人攻卫,卫人出庐于曹,桓公城楚丘以封之。”韦昭注:“夷仪,邢邑也。······楚丘,卫地。”《国语·晋语》载:“六年,秦岁定,帅师侵晋,至于韩。”韦昭注:“韩,晋地韩原也。”《春秋左传集解·隐公》载:“遂寘姜氏于城颍。”杜预注:“城颍,郑地。”《春秋左传集解·襄公》载:“秋八月,齐崔杼杀高厚于洒蓝而兼其室。”杜预注:“洒蓝,齐地。”
春秋战国时期频繁的攻取之战,直接导致各国辖地归属地的改易。同时,领土一直以来作为缓解矛盾、平息战事的“交易品”,秦昭王攻韩有“韩割上党以赂秦”,燕赵之战有燕割五城以求和,楚割五城换太子,秦假意“愿以十五城请易璧”等故实,割让城邑也是导致归属地变化的重要因素。又自秦设三十六郡,至东汉时数百年,战国时期的城邑归属情况在当时难以晓然。因此在注释中对当时的地域归属做出说明,有助于史书的阅读和对历史的把握。如《战国策·秦》载:“今日三国之兵且去楚,楚能应而共攻秦,虽蓝田,岂难得哉。”高诱注:“蓝田,秦邑也。攻秦,则得之矣,故曰岂难得哉。”此处注解“蓝田,秦邑也”,即是为了说明,只要楚国响应齐、韩、魏三国共谋攻秦,攻打秦国收复失地就会易如反掌。因此高诱又言:“攻秦,则得之矣,故曰岂难得哉。”又如《春秋左传集解·襄公》载:“其莫,晋荀罃至于西郊,东侵旧许。”杜预注:“许之旧国,郑新邑。”十二国攻郑之战,晋“东侵旧许”,“旧许”为何地?许国的旧地,郑新邑也,可知攻打的是郑国的城邑。此外,同名异地现象也很常见,亦需要注明归属国。如“蓝田”一邑,楚国有此地,在今湖北省钟祥县西北,与今西安市之蓝田县实为两地。又《国语·齐语》载:“遂南征伐楚,济汝,逾方城,望汶山,使贡丝于周而反。”韦昭注:“方城,楚北之阨塞也。······汶山,楚山也。”齐“南征伐楚,······逾方城”,方城一地,原春秋庸邑,楚取之。燕国亦有“方城邑”,后为赵地。一名两地,二易其主,足以见此处作注之必要。
界定城邑归属的注释在《战国策注》《国语解》《春秋左传集解》中也是作为基本注释出现。虽然国别归属的注释内容一般寥寥数字,容易被忽视,但其对文意理解尤其是对战争形势的再现作用意义重大。分别来看,《战国策注》由于其本身地理注较少而出现不多;《国语解》中出现较多;《春秋左传集解》中出现亦多,且大多数情况下与“古今地对照”一并注解。
3.古今地名
古今地名的界定,即是将今地与古地两相对应。当然,这里的古今均是相对而言,“今”指的是注史年代,“古”指的是史事发生的年代。其注释形式一般会用“今在”“在今”或“今”等作为标志词出现。试举几例。如《战国策·秦》载:“齐助楚攻秦,取曲沃。”高诱注:“曲沃,晋桓叔所封也,在今弘农县东三十五里道北曲沃城是。战国时,秦兼有之,故齐助楚攻秦取之也。”《战国策·秦》载:“王不讲,三国入函谷,咸阳必危。”高诱注:“咸阳,秦都也,今长安都渭桥西北咸阳城是也。”又如《国语·周语》载:“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韦昭注:“彘,晋地,汉为彘县,属河东,今曰永安。”《国语》载:“桀奔南巢,纣踣于京,厉流于彘,幽灭于戏,皆是术也。”韦昭注:“南巢,扬州地,巢伯之国,今庐江居巢县是也。”再如《春秋左传集解·襄公》载:“王湫帅师及正舆子,棠人军齐师,齐师大败之。”杜预注:“棠,莱邑也。北海即墨县有棠乡。”《春秋左传集解·襄公》载:“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杜预注:“瓜州今地在今燉煌。”所举例证,既有地名未变之对照,如“曲沃”与“曲沃城”、“棠”与“棠乡”;也有地名变化之对照,如“彘”与“永安”、“南巢”与“居巢县”、“瓜州”与“燉煌”。
两汉魏晋时期,更改地名的现象普遍。《汉书·地理志》:“华阴,故阴晋,秦惠文王五年更名宁秦,高帝八年更名华阴。”《晋书·地理志》也有记载:“略阳郡本名广魏,泰始中更名焉。统县四,户九千三百二十。”诸如此类的更名记录,地理志皆有数十余处记载,正史未载之易名更不可胜计。繁多的变迁记录,如果不加以解释对照,恐有碍于回溯历史事件。如《国语·晋语》:“骊姬请使申生处曲沃以速县,重耳处蒲城。”韦昭注:“曲沃,晋宗邑,今河东闻喜。”“曲沃”一例,《汉书·地理志》“闻喜”注“故曲沃,晋武公自晋阳徙此”。应劭注:“秦改为左邑,武帝于此闻南越破,改曰闻喜。”《魏书·地形志》载正平县分领闻喜和曲沃二县,“曲沃”下注“太和十一年置”。由此可知,自秦改左邑,至北魏太和十一年,曲沃一名,数百年暂废不存。三国韦昭时,该地已世称闻喜,如此注明今地,则使古今有所对照,实现对历史地名的空间定位。
古今地名对照是早期史注中出现较多的地理注类型,同样的注释类型在针对具体的地名时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春秋左传集解·隐公》:“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樊、隰郕、攒茅、向、盟、州、陉、、怀。”杜预注:“温,今温县。原,在沁水县西。,在野王县西南。樊,一名阳樊,野王县西南有阳城。隰郕,在怀县西南。攒茅,在修武县北。向,轵县西南有地名向上。盟,今盟津。州,今州县。陉,阙。,在修武县北。怀,今怀县。”此一条基本涵盖了在对照古今地名时全部注释形式。在描述今地时,间或用到“在某地”或“有某地”,而不是“某地,今某地”的表述。这种区别注释不无道理,主要受古今行政区划差异的影响。古代行政区划变更频繁,形式多样,“行政区划往往不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是一再进行的根据需要不断调整的常时性的工作。调整就是重新划分,这往往是局部性的,但有时也有全局性的。调整变更的内容很多,有建制方面的,如置、废、并、省或层级的升降格;有幅员的伸缩;有边界的改划;有行政中心变迁;有隶属关系变迁;有政区名称的改动等等”。由此可知,要将两汉魏晋时期的地名所代表的区域和春秋战国时期严格对应,是不合实际的,需要用到不同的表述来指示古今地域的对照关系。除此以外,先秦地名有的代表城邑,有的仅是代表一个没有具体疆界的地理区域,还不能属于行政区划的范畴。又或有部分城邑在历史进程中湮灭,无处核查。如此看来,注家用不同的表述方式对各种情况进行注释,即使遇到地名未详时,直接标注“阙”,而没有妄下结论,实属严谨。
4.空间方位
东南西北方位名词的出现是空间定位的标志。早期史书地理注中主要有两种空间定位方式,即分别以“古地”和“今地”为参照的空间定位,定位对象包括地名、山名、水名、关塞名等,释语形态为“参照地+方位词”或“方位词+参照地”。以古地为参照的注释比较简短,如《战国策·西周》:“楚兵在山南。”高诱注:“在周之山南。”《国语》:“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韦昭注:“尧封弃于邰,至不窋失官,去夏而迁于邠,邠西接戎、北近翟。”《春秋左传集解·襄公》:“公使子蛟、子伯、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孙子皆杀之。”杜预注:“丘宫,近戚地。”以今地参照的如《战国策·西周》:“韩兼两上党以临赵,即赵羊肠以上危。”高诱注:“羊肠,赵险塞名也,山形屈壁,状如羊肠,今在太原晋阳之西北也。”《国语·周语》:“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韦昭注:“舜臣尧,殛鲧于羽山。羽山在今东海祝其县南。”《春秋左传集解·襄公》:“公出奔齐,孙氏追之,败公徒于阿泽。”杜预注:“济北东阿县西南有大泽。”同方位词一并出现的,一般还包括地域的相对位置,远、近距离等地理空间信息。
注解地理位置有何作用?先看以“古地”为参照的注释类型。《国语·晋语》:“公说,乃行赂于草中之戎与丽土之翟,以求东道。”韦昭注:“二邑戎、翟,间在晋东。”周襄王为躲避昭叔之难,逃往郑国的汜地。晋文公为了教导百姓何为君臣之义,取东道前去汜地而护送周襄王回国。此处“东道”应指“洛阳盆地与晋南早期交通道路之‘轵关陉道’”,而“草中之戎和丽土之狄所控制的很可能是其王屋山南麓东西向的一段”,即“轵关陉道”的一段,因此晋文公贿赂草中之戎与丽土之翟方可东行而南下。韦昭此注点明戎、翟二邑在晋东,为何行贿于戎、翟二邑,为何以求东道便解释得通。再如《春秋左传集解·襄公》:“(鲁)师自阳关逆臧孙,至于旅松。”杜预注:“旅松,近防地也。鲁师畏齐,不敢至防。”杜预此注在解鲁师为何“至于旅松”。襄公十七年春齐国攻打鲁国,“高厚(齐人)围臧纥(鲁人)于防(鲁地)”。据杜注可知“旅松”距“防”不远,又补充到“鲁师畏齐”,故而只敢至于近防之地的旅松。显然,韦注和杜注补充此两处地理位置,对于理解历史事件的发生过程有一定助益。
再看以“今地”为参照的类型。《战国策·秦》:“南有巫山黔中之限,东有肴函之固。”高诱注:“肴,在渑池西,函关旧在弘农城北门外,今在新安东。”高诱注解了肴函二关的地理位置及其变化。《国语·越语》:“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韦昭注:“会稽,山名,在今山阴南七里。”山阴县,秦朝始设。《春秋左传集解·隐公》:“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杜预注:“菟裘,鲁邑,在泰山梁父县南。不欲复居鲁朝,故别营外邑。”梁父县,西汉始置。不难看出,以“今地”为参照的空间定位与前述古今地名注释相类,但又不同。包含空间方位的注释,或山泽关塞之地,以今地方位为参照,便于知晓其位置;或是先秦小邦寡民之邑,数百年后已没有政治实体可以对照,故以方位加以说明。
以上是早期史注中最为典型的四种地理注类型,而各家地理注又稍有差别。高诱注《战国策》整体训释简明,地理注也是如此,偶有文字较多的注释。韦昭注《国语》侧重国别归属界定和古今地的对照。杜预的地理注涉及面广,除解释专有名词外,对普通名词也有部分注解,如《春秋左传集解·隐公》:“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笔。”杜预注:“溪,亦涧也。沼,池也。沚,小渚也。”河流源出何地、流向何处也是杜预的注释内容,如《春秋左传集解·襄公》:“甲辰,东侵及潍,南及沂。”杜预注:“潍水在东莞东北,至北海都昌县入海。沂水出东莞盖县,至下邳入泗。”杜注中地理方位类注释多见,且体例一致,实为创举。总的来说,早期史书注家对地理注的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逐渐加深,注释数量不断增多,注释角度也愈发多样。
二、早期史书地理注的价值
1.保存了大量先秦汉晋沿革地理史料
地理注中大量出现的“古今地名对照”是沿革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史料。不论是高诱注《战国策》,韦昭的《国语解》,还是杜预的《春秋左传集解》,无一例外包含有关地名古今对照的注释。此类注释对于梳理地名变迁有所助益,前文诸多例证故不再论证,此处再谈两点可能被忽视的史料价值。
为厘清早期行政主体之间的隶属关系提供史料补充和文献印证。部分古今地名对照的注释,在形式上会以“由上级到下级”的行政归属方式来描述位置,例如《春秋左传集解》:“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杜预注:“鄄,卫地,今东郡鄄城也。”可知晋时东郡下辖鄄城,此即隶属关系。此注也可与正史地理志相互印证而增加史料真实性,如《晋书·地理志》:“濮阳国,故属东郡,晋初分东郡置。统县四,户二万一千。”统县下有“鄄城”一地,此外再没有关于“鄄城”的记载。根据杜预注可知,“鄄城”在晋武帝咸宁二年(276)前后隶属于“东郡”。进一步推论,可知濮阳国至少在咸宁二年前后“分东郡置”,时间与《晋书·地理志》载“惠帝(290)置濮阳郡”相合,如此可增加史料的可信度。著名地理学家史念海在《中国疆域沿革史》的前言中回忆起当初编撰该书的艰难时谈道:“疆域规划时有变迁,历年既久,其间自多增并损益,而改朝换代之后,改易更多,尤其是接近边地各处,又时有盈亏。”这里说明了疆域范围和行政规划的变迁问题,简而言之,即各级行政主体的归属问题。春秋战国时期自不必说,两汉魏晋时期行政主体隶属关系也时有更改。《汉书·地理志》:“广陵国,高帝六年属荆州,十一年更属吴。”此处属于上级行政部门的置换。《晋书·地理志》:“濮阳国,故属东郡,晋初分东郡置。统县四,户二万一千。”此则属于行政级别的上调。正史地理志会记载部分隶属关系的改易以及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的行政建制,然而错漏时而有之,还需多方补证,而史注即可作为核订文献补正史之不足。
此外,其价值还体现在对地名的记录上。正史地理志有大量关于地名变化的记载,是研究沿革地理学的重要史料,然而对于细枝末节的地名,地理志一般不会详载史册,例如“黍丘”一地,《晋书·地理志》没有只言片语。《春秋左传集解·哀公上》:“宋人伐之,晋人不救,筑五邑于其郊,曰黍丘、揖丘、大成、钟、邘。”杜预注:“梁国下邑县西南有黍丘亭。”可知,此地已由黍丘邑变为黍丘亭,世存未废。又如《晋书·地理志》载“河东郡”下统“汾阳”一地,晚清地理学家杨守敬参以《春秋左氏传》杜注及《尔雅》郭注,认定“汾阳”讹误,当为“汾阴”。因此,地名之繁如茧丝牛毛,史书时有错讹,又不会悉数载录,史注即可资考证。
不过,地理类的文献常常作为附属产物居于其他文献部类之下,史注中的地理注则更加分散,使得任何历史地理的研究在搜集和整理资料上几乎都要比其他相邻(或相近)学科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然而,“一门学科如果不能为世所用,那它是否能够长期存在下去,就成了问题了。历史上曾经有过若干绝学,最后终于泯灭无闻。沦为绝学自各有其因素,不能为世所用可能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如今,AI(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或许可以代替人力在古籍中爬梳剔抉,进而打造有助于学者从事历史地理学研究的基础数据库。总之,地理注是研究早期疆域变迁、行政区划演变的一手文献,其分类整理可为历史地理学研究提供有益补充。
2.是古代历史地理学发展的重要组成
史书地理注在历史地理学的研究中是缺席的。谈到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学者关注到的文献类型主要有:正史地理志、地形志,如《汉书·地理志》《魏书·地形志》《晋书·地理志》等;郡国地记、方志、舆图,如《元和郡县志》《大清一统志》《汉阳府志》等;私家地理著作,如王应麟《诗地理考》,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等;游记、传记等非专门性地理著作,如《徐霞客游记》《穆天子传》等。关注较多的地理注则有郦道元的《水经注》,而史书地理注鲜有被研究,仅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被提及较多。总体来讲,历史地理学领域的研究重点是专门性的地理著作,对于史书地理注着眼不多。
早期史书地理注是历史地理学形成时期的重要组成。中国历史地理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禹贡》时期,而真正称得上第一部历史地理专著的,当属《汉书·地理志》。《汉书·地理志》的出现标志着历史地理学的形成,史书地理注即伴随着这一过程出现。有学者统计,两汉史注63部,三国时期则有46种,史注文献数量可观。韦昭《国语解》涉及地理的注释有三百条,杜预所撰《春秋左传集解》,地理类注释更是高达千余条,地理注数量亦可观。此外,除了《春秋左传集解》,杜预还创作了姊妹篇《春秋释例》,在此书中专设《土地名》,注释地理名词已经成为具有共识性和自觉性的注疏体例。
早期史书地理注上承《汉书·地理志》,也开启了后续地理注的发展之路。西晋郭璞注释《尔雅·释地》皆古今对照、注明今地,随后郭璞又为《山海经》《水经》作注。南北朝时期史注兴盛,并已经逐渐形成一门专学。《水经注》是北魏郦道元为《水经》作的注,其作注宗旨是“因水证地,即地以存古”,详细记述了各条河流所经过的山陵郡县、城市、关津、名胜、祠庙、冢墓的地理情况、建置沿革等。至有唐一代,史注中地理类注释也在逐步发展,特点明显。唐代著名史学家张守节,其《史记正义》自序有言:“郡国城邑,委曲申明。”注释考辨,尤擅地理。清代学者钱大昕也评价张守节“长于地理”。《史记正义》中的地理类注释,详载地名由来,有精详的地理考证,注重地理细节的描述,除一般地名注释外,还涉及到军事、交通等地理注释,内容丰富,征引广博,具有鲜明的特征。元代,影响深远的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其中的地理注是其用力最勤、价值最大的部分。正史记载的地名偶有疏误,胡注大多数能加以校正。史注中地理注的变迁是古代地理学的缩影,地理注和正史地理志、私家舆地著作以及方志等地理著作共同创造了古代地理学的成就。
3.反映了史家对地理空间叙事的重视
史家著史向来有重视地理空间叙事的传统。顾炎武曰:“秦楚之际,兵所出入之涂,曲折变化,唯太史公序之如指掌。以山川郡国不易明,故曰东、曰西、日南、曰北,一言之下,而形势了然。······盖自古史书兵事地形之详未有过此者。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势,非后代书生之所能几也。”《史记》对军事地理信息的描述详尽全面,前有《左传》、后有《战国策》《国语》尚不能与之相较,实为滥觞。而《汉书·地理志》则在另一层面上强化了地理空间在史书中的作用。在历史地理学领域,《汉书·地理志》被认为是历史地理学的早期形态,即以沿革地理学为主体,而沿革地理的主要内容是专门记载及考订历代王朝疆域的消长、地方行政区划的变迁、地名的变化、地址的移动、水道湖泊的流向及迁徙等等。也因此有学者认为《汉书·地理志》把中国古代地理学引向了史学地理等方向。但从史学角度来看,这些地理要素都是历史情境的再现,归结起来,《汉书》作为史书的本质属性并没有变化,也就是说,班固在《汉书》中设置《地理志》,是为了服务于历史叙事。明末清初地理学家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自序:“是书以古今之方舆,衷之于史,即以古今之史,质之于方舆。史其方舆之向导乎!方舆其史之图籍乎!苟无当于史,史之所载不尽合于方舆者,不敢滥登也。故曰‘读史方舆纪要’。”史事合乎地理,方为信史。现代历史学家陈登原亦有言:“盖史中之地,必需考究明白者,良以史中之地,与夫史中之事,饶有密切之关系焉。”历史事件的发生一定有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载体,此即需要考究的部分。
重视地理空间叙事的传统也反映在注史活动中。清代学者陈澧有言“地远则有翻译,时远则有训诂”,前代史书的撰写,或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碍,或有古今异言、方俗殊语今人难解之句,都需要史注去补充史实、解释语词、阐发文句内涵。史注之于史书之重要性自不必多言,而地理注之于史书的重要意义,强调的是地理注在史注中地位的不可取代性,同训释语词、补充史实一样,是不可或缺的注释要素。观察前述例证可以看到,地理注所关注的对象和在历史叙事中是一致的,国别归属和方位界定串联起了空间,而地名的对照则沟通了古今,二者构成了回顾历史的基本框架。时间和空间是构成历史的两个重要元素,也是回顾历史的两个视角。高诱、韦昭、杜预脉承司马迁和班固的史学理念,并将其贯彻在注史活动中。早期史书地理注的大量出现,反映了史学发轫阶段史家对“地理空间叙事”的重视,也是理解中国古代史学时空一体的切入点。
三、结语
早期史书中的地理注释是中国古代史学与地理学交融的重要体现,以高诱、韦昭、杜预等为代表的史家在地理注释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注释主要涵盖四大类型:名词属性、国别归属、古今地名和空间方位。其中,名词属性注释对地理实体的性质进行界定,如关隘、山川、城邑等;国别归属注释明确了地理区域的政治隶属关系;古今地名注释则通过对比古今地名的变迁,反映了地理名称的历史变化;空间方位注释则通过东、西、南、北等方位词,以及相对位置、距离等描述,构建了地理空间的基本框架。
早期史书地理注释的意义深远。首先,地理注保存了大量沿革地理的珍贵史料,通过对地理名称、行政隶属、城邑位置等内容的记录,为后世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据。其次,史书地理注在历史地理学研究中长期被忽视,学者多关注正史地理志、方志、舆图及私家地理著作。两汉魏晋时期,史注文献丰富,地理注释数量可观。早期史书地理注是历史地理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史书地理注与其他地理著作共同构成了古代地理学的成就。最后,这些注释反映了古代史家对地理空间叙事的重视。通过对地理信息的描述,史家不仅构建了历史事件的空间背景,还强化了历史叙述的空间感,体现了古代史学中时空一体的叙事传统。总之,早期史书地理注不仅是古代史学、地理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后世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提供了丰富史料。
作者:闫昱丞
来源:《史志学刊》2025年第4期
选稿:耿 曈
编辑:杨 琪
校对:汪鸿琴
审订:耿 曈
责编:宋柄燃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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